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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二,孟照國事件真相大白(視頻)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5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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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照國事件: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一、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二、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三

孟照國事件視頻

孟照國事件根本就是在撒謊

揭祕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二,孟照國事件真相大白(視頻)

2003年的催眠測謊有用嘛?事件發生在1994年6月,2003年測謊,9年時間說了幾百甚至幾千次的謊言在他意識中已經變成真的了。他身上傷疤“不是由於正常的受傷或手術造成的”誰又能肯定他身上的傷疤就是那次事件造成的?換個方位想有可能是細菌感染造成的呢?看過王剛講故事後疑點更多了。

1,他一直是在自說自唱,那個所謂的飛行器就他和他那個什麼親戚看到過別人根本沒看到。當大家一起去的時候用望遠鏡也沒一人看到,他一看就倒了。

2,視頻裏醫生說他到醫院後只要是帶鐵的醫療器械都不能靠近他,但是你們注意到沒有醫院的牀都是金屬的。有人會說現在看到的是剛拍的視頻,十幾年前的牀很有可能不是金屬的,但你們仔細看那個給他治療的醫生的表情就會有所發現。

3,當中國UFO調查協會的來調查的時候他所說的就更離譜了。首先是穿牆,在就是外星人說中國話……

還有一部分足以說明它文化程度不高。

這些是大的漏洞細節的話就 太多了 其實這個事件中大部分是可以用現代科學解釋的,一少部分是人爲的不能用科學來解釋。

據介紹,公安部原測謊專題組組長、組織研製中國第一臺測謊儀的專家楊承勳認爲,孟照國的故事,“是刻意編造的,根本就沒有這回事,我們可以判斷他在說謊,但是還有另外一種情況,比如產生的一種幻覺,一些精神上的狀態,我腦子裏就有這個記憶,那麼這種你要通過測謊就很難判斷出。”

他認爲,孟照國遭遇外星人“可能是一段很特殊的心理經歷,而不是一個真實的經歷”。

網友對鳳凰山UFO事件及孟照國的幾點看法

揭祕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二,孟照國事件真相大白(視頻) 第2張

此事當然容易引起鬨動,因爲具備了一切讓人好奇的因素,並且有確切的人證。但遺憾的是,與所有其他UFO事件一樣,任憑當事人如何說得天花亂墜,都沒有任何確切的物證,所有過程都取決於經歷者的描述。而根據事件前後的表現來看,孟照國的精神狀態非常可疑,他描述的內容也因而非常可疑。

先看一下孟照國的後續表現。此事引起鬨動後,很多專家學者及新聞媒體都前往調查,直接導致事件更加離奇,孟照國已經不滿足於看到飛碟,他開始聲稱自己被外星人綁架,在飛碟中看到了大腦袋大眼睛的外星人端坐在板凳上,板凳無腿懸浮着。外星人問他是否想喝水,然後從牆上取出一個圓瓢形的飲具給他倒水,喝完後飲具自動收回。

接下來的事情更具八卦效果,孟照國遭到了女外星人的強暴,並在他的腹部及大腿植入膠囊,對他的記憶進行控制,而此類手法無一不是被國外UFO新聞描述過的,反正外國UFO經歷者經歷過的奇蹟,孟照國幾乎全部照樣玩了一遍。可惜的只是沒有任何新鮮花樣出爐,無外乎就是被女外星人強姦、植入異物和遙控記憶之類,從來沒有外星人給經歷者寫過一串彩票中獎號碼以及其他可以帶來實際好處的事物,連一個小小發明專利都沒有泄露過。

據孟照國說,外星人通過他給地球人傳遞了很多信息,比如要求地球各個國家要結義;動植物星球都是以動物作主力,植物作副力,互相良性循環;還說人類的思想很骯髒,窩裏鬥,因爲地球人總是互相殘殺,所以不想把外星高科技告訴任何人;假如我們不濫用火藥,有限制地利用和平事業,我們可能通過高科技手段,獲得向高級生命形式進化的方法。但願地球人類早日醒悟。

可以看出,這些所謂的外星人傳遞的信息,基本都是鄉愿式的低級幻想,沒有任何學術含量,只要有三年級水平都可以講出一大套來。這種低層次幻想無疑是孟照國自己構思出來的,他不可能提到新能源的製造方法,因爲那完全在他的認識範圍之外。他只有小學五年級水平。

本文不準備過多轉述孟照國對外星人的描繪,因爲相關的內容到處都是,他對外星人的描述根本沒有任何新奇之處。換句話說,他在有意無意地抄襲別人對外星人的描述,特別是那些整日和他大談外星人的所謂UFO研究人員,事實上對孟照國起到了強烈的暗示作用。當有醫生引導他寫出感受時,他卻在紙上反覆寫出了“OFU”這三個英文字母,明顯是因爲文化水平不高,也沒學過英文,所以把聽來的UFO寫錯了順序,但卻有好事者把這些字母送交國家科委研究破譯,這和當年準備破譯某氣功大師的宇宙語一樣荒唐不經,如果這種東西也需要破譯,中國所有精神病患者的語言足可累死國家科委的所有破譯專家。

