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V/AIDS的診斷需結合流行病學史(包括不安全性生活史、靜脈注射毒品史、輸入未經抗HIV抗體檢測的血液或血液製品、HIV抗體陽性者配偶及所生子女或有職業暴露史等)、臨牀表現和實驗室檢查等進行綜合分析,慎重作出診斷。診斷HIV/AIDS必須是HIV抗體陽性(經確認試驗證實),而HIV RNA和P24 抗原的檢測有助於HIV/AIDS的診斷,尤其是能縮短抗體“窗口期”和幫助早期診斷新生兒的HIV感染。
急性期
診斷標準:病人近期內有流行病學史和臨牀表現,實驗室檢查HIV抗體由陰性轉爲陽性;或僅實驗室檢查HIV抗體由陰性轉爲陽性。
無症狀期
診斷標準:有流行病學史,HIV抗體陽性;或僅HIV抗體陽性。
艾滋病期
診斷標準:有流行病學史,HIV抗體陽性,加上下述各項中的任何一項;或HIV抗體陽性,CD4+T淋巴細胞數《200/mm3。
⑴ 原因不明的38℃以上持續不規則發熱,》1個月;
⑵ 慢性腹瀉次數多於3次/日,》1個月;
⑶ 6個月之內體重下降10%以上;
⑷ 反覆發作的口腔白念珠菌感染;
⑸ 反覆發作的單純皰疹病毒感染或帶狀皰疹病毒感染;
⑹ 肺孢子菌肺炎;
⑺ 反覆發生的細菌性肺炎;
⑻ 活動性結核或非結核分枝桿菌病;
⑼ 深部真菌感染;
⑽ 中樞神經系統佔位性病變;
⑾ 中青年人出現癡呆;
⑿ 活動性鉅細胞病毒感染;
⒀ 弓形蟲病;
⒁ 青黴菌感染;
⒂ 反覆發生的敗血症;
⒃ 卡波西肉瘤;
⒄ 淋巴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