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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攜帶者的另一權利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5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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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攜帶者的另一權利

09年12月29日,衛生部新聞發言人代表衛生部宣佈禁止就業、入學體檢的兩對半檢查。如此看來,多年來反對乙肝歧視的鬥爭已經取得“重大成果”了。爲什麼這麼說呢?因爲從今以後,不再列入常規檢查的“兩對半”項目,大可置之不理了,眼不見心也不煩了。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本應由勞動就業部門、勞動仲裁部門等行政及工會組織來把關的事,怎麼非得會由衛生部來潑這盆“洗澡水”呢?而且還要“連孩子”也一起潑出去?莫非這都是兩對半檢查惹的禍?都是你衛生部門不讓這些無辜的人去就業、去入學?

用法規的方式禁止體檢對現有的和將有的感染者的知情權和健康維護權是一種無情的剝奪,從醫學科學的角度看來,無疑是對乙肝感染者的另一種歧視。

從醫學上講,乙肝病毒進入人體後一般呈兩種狀態,其一是病毒無繁殖,未對肝細胞產生實質性的傷害;其二是病毒有繁殖,對肝細胞有實質性的傷害。前者稱爲病毒攜帶狀態,通常暫時不用治療,但應該定期複查。後者稱爲炎症狀態,應當積極治療以防止其發展到肝硬化甚至肝癌,在其肝功能損害不嚴重的情況下,可以和攜帶狀態者一樣進行正常的工作、學習。然而,兩者之間的區別在具體到個體病例上來講,是有嚴格的界限的,但不是永遠不會變化的。換句話說,攜帶狀態在病毒發生變異、身體免疫狀態發生改變等條件下,可以轉化爲炎症狀態;而炎症狀態在經過合適的治療後,也可以轉變成爲攜帶狀態。至於說到傳染性的問題,其實許多醫療單位、醫務工作者及各大媒體都曾不懈努力地進行過宣傳:不是所有的攜帶者都是具有傳染性;不是具有傳染性的攜帶,就一定很容易傳播乙肝病毒——其途徑是病毒必須進入到被感染者的血液裏,而正常工作、學習是基本上不存在這種途徑的;注射乙肝疫苗產生抗體後,就能很輕鬆地防止乙肝病毒的感染。#p#副標題#e#

奇怪的是,我們的用人單位和學校怎麼就聽不進去呢?怎麼就非要拒絕乙肝病毒攜帶者呢?叫你好好吃飯你不聽,你胡嚼亂咽,這下好了吧,噎了吧,噎了大家都別吃了——從此禁止吃飯。

對乙肝病毒在體內存在的證據——乙肝標誌物的檢查俗稱兩對半檢查,這種簡便易行的方法,是廣大醫學科學工作者數十年來,嘔心瀝血研發出來,並應用在臨牀醫學上的。毫不誇張地說。乙肝兩對半的檢查是科學與文明的進步帶給整個人類的福祉,可遺憾的是,衛生部的一紙令下,使人類的這一科研成果無法繼續造福萬民。

由國家衛生部莊嚴地宣佈這一保護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政策,正好掩蓋了某些部門不作爲的行爲,難免有點本末倒置的意思。因爲正確的政策,本應該是禁止用人單位以攜帶乙肝病毒爲由拒絕錄用!

由此看來,今後若干年內,我們國家的乙肝感染率將大大降低——因爲受檢人數及受檢機會大大減少,這將給對乙肝的防控帶來重大影響。更嚴重的後果是,15-20年後,我國慢性肝炎發展到肝硬化甚至肝癌的患者人數,將大大增加。

對衛生部公佈的這一政策,仍有人頗有微詞,認爲“此舉仍有明顯的漏洞,‘醫療機構在體檢時要注意保護乙肝攜帶者的隱私’一說根本無法操作”。其實,乙肝病毒攜帶根本算不上什麼隱私,健康人身體內都存有一些病毒、細菌啊,過分強調這些反而讓人不自在。再說了,“攜帶”也不算病的,查查清楚可以還以“清白”有什麼不好?而有些人認爲“乙肝攜帶者有機會被醫療機構和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利用”,更是不分青紅皁白的無稽之談。俗話有云,人生有二不背,一不背醫生,二不背父母,沒有必要將醫生作爲對立面來看待,終末期肝病患者的病苦除了患者本人及其家屬外,就只有醫生最能理解了。因此,我們建議一些維權者不要忽略了最根本的權力——健康權、生命權,同時也建議衛生部把“潑出去的孩子”趕緊撿回來——採取措施正視並監控乙肝病毒的感染率;宣傳引導國人正確對待乙肝病毒攜帶者和乙肝患者,既不要歧視他們,也不要諱疾忌醫,從而早點摘掉乙肝大國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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