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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美散裝食品曝標籤混亂 同一食品保質期差8月

來源:男爵風    閱讀: 1.7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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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美散裝食品曝標籤混亂 同一食品保質期差8月

新京報訊(記者易方興)近日,市民王女士在朝陽區物美超市甘露園店內購買紫薯條、紅棗等散裝食品時發現,其容器上的保質期與每包食品上標註的時間相差8個月。

王女士準備將物美超市起訴到法院,索要賠償。物美集團相關負責人未對此做出解釋,表示願聽從司法裁判,“如果我們的確有問題,也會積極與消費者調解。”

同一食品保質期相差8個月

“我是在去物美超市買瓜子時無意間發現的。”昨天中午,市民王女士表示,她於4月底在物美超市甘露園店內購買紫薯條時,看到盛放紫薯條的塑料(11275, 25.00, 0.22%)缸上標明的保質期是12個月,然而缸內每包紫薯的包裝袋上,顯示的保質期只有約4個月。

“同一種食品,保質期卻寫的不一樣,我不得不懷疑這紫薯條的品質和安全性。”王女士說。隨後,在店內,她發現大部分的散裝食品,其生產日期都不統一。

消費者欲起訴物美索賠

“我準備將物美超市起訴到法院,索要賠償,維護消費者的權益。”王女士說。

北京思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王傳巍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同樣的食品,其保質期也應當是相同的。” 同時散裝食品不易存放過長時間,否則容易滋生細菌。

對此,物美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既然對方已決定要走法律程序,那就聽從司法的裁判,“如果我們的確有問題,也會積極與消費者調解。”

■ 探訪

多家物美散裝食品標籤混亂

天下午,記者在物美甘露園店、東八里莊店、家和店等多家超市中發現,其售賣的散裝食品保質期不統一。

昨天下午,在朝陽區北苑路的物美家和店中,散裝的瓜子、紅棗、核桃等食品,其盛放容器上的保質期與獨立包裝上的日期相差4到6個月不等。該店的銷售人員表示,這兩個標籤都是超市貼的。但對於兩個標籤保質期不同,她表示不清楚。“總之看上面那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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