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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剪壞患者衣服遭家屬索賠千元 解答:到底該不該賠償

來源:男爵風    閱讀: 6.5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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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鵝問答本期知識點:搶救患者剪壞衣物,可算緊急避險,無需賠償;但患者衣服中的財物,醫院保管不當,理應賠償。

近日,武漢一男子突發肺栓塞致心臟呼吸驟停,在經中南醫院急救醫生全力搶救後,終於轉危爲安。可是事後患者的父親找到院方,稱醫生搶救兒子時剪掉了衣褲,導致其褲兜裏的500元現金、身份證等物品遺失,並向其索要1000元賠償金。消息一出,網友紛紛斥責患者家屬恩將仇報、利慾薰心。人家醫護人員好心搶救病人,爲了贏得搶救時間,不得已剪掉病人的衣服是常規手段。病人活了,家屬卻還要索賠,實在太沒良心了。然而,大多數網友卻並不清楚事情的真相。

爲了讓網友瞭解究竟是怎麼回事,著名主持人王志安來到企鵝問答,向大家詳細介紹了事件的經過。

醫生剪壞患者衣服遭家屬索賠千元  解答:到底該不該賠償

新聞節目主持人,著名評論員:王志安

“這條新聞,本應該指向的是急診室的患者衣物處理流程的完善,而不是暗示患者“恩將仇報”。”

這條新聞其實是標題黨,真實的情況是,患者身上的衣服兜裏裝有現金500元,銀行卡,身份證等物件。醫院將衣物丟棄導致這些隨身攜帶的錢物丟失,家屬要求賠償。但媒體的報道給人感覺是患者的家屬在追責醫院剪壞了患者衣物,但事後的採訪表明,患者對剪壞衣物進行搶救是完全理解的,他們只是要求醫院將剪壞的衣物歸還給他們,因爲裏面有其他物品。

我個人認爲,患者的要求沒有任何問題。很多人會說,醫生搶救患者,哪有時間去檢查這些衣物,這種看法是錯誤的。按照規定,急診室患者的物品醫院是不能隨意丟棄的。因爲很多搶救患者的身份覈實,靠的就是義務內的物品和身份證件來確認。醫院應該將這些義務妥慎保管,交給家屬。因此,這一事件過程中,院方的處理顯然有瑕疵。

進一步講,醫院的搶救行爲和妥善保管衣物並不矛盾。這裏面並沒有要求醫院“小心翼翼”地脫下患者的衣服再進行施救,只是要求剪下的衣物不得隨意拋棄。有些人將這兩者之間構建了一對矛盾,認爲妥善保管義務就意味着不能進行有效及時的搶救,這是非常錯誤的。

醫院在事發後爲楚天都市報的新聞點贊,轉發,並沒有在第一時間澄清這一事實,我認爲十分不妥當。還需要警惕一種思維,就是認爲醫院在救人,把你命都救回來了,你還好意思要一千塊賠償?要知道,醫生就是是職業要求,並不是在給患者施恩。而且,患者要繳納了全部的醫療費,這種服務的對價已經通過繳費完成了。在這一過程中,醫生對患者的施救,不能成爲患者自己合法權益的障礙。

這條新聞,本應該指向的是急診室的患者衣物處理流程的完善,而不是暗示患者“恩將仇報”。好的新聞指向的是事件背後的公共價值,而壞的新聞,是把新聞導向道德審判場,之後,留下一地的口水,和醫患雙方日益不滿的情緒。這幾乎是壞新聞的典型。

在得知事情具體真相後,不少理智的網友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醫生剪壞患者衣服遭家屬索賠千元  解答:到底該不該賠償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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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剪壞患者衣服遭家屬索賠千元  解答:到底該不該賠償 第4張

儘管剪壞患者衣服,損害了其財產權。然而卻使得患者更大的生命權得以保護,所以醫生的該行爲屬於緊急避險,並無過錯。但如果在搶救過程中,只是把剪壞的衣服丟在一邊,並未注意其中是否有財物;搶救結束後,也沒有把衣服歸還給家屬,而是當作垃圾扔掉了。那麼,這樣的做法就需要賠償了。因爲根據醫院制度,衣服必須先由醫護人員清理,將衣服內夾帶的財物拿出來交給家屬,才能將破損衣物丟棄。可見院方在保管衣物時存在一定的過錯,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理應賠償患者的這部分損失。下面,我們看一看同樣作爲醫生的他們,是否也有遇到過類似的事情,或者他們又是怎麼看待這件事情的?

三甲醫院醫生,科普專欄作者:白衣奶爸

筆者在臨牀急診搶救病人的時候,確實是要注意方方面面的啊。我記得有一年接到一個車禍的男孩,大約18歲左右,當時孩子昏迷,身上有身份證、手機、錢包,我們先負責搶救,然後交代保衛科、實習同學幫忙點數,並根據手機號碼等資料聯繫家長,等家屬到位後把物品交給了家屬。這個過程就很順暢,而且就算是家屬最後仍認定有其他物品丟失,由於我們有點數,也不至於誣告或誤會了我們醫務人員。

醫生剪壞患者衣服遭家屬索賠千元  解答:到底該不該賠償 第5張

在這個事件中,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做再多的評論都怕跟事實有偏頗。那麼我們只需要認知這幾個事實:

1、醫護人員搶救病人是否需要幫忙保管隨身物品?確實有一定的義務,但這個是以搶救爲主的,隨身物品在搶救後幫忙處理即可,而且就算是以物品丟失來追究醫護責任,這點也是不應該的;

2、這個案例中丟失的物品,到底是不是在醫院丟失的?如果根本不是在醫院丟失的,那麼這1000元賠償就就不知從何談起了,因此這裏有個事實認定的問題,如果能夠再認真一點,調查徹底清楚再來談賠償的問題,就不至於引起大家的誤解,從而引發這麼激烈的討論了。那麼當事人、醫院跟當地民警對於這個問題是如何解讀判定的,這一點顯得更加重要;

3、基於非當事人的一些道聽途說,簡單扼要得出結論“患者被搶救成功,醫護人員反而被索賠剪掉衣服”,這種論調,對現在社會的醫患溝通,沒有任何好處。

剛好下夜班,昨晚也剛搶救了一個病人,看到新聞的感覺是難受的。文末我們再次換位思考:

如果我是醫生,我在搶救病人的時候,在搶救爲主的前提下,我是否願意幫忙收拾一下他的隨身物品,以待交給他的家屬?(大部分人應該會回答:我願意,對吧?)

如果我是患者,我不幸在被搶救的時候,在搶救爲主的前提下,我是否希望有人可以幫我保存一下隨身物品?以待交給我或者我的親人?(大部分人應該也是回答:是的,我也是這麼希望的。對吧?)

最終還是這句話:當我們追蹤並討論一個社會熱點問題,我們希望能夠通過討論,讓社會變得更美好,而不是因爲類似的問題,而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加艱難和不合理。

除了醫護人員分享的經歷和觀點之外,一些網友也站在患者和患者家屬的角度分享了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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