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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前的檢查大有“講究”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1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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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媽媽的身體檢查應該至少在懷孕前三個月進行。王燕表示,產前檢查可能查出胎兒的畸形或先天發育不良,但這時其實已經晚了,如果能在準備懷孕階段進行檢查,並向醫生講明病史和一些可能影響寶寶正常發育的因素,對生出健康的寶寶很有利。

產前的檢查大有“講究”

第一次產前檢查一般是在懷孕三個月之內,要對孕婦全身各個部位進行詳細檢查。這時有可能發現胎兒一些併發症,如心臟發育異常,甲狀腺發育異常等,便於及早採取解決措施。

孕中階段,也就是懷孕的12周到17周,一般要一個月做一次檢查,26周到40周每兩週一次。根據具體情況可能增加一些檢查項目,比如在15周到20周進行唐氏綜合徵和神經管畸形的篩查。

專家指出,對於35歲以下的孕婦做唐氏綜合徵的篩檢可排除高危孕婦羣,而高危人羣(包括35歲以上的孕婦)則必須進行羊水穿刺,做進一步診斷。

產前檢查中B超和彩超的檢查手段使用最多。有些準媽媽認爲,彩超比B超看得清楚,這種想法是不準確的。彩超只是增加了血流情況和血管狀態,適用於血管疾病的診斷,一般在22周到24周使用。通過B超就可以看清胎兒內臟等器官的發育情況,相比而言B超也比彩超要經濟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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