揭祕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二,孟照國事件真相大白(視頻) 第3張

根據孟照國的說法,外星人強姦他的目的就是選取地球上的人種。事實上孟照國本人在基因方面毫無奇特之處,無論智力、長相還是想像能力,都極其平庸,外星人憑什麼會選中他?如果外星人想要獲取某個人種的遺傳信息只能靠強姦的話,那手段也太落後了。連人類的生物技術水平都已達到只取一點表皮細胞就可以破譯基因序列的程度,哪裏還需要靠強姦來解決問題?用強姦作爲選種手段只是孟照國自己的認識水平,而且他潛意識裏也願意被強姦,這也是所有被外星人強姦過的經歷者的共同潛意識,無論是男是女,事實上他們根本沒有被外星人強姦過。

儘管孟照國後來宣稱,他寫的這些經歷沒有一點謊言,也沒有一點漏洞--他不是爲了金錢和別的東西來謊騙世人和科學界的。

我們願意相信孟照國的這種表白可能是真心的,因爲癔症患者是不會故意撒謊的。但事實上他的敘述漏洞百出,光腿上的傷疤就先後有好幾種不同的說法。而且他無法證明,爲什麼能在遠離那飛行器幾百米遠的山坡上就看出那飛行器像一個問號,這種整體形狀只有站在高處俯看才能看得清楚,而他們當時站立的地方卻是在飛行器下方。

後來他還在記者面前表現出了強烈的怕光症狀,只要有閃光燈照相就會暈過去,那真不知他在家裏每次開燈是不是都會發作,還是隻發作給記者看。只要稍有精神科醫學常識的人都能看出來,那正是典型的癔症發作。

真正讓事件變得複雜的是那些外行專家和UFO研究人員,他們對事件的傳播起到了推波助瀾作用,因爲他們基本不具備精神病學與心理學知識,也不具備基本的科學態度,研究之前就已認定這是UFO事件。加上媒體的大力宣傳,使這件事情被無節制放大,在有醫生指出孟照國的表現是典型的癲癇發作症狀時,UFO信仰者仍然不離不棄,爲孟照國提供了更好的發揮想象力的舞臺。

雖然還沒有對孟照國進行醫學鑑定,但他常常神祕跌倒、不省人事、手腳抽搐等都是典型的癲癇發作症狀,至於被外星人綁架及強姦則是妄想症表現。美國著名學者卡爾?薩根早在《魔鬼出沒的世界》中指出:所謂的外星人劫持現象不過是某種普通的精神疾病的反映。早在20世紀50年代,美國空軍就曾公開聲明,所有有關UFO的目擊報告和劫持事件都是一些癔病妄想症或幻覺的產物。可惜這一聲明很少被UFO信仰者採信,因爲他們在某種程度上都有一定的偏執表現。

在這一事件中,可能首先是孟照國出現幻視,以爲看到了飛行器,其他人在他的暗示下出現感應性幻覺或者錯覺。特別是李洪海,無言少語,基本處於沉默狀態,因爲和孟照國關係特殊,一些話語只是附和孟照國而已。他可能是主動的,也可能是被動的。

總之,再跟蹤孟照國事件已無實際意義,不可能再取得什麼驚人發現。

孟照國事件找不出任何一處能自圓其說的地方

揭祕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二,孟照國事件真相大白(視頻) 第4張

孟照國事件現在被定爲懸案,是中國UFO研究無法抹去的巨大恥辱。如果將調查者所寫的不同調查報告放在一起比對,孟照國那令人慾哭無淚的謊言就一個接一個地擺在桌面上了。請看孟照國的謊言:

一、怎樣與怪物遭遇:

A;《宇宙之謎與探解》:“發現這不是氣球,而是一個橫臥在禿石上的龐大怪物,於是孟照國讓李洪海藏在此處。”(李洪海並未上前,筆者注)

B:央視《發現之旅》:“據他(孟照國)說,出現在他眼前的竟然是一架巨型的白色機器!而隨後爬上來的李洪海也看到了這個巨型怪物。”(李洪海也上前了。孟照國走在前面,李洪海走在後面。筆者注。)

C:楊水木調查記錄:“其實第一個被電的是李洪海,於是他被嚇跑了,我不信,換我上前去,結果在李洪海剛纔的位置,我感覺到從我身上皮帶環的地方,以及手上鐮刀的地方有兩股電流襲上來,我不由自主的馬上後退。”(李洪海走在前面,孟照國走在後面。筆者注。)

二、蝌蚪狀UFO是怎樣看出來的:

孟照國:高約2、3米,長約50多米(援引孟照國給關洪聲的一封信原文)。稱長爲100米(援引央視)

稱長爲150米(援引孫式立)。

數字的變化我們不管,只是3比50這樣的視面內根本作不出蝌蚪型圖來。(類似50廛米直尺的視面比例,如果是3比150,則相當於一把長劍的視面比例)

三、孟照國被光擊倒後情況:

A:“我感到全身一震,接下來就什麼也不知道了。”(援引楊水木調查記錄)(請注意“不知道”這三個字。筆者注。)

B:我“啊”的一聲倒地昏迷,但意識還清醒。”(援引張茜荑調查記錄)(請注意“還清醒”三個字。)

C:“來了”(央視《發現之旅》,由當時站在孟照國身旁的林場團委書記李文學提供的證言。)(現場其他人都說孟照國當時說的“來了”,但孟照國幾易其口,但絕不提“來了”。筆者注。)

四、孟照國首訪外星飛船基地:

A:“然後就託我而起(我約摸離地面有20-25米高)往‘牛心頂子’山那邊飛去了。”(孟照國給關洪聲的一封信原文)(請注意高度與方向。筆者注。)

