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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駐馬店市中醫院、骨科醫院私自造假藥

來源:男爵風    閱讀: 3.0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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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駐馬店市中醫院、骨科醫院私自造假藥

河南駐馬店市中醫院、骨科醫院私自造假藥

 

河南駐馬店市中醫院、骨科醫院私自造假藥 第2張

河南駐馬店市中醫院、骨科醫院私自造假藥

藥品作爲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與使用者的生命息息相關。使用劣藥、假藥不但達不到治療目的,還會延誤病情,甚至對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傷害。近日,《生命時報》記者接到多名患者舉報稱,河南省駐馬店市中醫院和駐馬店市骨科醫院製售沒有生產批號的藥物,爲羣衆的生命健康埋下諸多安全隱患。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相關規定,這類未經批准就生產的藥物屬於假藥。記者隨即展開實地調查。

假藥無生產批號,被藏在藥房角落

12月3日上午,記者來到駐馬店市中醫院,這是一家三級甲等醫院。記者以代人買藥的名義在兩個科室分別購買了“養血止痛丸”、“乾健丸”和“坤健丸”三種藥,記者報出藥名,醫生爽快地開出了藥方,並未詢問任何病情。取藥時記者發現,三種藥品並未在藥房藥架上擺放,而是由醫生進入藥房後的一個小屋內取出。三種藥的價格分別是每瓶20元、25元、40元,都是白色塑料瓶包裝,上邊寫着成分和主治疾病,最下邊寫着“駐馬店市中醫院研製”,而生產批號一欄寫的卻是生產日期。購藥票據上寫的是“中藥費和西藥費”,沒有具體藥物名稱,因此記者無法確認每種藥物的價格究竟是多少。

隨後,記者拿着藥找到主管中醫院製劑室的楊副院長,記者表明來意後,楊副院長對記者反映的情況斷然否認,並強調:“我們有自制藥物的資格,有自己的製劑室,所有的自制藥物都是經過相關部門批准後才生產使用的,沒有製售無生產批號的藥劑。”記者當面拿出剛剛購買的三種藥物,楊副院長馬上改口稱:“這些藥物都是應患者強烈要求,一人一方配製的。”當記者表示醫生未詢問病情直接開藥時,楊副院長無言以對。隨後,記者電話聯繫了該院陳院長,陳院長以開會爲由掛斷了電話。

之後,記者以同樣過程在二級甲等醫院駐馬店市骨科醫院買到“核歸丸”和“骨血通丸”,價格分別爲每盒20元、42元,包裝上也沒有生產批號。對此,該院魏院長的解釋和中醫院如出一轍,“以前被媒體報道過製售沒有生產批號的藥物,如今早已停產,現在賣的是之前剩下的,賣完就不賣了。”

院方轉移假藥,執法人員當場查獲

記者前往駐馬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報。在藥監局舉報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局裏的領導都去做普法宣傳了,現在沒有人。”記者輾轉見到執法大隊張副隊長並說明來由,張副隊長當即表示和記者去現場查處。

張副隊長帶了兩個工作人員和記者一同趕到駐馬店市骨科醫院,在出示執法證件後,藥房工作人員遲遲不肯開門,稱要請示領導,直到領導趕到,纔打開藥房的鐵門。在執法人員的強烈要求下,藥房人員打開了藥房內的一個鐵皮櫃子,裏面有四種無生產批號的藥物,其中就有記者買到的兩種,此外還有一種噴劑既沒名稱也無生產批號。執法人員當場查獲了這些假藥。在執法過程中,該院魏院長接到電話,他對着電話講:“你這邊打電話,那邊檢查人員就到了,還有什麼用!”說罷匆匆掛斷。

執法過程中,院方一再強調假藥的售價統統是每瓶3元,但記者的購藥票據上清清楚楚地寫着每瓶數十元。對此,院方稱,記者所拿票據不是購買這些藥的憑證,對真實售價不予承認。

隨後,記者和執法人員一同來到駐馬店市中醫院。藥房工作人員同樣拒絕執法人員進入藥房,並試圖轉移兩袋假藥。經辨別,袋內藥物有四種,均無生產批號,而記者事先買到的三種藥物竟不在其中,該院究竟生產了多少種無生產批號藥物,不得而知。

執法人員盤點假藥時,一位自稱藥房主任的女士氣喘吁吁地趕到現場,見到張副隊長便說:“這些你們不是都知道?還查什麼!”張副隊長面色尷尬。和該院楊副院長一樣,藥房主任也稱,這些藥是一人一方製作的。當記者指出藥物生產日期從9月到11月都有時,藥房主任不再說話。

記者調查得知,駐馬店市中醫院有通過審批的製劑室,具有生產批號的藥品共計20餘種,然而實際製作藥劑的數量卻遠遠超出通過審批的種類,現已查出7種沒有經過審批的假藥。駐馬店市骨科醫院的情況就更爲惡劣,該醫院沒有製劑室,也沒有任何自制藥拿到生產批號,卻私自制售藥品超過5種。

缺乏監管,爲創收醫院自制假藥

兩家醫院爲何製售假藥?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醫院之所以製售這些藥物,而不從市場上採購,關鍵還是一個‘利’字。醫院自制藥品少了許多流通環節,沒有廣告費等附加支出,直接賣給患者,成本低廉,但賣給患者時並不便宜。對醫院來說,這有助於創收。”

張副隊長說,他們曾對駐馬店市骨科醫院的違法行爲進行查處,但醫院仍暗自自制自銷。我國刑法對生產、銷售假藥的違法行爲有明文規定,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當事人應被處以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藥品管理法對此也有相關處罰措施,但這些處罰都很難落實。

2011年3月,我國開始實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對藥劑生產的硬件設施提出了明確要求。據業內人士透露,醫院建立製劑室,投資高達百萬,很多醫院都難以承受如此高的費用。和藥廠生產的藥品相比,醫院自制藥存在質量標準不統一、穩定性較差、標籤和說明書不規範等問題。

記者致電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和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的相關負責人後得知,自制藥面市必須經過兩步:一、醫院有製劑室,且必須通過藥監局的驗收,無製劑室的醫院可委託其他醫院製劑室或藥廠配製;二、製劑生產需向藥監局報批,獲得批號才能生產,批號就像藥品的“身份證號”,一藥一號,不能共用。

記者發現,在利益驅動下,自制藥並不是個別現象。只有監管部門切實行動起來,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醫藥之重,重於泰山,不能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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