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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博士殺人拋屍獲死緩 賠償家屬350萬獲得諒解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9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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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博士殺人拋屍獲死緩 賠償家屬350萬獲得諒解

現年31歲的女博士程某,殺死與她關係曖昧的張某某之後,在她母親家樓下的停車場將其分屍,並在母親何某的協助下將屍塊分別拋棄。記者上午獲悉,北京二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程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女博士殺人拋屍獲死緩 賠償家屬350萬獲得諒解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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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車庫勒死“追求者”

案發時,程某爲博士研究生文化。據檢方指控,2014年9月1日下午,程某在西城區金融大街一家大酒店的地下車庫內,因瑣事與時年35歲的張某某發生口角。其間,程某用繩索勒住張某某頸部致張機械性窒息死亡,後將張的屍體肢解,並夥同程母何某(另案處理)分別將屍塊拋棄於本市門頭溝區S210路軍莊漫水橋路西等處。

死者已經不能開口,唯一能描述當時殺人現場各種細節的,只有程某的口供了。

按照程某的說法,她是多年前通過QQ聊天認識了張某某,後來她出國留學時,二人也有過郵件往來,但只是彼此問候。2009年,程某回國,張某某表示想要追求她,但她沒同意。此時,張某某其實已經結了婚,還有一個孩子。

“他給我買過衣服、化妝品等,還往我的賬戶上打過錢,最後一筆是57萬元,我都買理財了。”程某說。

2014年6月,張某某和妻子離婚。案發當日,程某和張某某約在金融街某大酒店見面。在停放在地下車庫裏、程某開來的英菲尼迪車上,程某表示,要把花過的錢還給對方。“但是他說他不要錢,就想得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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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後分屍拋棄

程某在供述中稱,二人後來發生了言語爭執,張某某還動手打了她。她哭着要求對方道歉,張某某很快認錯。“這時候我說,我要把他銬起來,他就不能再打我了,他同意了,我就從車上儲物盒裏拿出一副手銬,把他銬住了。”在程某的描述中,被銬住之後,張某某又用頭撞她,並且撞擊車頂。“我抱着頭哭,他看我太害怕了,就又給我道歉,說我怎麼懲罰他都行。我就從儲物盒裏拿出辣椒水往他眼睛上

“他又要用頭撞我,還踢我的腿,我問他是不是真瘋了,他說控制不了自己,又說怎麼懲罰他都行。我就翻儲物盒找到了一根繩子,說拿繩子給他固定上就不會撞我了,他同意了……”在這之後,程某果然用繩子套住對方的頭,用膠條堵住了嘴,將其殺死。

殺人後,程某開着裝有屍體的車子,來到花園東路其母親何某家樓下的停車場。“我想把他裝進後備箱,但他的屍體特別沉,我根本就搬不動。我想讓他輕一點,就用刀把他分屍了。”此時已經是晚上,正下着雨,程某說,她實在搬不動裝有屍塊的行李箱,沒辦法,給自己媽媽何某打了電話,讓媽媽下樓幫忙。

此後發生的事情,逐漸有了除她本人之外的其他證言。按照程某母親何某的說法,剛一見面,程某先跪下了,說自己做了一件特別錯的事,殺人了。“她讓我搭把手,幫她把一個箱子推進車後備箱裏。說有一個人追了她十年,現在已經結婚有孩子了,還在糾纏她,還威脅她。”隨後,二人去門頭溝等地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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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賠償獲得諒解

程某對於作案過程的敘述,是真實存在的客觀事實嗎?在審理中,法院特別提出,“認定案件的事實,不應單純依賴於被告人的供述,而應對全案證據進行綜合分析論證。”法院表示,要對“供述中與其他證據能夠相互印證的內容予以採信。”

而被害人張某某的前妻對他們二人的關係也有所瞭解,她的證言,在相當大程度上與程某的供述格格不入。張某某前妻說:“2014年2月初,我發現他們聯繫越來越密切,後來張某某說想和我離婚,我們在當年6月辦理了離婚手續。程某在讀博士,他斷斷續續給過她一百五六十萬元,但是他們之間的感情後來出現問題了,經常吵架,而且程某有暴力傾向,張某某對我說,程某一直在告訴他對不起她,然後張某某也像被洗腦一樣,覺得自己對不起程某。”案發當晚,她曾經和張某某聯繫,是程某接的電話,“她說張某某不想接電話,我就發短信,也收到了短信回覆,但我感覺發短信的習慣和語氣,並不是他本人。”

案發後兩天,警方接到報警後,很快確定了拋屍車輛的信息,確定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並於2014年9月4日將程某抓獲。

在審理中,程某的辯護律師曾提出,程某沒有實施殺害張某某的行爲,其死亡是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程某應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並且被害人對於案件的發生具有嚴重過錯,但這些辯護意見均未被採納。

法院審理後認爲,程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由於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的經濟損失,並得到被害人親屬諒解等因素,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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