B:孟照國:“外頭很黑的!我也弄不清楚方向。”(援引楊水木調查記錄)(請注意“弄不清楚方向”。筆者注。)

揭祕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二,孟照國事件真相大白(視頻) 第5張

五、女外星人到孟照國家幾次:

A:援引楊水木調查記錄)問:“後來她還回來嗎?孟:“沒有!一直到那天晚上,我睡覺的時候,她又來了,進到我房間裏來。”(白天一次,筆者注)

B:(援引張茜荑調查記錄)孟照國:“兩點多,她從關着的窗戶飛走。後來她又回來一次,天棚又鼓了。我對她說:‘你別把我房子搞壞了。’她沒說話,又走了。”(白天兩次,筆者注。)

孟照國除了對調查者進行分別說謊外,其自述情節中更有一目瞭然的破綻

一、他用七倍望遠鏡看清了約10公里(20裏)遠的一個煙盒大小的物體。(絕對的謊言,直接的破綻。筆者注。)

二、他自稱穿“開襠褲”的女外星人在小火車上與他發生了性關係。但小火車上他所有的同事都能證明孟照國絕無解開褲子的行爲(當然更無下體勃起現象)。

三、他自稱在醫務室和自己家裏,高大的女外星人將頂棚頂變了形。但在場所有人均沒有看到頂棚變形現象。

四、3米40、50公分左右高的外星人是如何站立在2、3米高的飛船裏的?

孟照國進入這個外星飛船之後,“從左側又出來一個人,長相和帶我來的那個人差不多,比那人高點。我約摸他有3米40、50公分左右高。”

大家還記得飛船的高度嗎?2、3米。而且飛船下面有支腳,如果將支腳高度減去,飛船則絕對不可能超過3米高。

整個鳳凰山UFO事件,我很想找出哪怕是一件真實的事情,但絕對找不到,從頭到尾都是謊言,包括上百人目擊白色物體的所謂旁證。

揭祕孟照國事件背後的真相

揭祕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二,孟照國事件真相大白(視頻) 第6張

鳳凰山事件之所以使許多人信以爲真,肯定有其令人相信的理由,也就是有相關證據能證明鳳凰山事件的真實性。在此有必要對整個事件調查中所掌握的相關證據進行逐一的檢視,看看到底有哪些相關證據可以證明鳳凰山事件的真實性。

第一節:對所謂物證的分析

外星飛船目擊事件和接觸事件中的物證,是有極其嚴格定義的,必須同時包含非人爲現象和非自然現象這兩個因素,否則不能稱其爲物證。直接物證就是外星飛船本身和外星人本身,但林場取證隊在上山取證時,連這兩者的影子都沒見着,因此而沒有直接物證。科考隊使用儀器對孟照國所稱的外星飛船降落點進行了放射性檢測,同樣未發現任何異常。但調查者仍然調查到一些間接物證,但全部都不能排除人爲現象和自然現象的可能性,僅僅只存在由聯想所產生的“疑似可能性”,從物證嚴格定義上講,這些都並不是物證。

其一,調查者在現場發現了“象被燒焦的樹枝”與“迸裂變色的石頭”。但這究盡是特殊地理環境中的特殊自然現象,還是外星飛船所爲?事隔10年之後,調查者仍就未能排除自然現象的可能性。“當地的林業專家也有一種解釋方法,在較高處和邊緣地帶的樹枝,容易受到太陽高溫和風雪嚴寒的交替傷害,因此經常會顯得發黑,象被燒焦似的。”“仍不能排除是一種自然現象,因爲在日曬、暴雨等溫差急劇變化的情況下,岩石熱脹冷縮就可能出現迸裂和變色。”既然花如此長的時間都不能排除自然現象的可能性,只能說明或者是證明一個事實,那是典型的自然現象,與外星飛船沒有任何的必然聯繫。

其二,現場發現“被翻動的石頭帶”。關於這一點,調查者已經排除了自然現象的可能性,只剩下一個問題,是誰翻動了這些石頭?由於此地正是孟照國所稱的外星飛船降落地,因此調查者由此聯想到有可能是外星飛船所爲。但是,這種聯想不僅絲毫不能證是明外星飛船所爲,而且這種聯想本身反而會受到人們的質疑。

這裏我們權且將這一現象認爲是外星飛船所爲造成的,那麼只存在兩種可能性,其一是外星人因有目的性的考察地球而翻動了這些石頭,其二是因外星飛船起降過程中所造成的物理現象。

