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四大經典之一的《傷寒論》書中所載方劑劑量的討論,主要圍繞張仲景時代的一兩到底相當幾克的核心問題,歸根到底是爲了提高臨牀療效。
經方劑量一兩折算,有的依據臨牀用藥經驗和一般用藥劑量,但經不起出土實物及歷代文獻的考證;有的以神農秤爲依據,將其1兩摺合爲1—2克間,亦無出土文物可證,日本漢方學家常用此劑量,在我國則應用較少。目前,臨牀上據經方劑量一兩等於現代重量3克應用。之所以會出現目前的換算,主要與歷史上4位有影響的醫家有關:
樑代陶弘景《本草經集註》雲:“古秤惟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黍爲一銖……”然《漢書·律曆志》明確規定:“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即一百黍爲一銖。陶弘景可能將“十黍爲一累,十累爲一銖”的漢制錯簡或錯寫爲“十黍爲一銖”,實爲後世曲解《傷寒論》藥物劑量之肇始
孫思邈在《千金方》中轉載了陶弘景的錯誤論述,雖提出疑問,但未糾正,僅加註文:“此則神農之秤也。吳人以貳兩爲壹兩,今依肆分爲壹兩秤爲定。”
明代李時珍更是在《本草綱目》中明確寫出“今古異制,古之一兩,今用一錢可也。”
汪昂《湯頭歌訣》亦有“大約古用一兩,今用一錢足矣。”
原國家計量局編的《中國古代度量衡圖集》中“光和大司農銅權”(中國歷史博物館藏)被認爲是推算漢制的權威標準。此權鑄於光和二年閏月廿三日,光和二年爲公元179年,與張仲景爲同年代。從權上銘文可知,此權爲當時中央政府爲統一全國衡器而頒佈的標準。
銅權,按秦漢密制的單位量值和權的量級程序,此權當爲12斤權,標準重量當爲2996克。每斤是2996÷12≈249.7(克)。按照這個重量來摺合,1兩應該是249.7÷16≈15.6(克)。據此東漢l兩合今之15.625克。
可以說,導致漢以後至今與東漢時期藥量相差懸殊的原因錯在陶弘景,疑在孫思邈,定在李時珍,傳在汪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