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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抽梯墜亡事件始末細節結果 歐湘斌家屬獲賠80萬元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3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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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下午,安裝工人歐湘斌在河南鄭州航空港區新港大道一處二層建築頂部進行廣告牌拆除過程時,該區城管執法人員將違規施工所使用的梯子從現場帶走,隨後,歐湘斌在用繩索試圖下樓時失手墜亡。鄭州航空港區通報稱,經多部門進行初步調查後,先免去相關涉事城管執法人員的職務,後以涉嫌玩忽職守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目前,紀檢監察機關已全面介入調查,將嚴格依法依規查清事實,嚴肅處理。而鄭州警方經過調查後,也將文印店老闆劉某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予以刑拘。

鄭州抽梯墜亡事件始末細節結果 歐湘斌家屬獲賠80萬元

鄭州抽梯墜亡事件始末細節結果 歐湘斌家屬獲賠80萬元 第2張

城管抽梯工人墜亡 家屬已獲賠80萬元

樓頂還留着一個沒拆走的字

1月29日,距離歐湘斌墜亡已經有6天時間,一個“鑫”字孤零零地矗立在事發現場的二層小樓。這棟建築位於鄭州南邊航空港區客運站北50米處。

“鑫港校車服務有限公司”,這是歐湘斌原本計劃和工友周志雄一起安裝在這裏的十個鈦金字。

兩人作業的二層小樓是鋼結構建築,字就安裝在二層頂部,由於從二層到樓頂沒有開口,他們只能藉助梯子從外面攀爬到房頂。

歐湘斌和周志雄都受僱於距離事發地點100米左右的湘鑫圖文廣告,這家店由30歲的劉勤和28歲的愛人歐聰豔經營。

幾天前,他們接到了“鑫港校車服務有限公司”的這個室外廣告訂單,安裝十個字,他們能收入3600元,去掉成本,會有幾百元純利潤。

30歲的歐湘斌從事室外廣告安裝已經十多年了,而20歲的工友周志雄還算生手,所以大多數操作都由歐湘斌完成,周志雄在一旁打下手。

安裝從1月23日中午開始,到下午4點半左右,十個字中已經安好了“鑫港校車”四個字。此時,6名身着制服的城管隊員出現了,他們說自己是鄭州航空港區綜合執法局的執法人員,並制止了歐湘斌和周志雄的安裝,表示這家“鑫港校車服務有限公司”沒有取得廣告牌的安裝許可證,要求他們將已安裝好的幾個字拆除。

在不遠處店裏的歐聰豔聽到消息後趕緊跑了過來,她試圖和城管隊員求情,但是城管隊員表示是按規定辦事,歐聰豔只能讓歐湘斌和周志雄把已經安裝好的幾個字拆下來。

“城管抽梯”後工人墜亡

因爲安裝的是鈦金的立體廣告招牌,每一個字都用鋼管進行了焊接,拆除時需要用砂輪將連接處的鋼管漸次切斷,但是因爲鋼管比較結實,砂輪磨損嚴重,拆除開始一會兒就進行不下去了。看到這種情況,歐聰豔讓自己的愛人劉勤去買新的砂輪,當天下午5點多劉勤趕回現場時,原本搭在二層樓旁的梯子卻不見了。

梯子是被現場的幾名城管隊員帶走的。

拆除進行了半個小時左右,在二樓進行拆除的周志雄突然發現城管隊員撤走了他們的伸縮梯,並裝上了店裏的三輪車,城管隊員開着三輪車拉着梯子離開了現場,此時大約是下午5點。

“在拆除過程中城管曾經和我們說過,認爲我們拆得太慢了,讓我們抓緊拆。我們也想快一點兒啊,但是沒有工具,快不起來。”周志雄說,“之後我就看到他們把我們的梯子拿走了,我朝他們喊說別拿梯子,但是幾個城管也沒有聽。”

城管拿走梯子後,歐湘斌和周志雄又拆了近一個小時,這期間湘鑫圖文廣告的老闆劉勤也買到了新的砂輪趕回現場,他從樓下把新砂輪拋給樓頂的歐湘斌和周志雄讓他們繼續作業。

下午5點40分左右,整個拆除只剩下最後一個“鑫”字時,歐湘斌手中的切割機突然沒電了。切割機的電是從二層房間內拉過來的,而在二層房間內裝修的工人這個時候已經鎖了門離開。