“被翻動的石頭帶”,是在什麼時間段出現的?1994年6月9日,林場取證隊上山到達現場進行搜查時,非常仔細,將夾在石頭縫裏的舊彩條布也找了出來,但卻並沒有發現有任何石頭被翻動。那麼這個“被翻動的石頭帶”是什麼時間被發現的呢?“當積雪褪盡,一個更令調查者驚奇和困惑的場面出現了。”我們知道,鳳凰山事件發生的時間是1994年的夏季,在這樣的季節里根本不存在積雪,因此也更沒有什麼積雪褪盡。發現這一現象的準確時間,即1995年的開春化雪之後。按通常的理解,如果外星飛船離開後不再回來,那麼這種現象將直接被證實與外星飛船沒有任何的關係,因爲這是外星飛船已經離開之後,即林場取證隊到達現場取證未果之後的時間裏纔出現的。這其中還包含着這樣一個定論,曾在此地起降過的外星飛船並沒有使石頭翻動,即使外星飛船再回到此地,也不可能是因起降而造成石頭帶被翻動的現象。由此可以完全徹底地排除是由外星飛船起降過程中造成這種現象的可能性。唯一能將這一現象與外星飛船進行聯繫的,只有這樣一種可能性,那就是外星飛船曾經呆在此地時外星人當時忘記了將這些石頭翻動,而離開非常長的一段時間之後,外星人才想起有絕對的必要返回去將這些石頭翻動。本人之所以使用“有絕對的必要”,是因爲地球上的石頭取之不盡,翻之不完。如果不是因爲“有絕對的必要”,外星人是不可能非要回過頭來到此一翻不可的。既然是有絕對的必要,外星人來地球又有明確“考察”地球的目的,那麼外星飛船降落此地時卻爲什麼會忘了有絕對必要翻動石頭這麼的大事情呢?如果外星人當時並不打算翻動這些石頭,他們離開之後還有返回來翻動這些石頭的必要嗎?這些外星人辦事是不是太過稀裏糊塗不着邊際了呢?疑問還不僅如此。

稍微敏感的人,恐怕都會對外星人“翻動石頭”產生不太對勁的感覺。“翻動石頭”只是一種表面的現象,而這種現象的背後,隱藏着最本質的東西,那就是科學技術。我們不妨先看看地球人類是如此考察岩石的,古代因科技水平所限,對金屬礦石的鑑別主要是憑藉肉眼的經驗,而最終得以檢驗的,是冶煉爐。眼睛要看,難免會對岩石進行“翻動”,要將岩石送進冶煉爐,又難免將岩石“翻動”運輸。但現代人情況已經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地質學家只需從大塊岩石上敲下一小塊,或者直接撿拾小塊岩石碎片,將其送到岩石檢測試驗室裏就行了。美國的六次登月,沒有“翻動”過任何大塊的月岩石,而只是用鏟子將碎小的月岩鏟進塑料袋中帶回地球。人類對火星岩石的考察,在火星車上裝置了先進的科學儀器,採用了對火星岩石進行鑽孔提取粉末直接檢測其化學物質成份的方法,無需“翻動”任何火星岩石。從現象上看,地球人類經歷了由“翻動”岩石到撿拾岩石到提取岩石粉末這樣的一個過程,從中可以看出,隨着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對岩石的考察活動已經朝着越來越不需要“翻動”岩石的方向發展。從科學的角度看,只要岩石一經被“翻動”,則直接意味着科技手段的落後和科學技術的落後,如果將“被翻動的石頭帶”往外星飛船上進行聯繫,實屬天真幼稚的想法。

在聯想到外星人有可能翻動這些石頭的同時,並沒有任何理由排除人爲翻動的可能性。這與外星人翻動的可能性成反比,即外星人翻動岩石的可能性越小,人爲翻的可能性就越大。調查報告稱,這些被翻動的石頭並不是滾動,而是都可以直接翻還原。從“被翻動”這一現象看,石頭大小質量各不相同,但它們被翻起的形態卻驚人一致,這隻能在有意識地對每塊石頭進行力的控制才能做到。首當其衝,人爲的因素是排在第一位的,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唯一的。其它任何的可能性都只能在排除人爲因素之後才能加以聯想和猜測。

揭祕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二,孟照國事件真相大白(視頻) 第7張

調查者認爲,人爲的可能性不大。主要原因是此地非常偏遠,人跡罕至,基本上沒有人上去。即使是有人上去,也不太可能沒事翻石頭玩,找不出翻動石頭的動機和目的。但從鳳凰山事件調查中,我們知道鳳凰山事件的主角孟照國至少上去過兩次,而孟照國嚮導林場取證隊上山取證之時,林場取證隊既沒有看到外星飛船,也沒有看見女外星人,甚至連擊中孟照國額頭上的“光”以及女外星人用手一託便消失了的“光球”也都沒有看見。從嚴格意義上講,林場取證隊是第一批真正的調查者,他們沒有看到孟照國所稱的任何東西,我們是相信林場由30多名職工組成的取證隊,還是相信自說自話的那麼一個孟照國?如果我們對孟照國的故事稍加懷疑,從理論上講是必須懷疑,那我們就不難發現“被翻動的石頭帶”與孟照國身上所發生的離奇怪異的行爲現象是如出一轍的,能夠讓人往外星飛船上進行聯想,但始終找不出與外星人有關的任何答案。因此我們有理由懷疑,極有可能是某個人懷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故意將這些石頭翻動,以此吸引調查者的眼球,誘導調查者往外星飛船所爲方向進行聯想。這種可能性將因這個製造假象的人的拒不承認而無法得到證實,但任何人都不可能排除這種可能性。

其三,現場發現“幾截膠皮”。這是令人非常振奮的事情,如果是非人類製造,則足以證明有外星飛船降臨的客觀真實性。但這“幾截膠皮”從此不再有下文,調查者也再未提及。既然調查者都不把這個物證當回事情,讀者們恐怕也沒有必要絞盡腦汁將此物往外星飛船上進行聯想。筆者尚不清楚這“幾截膠皮”與先前林場取證隊上山時發現的舊“彩色膠布”是否爲同一物品,若爲同一物品,則已經被林場職工證實是“去年”就有的,那麼只能說明調查者在信息溝通上做得不夠,冤枉多走一着棋。而如果不是同一物品,林場取證隊在現場仔細搜索發現了夾在石縫間的舊彩色膠布,但未能發現這幾截膠皮,證明是在外星飛船離開此地之後纔出現的,已經與外星飛船沒有任何關係。當然,我們並不能排除外星飛船事後又返回而攜帶並扔掉這幾截膠皮的可能性,問題是地球上的物品數之不盡,外星人爲什麼偏偏只對那幾截膠皮感興趣?而且幾乎與想搞到墜落探測汽球上的膠皮的孟照國的興趣完全一致。如果這“幾截膠皮”真能成爲一個問題,那就只有唯一的問題,那就是何人所爲?是無意識所爲還是有意識所爲?如果是有意識所爲,會不會是又在誘導調查者?

