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享生活 > 家居 > 呼倫貝爾公租房的管理辦法和買賣政策

呼倫貝爾公租房的管理辦法和買賣政策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0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呼倫貝爾公租房的管理辦法和買賣政策

呼倫貝爾公租房的管理辦法和買賣政策

呼倫貝爾公租房的管理辦法

呼倫貝爾公租房管理辦法規定:市民政局負責低保家庭、住房困難轉業復退軍人、軍烈屬等困難羣體收入情況覈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申請對象及家庭成員繳交社會保險費情況覈實。

第一條:爲貫徹實施《城鎮住房保障辦法》、《呼倫貝爾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實施方案》(肇府辦〔2012〕34號),規範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的申請、審覈和管理適用本細則。本細則所指城區公租房,是指由市政府、市直單位或區政府範圍內投資建設,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就業職工、異地務工人員及其他住房困難的特殊人員出租的保障性質的住房。

第三條:區公租房分配實行統一申請、審覈和租賃管理。

第四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城區公租房配租審批管理以及市直房源配租後的監督管理。

呼倫貝爾公租房管理辦法:市公安局負責申請對象及家庭成員戶籍、身份資料及擁有機動車輛權屬情況覈實。

呼倫貝爾公租房的買賣政策

呼倫貝爾公租房買賣政策瞭解到,《呼倫貝爾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已率先向社會公佈,今年公租房保障對象新增三大羣體,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引進的技術人才、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

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實行政府指導價,並應對不同羣體實施級差化租金;在投資主體方面,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公租房建設,並制定了包括稅收在內的優惠政策。公租房保障對象新增三大羣體外來務工人員首次列入公租房保障羣體的外來務工人員,可以單獨申請呼倫貝爾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區居住,則以家庭爲申請單位。每個申請家庭原則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作爲申請人,其他家庭人員作爲共同申請人。

呼倫貝爾公租房買賣政策指出,申請公租房的外來務工人員,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根據呼倫貝爾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落戶相關規定達到一定分數線;申請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呼倫貝爾市內無私有房產且用工單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在申請日之前3年內沒有在呼倫貝爾市購買、出售房產或以其他方式轉移房產。首次申請公租房的租賃期限爲3年。

申請公租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要滿足以下條件:具有城鎮戶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一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呼倫貝爾市均無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雖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在呼倫貝爾市沒有按房改政策購買過公有住房、解困房、微利房等保障性政策住房;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日之前3年內沒有在呼倫貝爾市購買、出售房產或以其他方式轉移房產。

美食
藝術
家居
電影
保健養生
健康常識
飲食營養
生活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