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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猥褻女生獲刑 禽獸老師在教學場所多次猥褻女生獲刑7年6個月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6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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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教書育人的老師,卻利用其教師身份和教學活動,在教學場所多次猥褻女生,行爲十分惡劣,對未成年兒童造成的傷害極大,必須受到嚴懲。教師猥褻女生獲刑,記者10日從湖北省高院獲悉,漢川人民法院對多次猥褻女生的小學教師汪某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並禁止其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從事教育及相關工作。據悉,這是全省首例對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作出的從業禁止判決,彰顯對未成年人權益的保護。

教師猥褻女生獲刑 禽獸老師在教學場所多次猥褻女生獲刑7年6個月

教師猥褻女生獲刑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汪某系某小學教師,2015年至2017年3月間,利用其教師身份和教學活動,在教學場所多次猥褻女生。2017年5月15日,被害人家屬向公安機關報案,汪某被抓捕歸案。

根據《刑法》規定,“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爲三至五年。”該案中,汪某違背教師職業要求,多次在教學活動中實施猥褻犯罪,被認定符合從業禁止的條件要求。

根據《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汪某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後將喪失教師資格。此案承辦檢察官考慮到若只是剝奪被告人教師資格,刑滿後其仍可從事培訓等相關職業,爲了預防再犯罪、維護未成年人利益,檢察機關擴大保護範圍和力度,將從業禁止建議覆蓋到教育及相關工作。

教師猥褻女生獲刑 禽獸老師在教學場所多次猥褻女生獲刑7年6個月 第2張

教師猥褻女生獲刑

漢川人民法院根據《刑法》及《教師法》,結合被告人的犯罪情況,爲消除被告人再次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的可能和危險,從保護未成年人安全、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角度、擴大保護範圍和力度,將從業禁止覆蓋到教育及相關工作,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記者昨日瞭解到,此案是漢川人民法院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公佈“從業禁止”規定以來,作出的全省首例性侵案件“從業禁止”的刑事判決,體現了對性侵未成年人的嚴厲懲辦和對未成年人的關愛保護,同時也爲今後類似案件拓寬了辦案思路,提供了借鑑價值。

近年來,教師猥褻、性侵女學生案件頻發,原來令人敬仰的人民教師,卻慢慢變成侵害無辜女孩的禽獸,巨大的反差震撼着國人,這樣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孩子是祖國的未來,也是一個家庭的希望,社會、學校、家庭,各方面在孩子的性教育及安全教育等問題上,都必須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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