其四,孟照國腹部出現一道約25釐米長的疤痕。如果是外星人所爲,其一,直接證明外星科技非常落後,只有落後技術纔會留下如此長的疤痕。其二,外星人要給孟照國體內安置一個非常大的物體,但孟照國體內並沒有這樣的外星物體。簡略分析之後,外星人所爲可能性甚小,孟照國自己不小心弄傷身體的可能性甚大。同時,這一疤痕到底是新疤還是舊痕,不能光憑證人證言,理應通過醫學鑑定來得出科學的結論。那麼這個疤痕的來歷孟照國是怎麼說的呢?孟照國嚮導林場取證隊上山倒地之後的第二天,孟照國因感到疼痛才發現這一疤痕的,但此時的他對昨天所發生的一切事情都記憶不清了,因此他本人說不清楚這個疤痕的來歷。而當他恢復記憶之後,對這個疤痕的來歷避而不談,因此而成爲懸疑。不過,從他的故事當中,有兩個疑似因素可能導致了他身上的疤痕,其一是女外星人在小火車上與他發生性關係時,他感到下身很痛,但下身很痛與腹部很痛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部位,因此不可能是這次留下的。而孟照國造訪外星飛船基地時,有一個外星人用象加油槍似的東西往孟照國的身上一觸,他頓時被觸得彈跳80釐米多高,因此極可能這個疤痕是這次留下的。但這一點也根本就不能成立,因爲孟照國在造訪外星飛船的一個月之前,他身體上就已經有了這道疤痕。

其五,調查者還了解到一個情況,孟照國曾從傷疤處扣出一個粘性顆粒物,據其自稱可拉得非常長而不斷,但卻被其妻掃地出門弄丟了。調查者對此非常婉惜,認爲丟失了外星人的製造物。物證已失,就沒有物證,沒有物證,就什麼都不能證明。筆者認爲,丟失這一“故事中的物證”並不是最令人婉惜的事情,最令人婉惜的事情應該是,孟照國與外星人進行長時間的接觸之後,外星人似乎已經選定他作爲關注地球命運的代言人,但卻未贈給孟照國一個紀念品作爲信物,而孟照國本人呢,在外星人親口問他有什麼需要幫忙的情況下,又從來沒有向外星人索求過那怕是一個微小的物品以證實自己絕非編故事,害得他被南京紫金山天文臺研究員劉炎所懷疑,搞得他精神非常鬱悶。如此兩不情願所導致沒有物證纔是最令人婉惜的事情。

其六,鳳凰山事件之後,跟蹤調查的調查者又發現了一新的“物證”,那就是孟照國的妻子稱,有一天晚上曾看到家裏的蘭花突然發出“好大的光”,嚇得她忙將被子蓋上。可惜她當時看到此景時,既沒有驚動其家人,更沒有找左鄰右舍來觀看,因此而沒有任何旁人可以證明。正因如此,是否真的發生過發光現象,已經無從證實。對這個無從證實的發光事件,用它來證明外星飛船降臨及孟照國與外星人接觸事件的真實性,恐怕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即使確實是有這麼一個發光現象,想想演唱會上四處搖動的發光棒,似乎也不太可能絕對地排除人爲製造這一現象的可能性。而如果是因爲磷肥施得太多,說不定也能使蘭花夜間發光。

其七,許多調查報告都提到孟照國額頭上的紅色痕跡,與孟照國自稱的被光束擊中額頭完全吻合。但是,這一紅色痕跡是孟照國第二天早上起來照鏡子時才發現的,時間已經與6月9日事件發生之時過了一整夜,這個紅色痕跡是從何而來?並不能排除孟照國人爲製造的可能性。同時,當時孟照國倒地之時,曾與人發生對望遠鏡的爭搶,其額頭上的痕跡正好與望遠鏡目鏡口的形狀相一致,因此也並不能排除其額間痕跡是在發生爭搶望遠鏡過程中碰傷的可能性。至於林場醫務室林輝醫生所說的“瞬間高溫灼傷”,因其並非權威灼燒傷醫學專家,結論是否有誤尚不能定斷。更爲關鍵的是,當時所在現場的30多個人沒有任何一個人看到孟照國自稱擊中其額頭的光束。

