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紊亂”或“心律不齊”等詞的含義偏重於表示節律的失常,心律失常既包括節律又包括頻率的異常,更爲確切和恰當。心律失常的起因很多,歸納起來可分爲以下三類:
1、全身性因素各種感染、中毒、電解質紊亂(高血鉀症、低血鉀症)、酸鹼中毒以及藥物影響。
2、心臟本身的因素這是最重要而常見的一種原因。如冠心病、心肌炎、風心病、高心病等。
3、其他器官障礙的因素心臟以外的其他器官,在發生功能性或氣質性改變時也可誘發心律失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