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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嗎啡止痛癌症病人需注意

來源:男爵風    閱讀: 1.7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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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嗎啡止痛癌症病人需注意

人類對於癌症的恐懼,不單單源於這種疾病會吞噬我們的生命,事實上,很大程度是害怕癌症帶來的慢性的、巨大的身心痛苦,而疼痛正是折磨廣大患者的主要罪魁之一。值得欣慰的是,1998年國家藥監局印發160號文件指出:“癌症病人使用嗎啡不受嗎啡極量限制”,阿片類藥物的使用給病痛的患者帶來了福音。

癌症疼痛是指癌症、癌症相關性病變及抗癌治療所致的疼痛。癌症疼痛常爲慢性疼痛。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發生率約60%-80%,其中1/3爲重度疼痛。癌症疼痛患者可能生存數月或數年,如果得不到恰當的止痛治療,會對患者及家屬的生活質量造成極嚴重的影響。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了《癌症三階梯止痛方案》,即非甾類抗炎鎮痛藥、弱阿片類及強阿片類藥三個階梯,它們的代表藥物是阿司匹林、可待因和嗎啡,臨牀上根據疼痛輕、中、重的程度逐步按階梯選擇止痛藥物。

阿片類藥物是目前發現鎮痛作用最強的藥物,並且沒有“天花板”效應(當藥物劑量超過常用劑量時可導致不良反應增加,但治療作用並不增加),鎮痛作用隨劑量的增加而增強,因此並不存在所謂最大或最佳劑量。對個體患者而言,最佳劑量由鎮痛作用與可耐受不良反應之間的平衡決定。WHO特別推薦嗎啡作爲緩解重度疼痛的代表藥物,甚至提出以嗎啡的消耗量作爲評價《癌症三階梯止痛方案》貫徹力度的一項重要指標。從上世紀90年代,發達國家已廣泛使用嗎啡,其人均年消耗量達10mg以上。而在我國可待因和哌替啶(杜冷丁)是我國最常用的麻醉藥品,嗎啡卻未能得到廣泛使用。經統計我國嗎啡人均消耗量至2002年才升到0.195mg/人,與發達國家存在多麼大的差距!

那麼,爲什麼人們不願意接受鎮痛效果較好的嗎啡呢?讓我們來談談癌症應用止痛藥都存在哪些誤區吧。

誤區一:使用哌替啶是安全有效的鎮痛藥

事實上,WHO已將哌替啶列爲癌痛治療不推薦用藥,其鎮痛作用僅爲嗎啡1/10;且其代謝產物去甲哌替啶半衰期長,可導致神經毒性和腎毒性;另外哌替啶口服利用率差,多采用肌注給藥,不利於慢性癌痛的治療。 #p#副標題#e#

誤區二:非阿片類比阿片類更安全

事實上,對於需要長期接受鎮痛藥物治療的病人,使用阿片類藥更安全有效,重要的是正確滴定用藥劑量,防治藥物可能產生不良反應,長期應用對肝臟及腎臟等重要器官無毒性作用。而非甾類藥物長期使用可引起胃腸道和腎臟毒性,並會明顯抑制血小板功能。大劑量對乙酰氨基酚可引起肝臟毒性。

誤區三:只有終末期癌症患者才能用最大耐受劑量阿片類鎮痛藥物

事實上,阿片類的用藥劑量,在不同患者之間存在很大差異,而且阿片類鎮痛藥無封頂效應,劑量的確定應視患者個體化而定,所謂最佳劑量應該爲達到最佳鎮痛效果與不良反應耐受之間的平衡。對於任何嚴重疼痛的患者,無論腫瘤臨牀分期及預計生存時間長短,只要止痛治療需要,都可以使用最大耐受劑量的阿片類鎮痛藥。

誤區四:只在疼痛劇烈時才用鎮痛藥,用藥後疼痛部分緩解即可

事實上,鎮痛治療的目的是緩解疼痛、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質量。無痛睡眠是鎮痛治療的最低要求,理想的鎮痛治療除達到此目標外,還應爭取讓患者達到無痛休息和無痛活動的目標,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提高患者生活質量的目的。另外,長期疼痛還會引起一系列病生理 變化,影響患者的情緒和心理健康,甚至出現因疼痛導致的與神經病理性疼痛相關的交感神經功能紊亂,表現爲痛覺過敏和異常疼痛等難治性疼痛。所以,對於疼痛患者,及時、按時用鎮痛藥才更安全有效,所需要的鎮痛藥強度和劑量也最低。

誤區五:使用阿片類藥出現嘔吐、鎮靜等不良反應,應立即停藥

事實上,除了便祕,阿片類藥物的不良反應大多是暫時性或可耐受的。嘔吐、鎮靜等不良反應一般僅出現在用藥的最初幾天,數日後症狀多自行消失。對阿片類藥物的不良反應進行積極預防性治療,可以減輕或避免不良反應的發生。

誤區六:長期用阿片類鎮痛藥不可避免會成癮

所謂成癮,是一種原發性、慢性、神經生物學疾病狀態,遺傳、社會心理和環境因素可以影響成癮的產生和臨牀表現。特徵性的行爲包括:用藥失控、強迫性用藥、對繼續用藥和對藥物的強烈渴望等。事實上,長期用阿片類鎮痛藥治療癌痛,尤其是口服或透皮貼劑按時給藥,發生成癮(精神依賴性)的危險性極微。近四十年國內外的臨牀研究表明,阿片類藥物發生精神依賴的危險低於4/10000,應該說,癌症患者阿片類成癮非常罕見。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病人由於疼痛控制不夠,表現出與成癮類似的覓藥行爲,一旦疼痛得到控制即停止,增加藥物劑量常常可以使患者擺脫這種行爲,這叫假性成癮。對於這種病人容易被誤認爲是成癮,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誤區七:肌注或靜脈用阿片類藥比口服(透皮)阿片有效

事實上,決定療效的是阿片受體水平的藥物濃度,而非給藥途徑。肌注或靜脈給藥的優點在於起效更快或用於劑量滴定(調整劑量),而非長期用藥的首選。

誤區八:一旦使用阿片類藥,就可能終身需要用藥

事實上,只要疼痛得到滿意控制,可以隨時安全停用阿片類鎮痛藥或換用非阿片類藥物。嗎啡日用藥劑量在30-60mg時,突然停藥不會發生意外。長期大劑量用藥者,突然停藥可能會出現戒斷綜合徵,故建議對長期大劑量用藥的患者逐漸減量停藥。

誤區九:阿片類藥物會抑制呼吸

事實上急性期使用阿片類藥物可能產生明顯的呼吸抑制,尤其是接受過阿片類治療的患者更爲嚴重。但連續應用5-7天后,患者通常可以對呼吸抑制產生耐受,同時並不會產生鎮痛耐受,這也是阿片類藥適合長期治療的特點之一。

凡此種種,傳統認識上的侷限導致嗎啡不能廣泛、規範地應用於癌症患者,目前僅有41%腫瘤患者的疼痛得到有效緩解,中國臨牀癌痛規範化治療現狀並不樂觀。讓癌症患者無疼痛是癌症患者的權利,是醫務人員的責任,也是全社會的人道主義義務,讓我們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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