綜上所述,對整個鳳凰山事件的調查,沒有取得任何確鑿物證。

第二節:對發生在孟照國身上的怪異行爲現象的分析

揭祕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二,孟照國事件真相大白(視頻) 第8張

雖然對鳳凰山事件的調查沒有取得任何的確鑿物證,但有許多旁證卻是親眼看到在孟照國身上所發生的奇怪事情。特別是6月9日林場取證隊在場情況下,孟照國在用望遠鏡向鳳凰山南坡觀察時突然倒地,在山上臨時工棚裏身體倒立踹棚頂,在醫務室裏寫下“UFO”字母,對醫生的檢查反應異常,在接關洪聲給他的鋼筆時全身發抖,失去記憶,恢復部分記憶等等。從現象的表面上看,好象是與外星人對他的攻擊與控制有關,但是,對這一現象的分析,並不能排除孟照國本人裝神弄鬼的可能性。而且,這種可能性任何人都永遠無法排除,僅僅只有在外星人親自前來作證的唯一情況之下才能予以排除。因此,孟照國的種種怪異行爲,並不能證明外星飛船降臨及孟照國與外星人發生接觸。

那麼,怎樣的怪異現象才能夠證明外星飛船降臨的真實性呢?比如,孟照國在衆目睽睽之下來個人間蒸發、鬍鬚突然變長等等,這些都是人類現有科技及自然現象所不能解釋的。但孟照國身上並沒有發生這類現象,在他身上所發生的一切怪異現象,全部都是可以人爲的現象,看不到外星神奇科技的任何蹤影。

有一個現象是調查者們津津樂道的,那就是孟照國身體僵硬地躺在沙發上,突然身體來了個180度的大調頭,這一現象是由孟照國的四哥孟照義親眼目睹的。孟照國對這一現象最終給予瞭解釋,是那個女外星人發現他躺的方向不對,特意將他抱起來調的頭。那麼我們有必要看看外星人抱孟照國調頭時會發生什麼情況。如果是外星人用轉身的方式將孟照國調頭,那麼孟照國與沙發之間隔着個外星人,外星人只能將其扔在地上而不是沙發上。而如果外星人沒有轉身,只是將孟照國象風車那樣翻轉調頭,那麼孟照國落到沙發上時,面部應該朝下,而不可能仍就仰躺着。現在反過頭來再看看他四哥孟照義的證詞,(援引楊水木調查)“他那麼咚!就掉過來了!”不難看出,孟照義先使用了“咚”這個象聲詞,那麼孟照義到底是先聽到“咚”的聲音,還是先看到孟照國“象有軸似的”調頭?雖然這一過程非常短暫,但聽到“咚”地一聲時,整個過程已經全部結束。但孟照義的證詞中,似乎是在先聽到“咚”的聲音之後才“看”到那已經完全結束的“象有軸似”的調頭過程。孟照義到底是親眼看到這一過程,還是因爲事發突然,而將只能這麼解釋才合理的內心想法轉化成了證詞?同時,如果是外星人抱他調頭,放下時不可能發生“咚”的聲響,只有在動作順猛而導致撞擊的情況下,纔可能發出“咚”的聲響,顯然,這是在慌張情態下才能發出的聲音。孟照國是否真的身體僵硬不能動?他返回家中時,由其四哥孟照義和林場保安員孟憲海架着走回家,而且孟照國的證詞中還親口提到說他自己能走,不讓他們架着,他又怎會身體僵硬不能動彈了呢?孟照國只要能動,就不能排除他趁人不備自行調頭的可能性。孟照國有沒有自己表演調頭的可能性?從山上工棚他倒立身體用腳踹棚頂的舉動看,完全沒有任何理由排除這種可能性。

最後一個現象就是孟照國自稱造訪外星飛船基地之後返回家中時,其妻發現門窗都關着,非常驚奇孟照國是怎麼出去的。關於這一點,住在大城市的年輕人恐怕會覺得非常神奇,如果不是因爲有外星人帶着孟照國穿牆而出,孟照國是出不去的。筆者一直在思考孟照國特意強調其妻姜玲所說的“門窗都掛着,你走哪?”這句話。如果這“窗”人是不能出去的,那其妻爲什麼要把與孟照國出去毫不相干的“窗”也說了出來呢?但在我力所能及收集到的調查報告中,都沒有提到這扇窗人是否能出去,筆者不敢以自己的推理來妄加定斷。好在盼星星盼月亮盼了10年時間,調查者終於承認孟照國有從窗戶出去的可能,所使用的垂直插銷通過慣性力可以自動插下。至此,在存在很笨的外星人帶孟照國穿牆而出而返回時卻忘了帶其穿牆而入送進家裏這種可能性的同時,還存在另一種可能性,即孟照國自己從窗戶出去並將窗戶從外星推還原並使插銷落下。正是因爲他家的窗戶人是可以進出的,因此孟照國特意強調“門窗者掛着”這句話,無非是要證明自己不是從窗戶出去的,這讓人想起“此地無銀三百兩,隔壁阿二不曾偷”這個故事來。

歸根到底,發生在孟照國身上的種種怪異行爲現象,不僅找不出外星神奇科技的任何蛛絲馬跡,而且無一例外地全部存在人爲的可能性。因此,這些所謂的怪異行爲現象,只能證明孟照國“不正常”,而不能證明外星飛船的降臨及孟照國自稱與外星人的接觸的真實性。

