藥品服用時間有:
空腹服用:一般指清晨進食前,這樣能使藥物迅速進入腸道並保持較高濃度。
睡前服用:一般指睡前15-30分鐘服用,會減輕症狀。如安眠藥,睡前服可迅速入睡,維持良好睡眠。
飯前服用:食前30-60分鐘服用,這類藥物可增加食慾和胃液分泌或充分作用於胃壁,或飯前胃空能較好吸收生效,或是不爲食物所阻,較快進入腸道起作用等。
飯時服用:飯前飯後服用,例如助消化類藥物,飯時服用能及時發揮作用。
飯後服用:食後15-30分鐘服用,大部分藥物是在飯後服用,可避免或減輕對胃產生刺激。
間隔一定時間用藥:
有的藥品在體內被排泄或破壞較快,爲維持有效濃度,須每隔一定時間,如4、6、8、12小時服用一次。
每日三次:一般在早、中、晚各服用一次。
每日四次:一般在白天間隔四小時左右服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