據氣象臺的記錄,1月23日鄭州的最高氣溫是2攝氏度,最低氣溫是零下5攝氏度。

這棟二層的樓有六七米高,等了十幾分鍾後,歐湘斌決定拽着繩子下到二層,從窗戶爬進去看情況。這個時候文印店老闆劉勤也在樓下,但是他在接聽電話,沒有注意到樓上的情況。

歐湘斌讓工友周志雄在樓上拽着繩子,自己開始往房頂的邊緣移動,結果他沒能下到二樓窗口就摔了下去。

劉勤趕緊跑上前去,將面部朝下的歐湘斌翻了過來,發現他滿臉是血,他趕緊撥打了120急救電話。

按照航空港區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的記錄,他們接到求救電話的時間是下午5點57分。

120的救護人員隨後趕到現場,但是經過現場搶救,發現歐湘斌已經死亡。劉勤的愛人歐聰豔曾經求過醫生,說如果趕緊送到鄭州市區內的大醫院還會不會有救,醫生對她搖了搖頭。

隨後,民警和消防人員也趕到了現場,還被困在二層樓頂的周志雄被消防人員用雲梯接了下來,隨後被民警帶走詢問情況。

事發前已買好車票準備回家過年

歐湘斌的遺體是1月28日晚火化的。

他的家人在事發後從湖南老家趕到了鄭州,這幾天由鄭州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陪同,處理歐湘斌的後事。

如果沒出事,歐湘斌本打算在1月31日回老家過年的。

“他買到票的時候特別開心,還給我們‘炫耀’了一番。”歐聰豔說,“他平時挺老實的一個人,幹活的時候也很踏實,和我們熟悉的人,會偶爾開開玩笑。”

歐湘斌是歐聰豔的初中同學,歐湘斌14歲外出打工,至今還未成家,他從事的就是廣告燈箱的製作,曾經在國內的很多城市工作過。歐聰豔結婚後和愛人一起在鄭州開了一家圖文店,因爲競爭激烈,2017年7月,他們把店轉移到了租金更低、競爭相對較少的鄭州航空港區。

這些年,歐湘斌和歐聰豔等初中同學一直保持聯繫,後來歐湘斌乾脆來到了老同學的店裏工作,專門負責廣告燈箱的安裝製作。

歐湘斌平日的生活比較簡單,沒事兒的時候就在店裏玩玩手機,因爲距離市區比較遠,他平時也很少出門。

而事發時另一位在房頂上作業的周志雄這幾天一直沉默寡言,他也是歐湘斌和歐聰豔的湖南老鄉,剛出來打工一年多的時間。

死者家屬已拿到80萬元賠償款

北青報記者從歐湘斌家屬處瞭解到,他們目前已經拿到了80萬元賠償款。鄭州市航空港區綜合執法局賠償50萬元,同時考慮到歐湘斌家庭貧困,補貼20萬元。而安裝廣告牌的企業鑫港校車服務有限公司則賠償了10萬元。

此外還有一筆43萬元的賠償款沒有到位,這筆賠償來自僱主一家。

歐聰豔說,作爲這次事故的僱主,她是有責任的,包括沒有來得及爲歐湘斌這些工人上保險。歐湘斌的家屬與她簽署了一份“諒解書”。根據雙方協商,歐湘斌的家屬同意接受43萬元的賠償,此後不再追究劉勤的責任。而這43萬該從哪裏出,歐聰豔現在還不知道。

事發當天,劉勤就被警察帶走了。根據鄭州警方的說法,他們已經將文印店老闆劉某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予以刑拘。1月28日,鄭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分局辦案民警在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表示,刑拘文印店劉某的依據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而幾名拿走梯子的城管所在的鄭州航空港區綜合執法局1月26日進行了第一次情況說明:他們對此事作出初步處理決定,即免去帶隊執法的中隊長職務、對涉事執法隊員停職、對分管該轄區的執法大隊長進行通報批評。

1月29日,鄭州航空港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經過鄭州航空港區多部門進行初步調查後,先免去相關涉事城管執法人員的職務,後以涉嫌玩忽職守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目前,紀檢監察機關已全面介入調查,將嚴格依法依規查清事實,嚴肅處理。

(本文部分人物爲化名)

文並攝/本報記者付垚

原標題:城管抽梯致工人墜亡事件 家屬已獲賠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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