第三節:對調查者引入旁證的分析

揭祕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二,孟照國事件真相大白(視頻) 第9張

在分析了鳳凰山事件中所謂的物證及發生在孟照國身上的種種怪異行爲現象之後,所剩下的全部證據都是人證。我們知道,物證大於人證,人證不能替代物證。因整個鳳凰山事件並沒有任何確鑿的物證,因此其全部的證據都集中到了人證這一塊。對於人證,無論是理論上還是現實生活中,都存在真實的證言與虛假的證言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情況,它們所導致的結果是完全相反的。因此,對人證的調查,首當其衝的就是要對證言真僞進行鑑別。未經鑑別的證言,不能作爲證據使用,只有通過鑑別並界定爲真實可被採信的證言,才能夠作爲證據。那麼,怎樣對證言真僞進行鑑別呢?技術手段和調查方法很多,但都離開不這樣的總體原則:即證人在事件中的行爲心理是否存在疑點,證人作證的目的動機是否存在疑點,證言中所涉及到的關鍵細節是否存在疑點。簡單地理解,就是證人是否可疑,證言是否可疑。可疑的證言可以推導出證人的可疑,而可疑的證人即使說出並不可疑的證言,其證言也不能夠被予以採信,這就是證人決定證言的原則。不被採信的證言不能作爲證據。

這裏,分析整個鳳凰山事件證據所剩的最後一塊,即調查者所引入的旁證。

第一個旁證,林場內許多職工親眼目睹了發生在孟照國身上的怪異行爲現象,這是鐵板釘釘的事實。但是這些旁證的最高證明效力僅僅只能證明孟照國“不正常”,而不能證明始終被孟照國阻攔在其身後看不見摸不着的外星飛船及外星人。

第二個旁證,孟照國家屬親眼目睹了孟照國在沙發上的180度調頭、蘭花發出好大光、孟照國身上新近出現的疤痕、孟照國在門窗都掛着的情況下人卻到了屋外面等等,上面已經對此分析過。一句話,這些旁證不能證明外星飛船降臨及孟照國與外星人發生了接觸。

第三個旁證,6月7日與孟照國一同上山的親戚李洪海。此兩人不僅是親戚關係,而且在“既成”的目擊外星飛船事件中,已經形成了同生共死的利害關係。從調查報告看,李洪海有文字記錄的證言僅僅僅只有兩句,即目擊時間及外星飛船的顏色形狀。由於李洪海的在案證言實在是少得不能再少了,因此尚不清楚調查者是怎樣得出李洪海與孟照國的證言是相一至的。在目擊外星飛船事件中,孟照國可以證明李洪海,李洪海也可以證明孟照國,但這種在利害悠關的關係中的互相“簡單”證明,並不能證明他們目擊外星飛船的真實性。他們證言的“簡單”一致,既可以是因目擊事件的真實性而必然產生,也可以是由兩人的共同協作編造而形成。我並不否定分別對李洪海與孟照國的證言進行比對調查是一種必要的調查方法,但這種方法的核心,必須是對他們不太可能共同編造的細節進行詳細的證言比對。即必須是按照調查者所設計的詢問關鍵點來進行,而不是簡單的採訪甚至是剛好是對他們完全能夠共同編造的細節進行調查。但從調查報告看,絕大多數調查報告中甚至根本就沒有李洪海的證詞記錄,很難想象李洪海與孟照國證言相一致的結論能令人信服。

第四個旁證,有職工證明孟照國爲人老實本份從不說謊。首先我們要搞清楚這只是一種主觀評價,這種主觀評價是否與事實吻合,會受到調查方式方法的直接影響。比如,是僅僅只向個別少數人來了解孟照國,還是向大多數人來了解孟照國;評價者對孟照國是一般性的瞭解,還是有很深的瞭解;是單個找評價者瞭解孟照國的情況,還是將評價者集中到一塊來了解情況;調查者只是簡單初步的詢問,還是仔細深入的詢問;評價者對孟照國的故事是持相信的態度,還是持懷疑的態度,等等。如果在方式方法上存在偏差,就難免會在結論上發生偏差。與此同時,這種主觀評價也僅僅只能是對已經過去時間裏孟照國行爲表現的一種判斷,而並不能涵蓋孟照國自稱目擊外星飛船並與外星人接觸這一時間孟照國的行爲表現。1997年世界航天大會上,科考隊成員便發現了孟照國“善於包裝”的一面,一舉否定了孟照國自稱與外星人接觸事件的真實性。雖然科考隊成員並未解釋“善於包裝”的內在含義,但只要通過簡單分析便可知指的就是孟照國很會說謊。孟照國與外星人接觸事件中,沒有任何旁證,所有的故事情節都只能是由孟照國本人對調查者講述。顯然這樣的故事是沒有旁證和參考系的,而要發現其中孟照國“善於包裝”自己的一面,只能通過唯一的途徑,那就是孟照國的證言本身,即孟照國在關鍵細節上的證言前後不一致,這直接意味着四方聯合科考隊成員發現了孟照國在說謊。回過頭來看,調查者當初所引用的林場職工對孟照國的評價,是不足以支撐孟照國離奇故事的真實性的。

第五個旁證,百多名山民親眼目睹到鳳凰山南坡有一個白色物體。這是調查者所引入的最後一個旁證,也是整個鳳凰山事件中所剩的最後一個“證據”。在分析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之前,我們可以對鳳凰山事件中的“物證”人證作出一個定論,那就是都不能證明鳳凰山事件的真實性。從某種意義上講,已經將鳳凰山事件界定爲是孟照國裝神弄鬼編造的故事。但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出現之後,情況發生了根本性的“逆轉”,使風雨飄搖的孟照國的故事立刻“起死回生”,上面所作的所有分析幾乎“全部作廢”。爲什麼這麼說呢?

