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隨帶、附帶也。分,分開、分出也。附分名意指膀胱經的氣血物質在此形成一條經脈的附屬分支。
定位:在背部,當第2胸椎棘突下,旁開3寸。
解剖:在肩胛崗內端邊緣,有斜方肌,菱形肌,深層爲髂肋肌;有頸橫動脈降支,當第二肋間動、靜脈後支;布有第二胸神經後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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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穴義]臟腑外輸脊背的氣血物質在此構成膀胱經經脈的附屬分支。
[治法]寒則補之或微灸之,熱則瀉針出氣。
[注]附分至秩邊各穴所在的膀胱經經脈與緊鄰脊骨的膀胱經經脈相比較,此爲分支,緊鄰脊旁的膀胱經爲正經。分支中各穴比正經中對應的各穴氣血偏於陽熱乾性,正經則水溼稍重,分支氣血稍弱,正經則氣血較強。從功能作用看,分支作用於肩背外側強,而正經作用上下前後部強,分支與正經對應各穴功用又大體相似。
主治:頸項強痛,肩背拘急,肘臂麻木。
操作:斜刺0.5~0.8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