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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同睡病牀嬰兒被圍欄卡身亡 院方被判賠13萬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3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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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某夫婦6個月大的兒子歡歡在某婦幼醫院住院時,因病牀圍欄間距過大被卡住頭部窒息死亡,這到底是意外事故還是醫療事故?農某夫婦、婦幼醫院各執一詞。農某夫婦將某婦幼醫院訴至法院索賠60多萬元。南寧市邕寧區法院一審判某婦幼醫院擔責六成,賠償農某夫婦各項損失13萬元。然而,雙方均認爲對方應負全責,提起上訴。近日,南寧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病牀圍欄卡死患病嬰兒

2015年4月16日,農某夫婦的6個月大的兒子歡歡因氣喘、咳嗽等症狀到某婦幼醫院治療,經診斷爲支氣管肺炎。婦幼醫院立即安排歡歡住院治療,安排在兒科,一級護理。

父子同睡病牀嬰兒被圍欄卡身亡 院方被判賠13萬

同睡病牀嬰兒被圍欄卡死

2015年4月19日7時18分,值班護士到病牀給歡歡測量各項生命體徵值均正常。這時,農某與歡歡一起睡在病牀上。7時58分,護士交班時發現農某睡在歡歡的病牀上,佔了牀鋪的一大半,歡歡頭部卡在牀左邊圍欄,身體懸空,面部皮膚及口脣蒼白,鼻樑處、頸部及頸枕可見淤痕,無呼吸反應,無哭聲。護士馬上叫醒農某,並立即對歡歡進行搶救。10時左右,婦幼醫院向農某夫婦發出歡歡經搶救無效死亡的通知書。

父子同睡病牀嬰兒被圍欄卡身亡 院方被判賠13萬 第2張

醫院病牀

2015年4月22日,農某夫婦按婦幼醫院要求,委託某司法鑑定中心對歡歡進行屍體解剖,死因鑑定。司法鑑定中心作出鑑定意見書,其鑑定意見是:歡歡符合頸部被牀欄卡住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患兒父母索賠60萬元

因賠償分歧過大,2016年4月,農某夫婦將婦幼醫院訴至法院,索賠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60多萬元。

邕寧區法院經審理認爲,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是指患者在醫療機構就醫時,由於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過錯,在診療護理活動中受到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歡歡住院期間頭部卡在病牀左邊圍欄,身體懸空,經搶救無效死亡。歡歡是在診療護理活動中受到了損害,因此本案屬於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而不是意外事故。

從上述案件事實來看,婦幼醫院的醫護人員是能按一級護理的要求,做到了1個小時巡視患者一次的護理工作。但婦幼醫院安排給歡歡病牀存在圍欄杆空間過大,欄杆不能攔擋護嬰兒的嚴重安全隱患,婦幼醫院應該預見到給嬰兒睡這樣的病牀會造成的危險後果,因此婦幼醫院的過錯較大,對此事故應當承擔主要責任。農某夫婦是歡歡的法定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義務,且農某還睡了大部分病牀,將歡歡擠到病牀的左邊的行爲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農某夫婦應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綜合雙方的過錯程度,應按46的比例分擔責任爲宜。

經依法覈算各項損失,2016年6月,邕寧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某婦幼醫院賠償農某夫婦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21.6萬元的60%即13萬元。

二審判醫院擔責六成

雙方不服一審判決,均認爲對方應負全部責任,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南寧市中級法院認爲,某婦幼醫院作爲專業的醫療機構,應當對患者進行專業的醫療護理。歡歡的病情較重且入院時不滿一週歲,婦幼醫院應以特別謹慎的態度及特別妥當的措施對歡歡進行治療和護理。但婦幼醫院安排歡歡睡的病牀圍欄空間過大,並不符合嬰幼兒的身型及特點,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事實上歡歡確係因頭頸卡在病牀的護欄處而窒息身亡,婦幼醫院對本案事故的發生難辭其咎且過錯較大。

醫院的病牀僅限患者使用,而農某與歡歡共臥一張病牀休息,違反了醫院的規定,也在客觀上造成了安全隱患。農某作爲監護人及陪護人員,沒有盡到謹慎的監護及注意義務,對本案事故的發生亦有過錯。歡歡的身亡令人遺憾,一審法院以客觀中立的態度,綜合事故發生的原因及雙方的過錯程度,確定由婦幼醫院承擔60%的責任,農某夫婦自負40%的責任是合理合法的,予以維持。

近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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