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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6成瘦身美容業契約不合格 衛生局責令改善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6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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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社”報道,臺北市府查覈99家瘦身美容業者使用定型化契約的狀況,其中,契約內容待改正的業者共66家,不合格率超過6成。衛生局已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將罰2萬元(新臺幣,下同)至10萬元。

臺6成瘦身美容業契約不合格 衛生局責令改善

臺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陳立奇2日表示,查覈的99家業者中,有51家使用“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的“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範本、27家自訂契約,另外21家則未使用契約。

陳立奇表示,使用契約範本的51家業者中,有18家的契約內容有缺失,包括註明促銷特價商品不可退貨、僅退課程不退產品、重要條款無消費者簽名確認的機制,以及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無簽名確認機制等。

陳立奇表示,雖未使用臺當局契約範本但條約內容符合要求的業者也算合格,但此次稽查自訂契約的27家業者皆有需要改善之處,而未使用契約者的21家業者多半爲小型、非連鎖店家,對業者完全無規範,消費者也毫無保障。

衛生局要求契約內容有缺失的店家在12月7日前改善,否則將依法開罰2萬至10萬元,且可連續處罰。

臺北市法規會主任消保官陳碧珠表示,當民衆向瘦身美容機構購買課程或產品後,因搬家、後悔希望提前終止契約時,就容易產生糾紛,依規定未使用或未拆封的產品應可退費。

她表示,市府將持續稽查,也提醒民衆注意契約內容,如有爭議,可撥市民當家熱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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