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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喝酒店除鏽劑身亡 爲何會誤喝除鏽劑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4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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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全家歡聚的度假,轉眼間卻變成了一場悲劇。昨天,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備受關注的四川遊客在蘇州一度假村誤喝清潔除鏽劑死亡一案(現代快報 2015年10月14日曾報道),近日在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死者的父親承擔主要責任,而涉事的度假村因管理不嚴,承擔30%的責任,賠償人民幣20萬元。

誤喝酒店除鏽劑身亡 爲何會誤喝除鏽劑

事件回顧:男子誤喝除鏽劑身亡

2015年10月14日,現代快報封10版曾報道了此事。誤喝酒店除鏽劑死亡具體報道:奪命水!男子喝酒店礦泉水中毒死亡

事情發生在2015年10月5日,鄭某和家人從成都來蘇州遊玩,入住位於蘇州東山的蘇州山水度假村。第二天早晨,鄭某因誤喝酒店內用天然礦泉水瓶灌裝的“除鏽劑”後嘔吐不止,後被送至醫院搶救。而鄭某家人認爲,酒店直至當天晚上才提供了除鏽劑的化學成分,貽誤了最佳治療時間。雖經醫生全力搶救,但10月8日中午,鄭某還是離開了人世。死亡原因是“酸性液體中毒”。

事後,由於雙方就責任和賠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鄭某的家人將蘇州山水度假村告上了法院。

爭議焦點:礦泉水瓶裝的除鏽劑,怎麼到了遊客手中?

吳中法院審理後認爲,本案中,最大的爭議焦點是:礦泉水瓶灌裝的“除鏽劑”到底是怎麼到鄭某手上的?

度假村方稱,鄭某誤飲的除鏽劑是鄭某父親擅自到酒店工作間內拿取的,而非工作人員提供。度假村在事發後已及時將鄭某送至醫院搶救,不存在貽誤治療時間的情形;除鏽劑爲普通的家化用品,並無明文規定除鏽劑不能用礦泉水瓶盛裝,且其在酒店工作間內存放的除鏽劑已經過稀釋。度假區方承認,其在除鏽劑管理上有不足,願意承擔一定的責任。

鄭某的家人一方則認爲,當時服務員給了鄭某父親兩瓶礦泉水,後來其父親又從筐裏拿了一瓶礦泉水,死者飲用的裝有除鏽劑的水是與其他礦泉水混同放在一起的,根本無法區別,所以飲用的這瓶裝在礦泉水瓶子裏的除鏽劑也可能是服務員給的。

法院審理:酒店承擔三成責任,賠償20萬

法院審理後認爲,根據酒店工作間外的監控視頻、鄭某父親在公安機關調查時的取水過程陳述,10月6日早晨,鄭某父親在吃完早餐回房的路上向酒店服務員索要了兩瓶天然泉水。後鄭某父親在回房路上經過酒店員工工作間時,發現未鎖門,且房間內有保潔推車,故自行進入了房間,並彎腰在推車下層蓋有遮布的盒子內摸出了一個裝有透明液體的天然礦泉水塑料瓶。回房後,鄭某父親將上述三瓶水都放置在桌子上。當天上午9點多,鄭某進入其父親房間誤喝除鏽劑。

另查明,鄭某所誤飲的礦泉水瓶中盛放的透明液體爲除鏽劑的稀釋溶液,其原瓶瓶身上印有“本品含特強的酸性去污劑……嚴禁吞服,如有誤服,請立即喝下大量清水,並儘快就醫。”而當時裝除鏽劑的礦泉水瓶在瓶蓋上有較淺的十字星型切痕用於噴擠。關於本案中的除鏽劑是否屬於高度危險物,鄭某的家人在庭審前提出了對除鏽劑的成分進行鑑定的申請,後在庭審時又撤回了該申請。

法院綜上認定鄭某誤飲的除鏽劑是由其父親從酒店工作間內取得的。所以,鄭某的父親應對鄭某之死承擔主要責任。而蘇州山水度假村作爲酒店管理人,將除鏽劑放置在未去除商標的礦泉水瓶中,且存放除鏽劑的工作間未上鎖,其未盡到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應對鄭某之死承擔30%的補充責任。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蘇州山水度假村支付原告人民幣200845.72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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