揭祕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二,孟照國事件真相大白(視頻) 第10張

1997年世界航天大會時,當年四方聯合科考隊成員發現孟照國在講述與外星人接觸故事的關鍵細節中,證言與他們當初所調查採訪到的完全不一樣,已經識破孟照國的謊言,從而一舉推翻了孟照國與外星人接觸事件的真實性,並直言不諱地稱孟照國已經不具有繼續調查的價值了,言外之意是,孟照國過去既然已經說謊,再對他進行調查也極可能只會得到謊言。這裏就產生了一個令人非常困惑的事情,那就是科考隊成員在一舉否定了孟照國與外星人接觸事件真實性的同時,卻仍然保留了孟照國自稱目擊外星飛船的真實性結論。

只要仔細研讀孟照國的故事就不難發現,孟照國的故事是一個層層遞進有着緊密內在因果必然關係的完整故事。正是由於6月6日孟照國上山採野菜看到鳳凰山南坡上的白色物體,以爲是墜落此地的探測汽球並想搞點膠皮、尼龍繩回家用,纔會有6月7日的孟照國與李洪海上山採寶並與外星飛船發生遭遇。而正是由於孟照國6月7日的與外星飛船發生遭遇,纔會有嚮導林場取證隊上山取證並被外星人用光擊倒,並因此而有事隔一個月之後造訪外星飛船基地時突然記憶起來的這天與女外星人發生的性關係。而正是由於孟照國與女外星人的這種特殊關係,纔會有7月16日應邀造訪外星飛船基地並由此反過頭來記憶起來的6月9日與女外星人發生性關係。而正是由於孟照國與外星人建立了這種緊密的關係,纔會有事後調查者從孟照國口中套出來的10月7日晚他與外星人再次進行了接觸。孟照國的故事,就象自行車上的鏈條,只要其中任何一個環節斷開,孟照國的故事就徹底地停擺。就象是汽球,只要捅破任何一個地方,孟照國的故事就會徹底破灰。而四方聯合科考隊成員在整體性地一窩端掉了孟照國與外星人接觸事件的真實性之後,從理論上講孟照國的故事已經徹底完蛋,但四方聯合科考隊成員保留了孟照國目擊外星飛船事件的真實性結論。這便是令人非常困惑的所在。爲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下面我們來看看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的“證明效力”,便會找出其中的答案。這百名目擊證人不僅能“推翻”筆者的分析,甚至還直接“威脅”到科考隊成員對孟照國與外星人接觸事件真實性所作出的否定結論。

雖然這百名山民並沒有任何人稱自己親眼看到了外星飛船,而僅僅只是看到了鳳凰山南坡上有一個白色物體,但他們的“證明效力”是極其驚人的。調查發現,在孟照國向人們講述遭遇外星飛船故事之前,林場職工居住區內沒有任何一個人講述過曾看到過這個白色物體,而全部都是在聽說了孟照國的故事之後,才被一句驚醒夢中人,紛紛回憶起了那幾乎沒有放在心上的白色物體來。這就說明,6月6日孟照國首次看見鳳凰山南坡上有一個閃閃發光的白色物體時,是處於完全不知道還有那麼多山民也曾經親眼看到過的大前提之下,但他所述目擊到的白色物體又與這百名山民所看到的東西完全一致,足以證明孟照國並沒有絲毫的說謊。6月9日林場取證隊到達現場進行搜索時,並沒有發現這一白色物體。由百名山民親眼看到鳳凰山南坡上有一個白色物體,到林場取證隊到達現場時並沒有發現這一物體,可見這個白色物體是可以有腳走路,不翼而飛的。首當其衝,人們完全有理由相信這是智慧生命所操控的物體。這說明,6月7日孟照國與李洪海共同上山遭遇外星飛船的經歷,正好應驗了人們最爲合理的猜想,同樣能證明孟照國與李洪海在目擊外星飛船事件中也是沒有說謊的。生活經驗或者說是心理學常識告訴我們,人的一生中如果能親眼目擊近在咫尺的外星飛船,已經是莫大的滿足,完全地可以稱心如意回味無窮,幾乎不存在突發奇想往後面編造一個並不存在的與外星人接觸事故的心理,這就可以推導出孟照國與外星人接觸事件中基本上也不存在說謊的可能性,這將直接“威脅”到科考隊成員對孟照國與外星人接觸事件所作出的否定結論。

換一個角度再看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只要有這個能不翼而飛的白色物體存在,就存在鳳凰山南坡有外星飛船降臨的可能性,只要有外星飛船降臨的可能性,孟照國就有目擊外星飛船現實可能性和與外星人接觸的潛在可能性。只要這種可能性存在,無論人們對鳳凰山事件如何懷疑,都不可能徹底摧毀整個鳳凰山事件。這就解答了爲什麼科考隊成員不能徹底摧毀整個鳳凰山事件真實性所給人們留下的困惑。即使是能夠摧毀一部分,這一部分也極可能輕而易舉地被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所修復。這就是筆者所說上面所作的分析幾乎“全部作廢”的含義所在。

不過,這一切必須建立在對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及孟照國與李洪海的證言共同採信的大前提之下。現在僅就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的證言而言,是否予以採信的前提條件,並不僅僅取決於證人數量的多與少,還需綜合考慮其它相關的因素,最根本最核心的問題,就是要搞清楚這些證人是否可疑,證言是否可疑。只有抓住最根本最核心的問題不放並徹底地調查分析清楚,才能夠作出是否予以採信的最終判斷。

對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的分析

揭祕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二,孟照國事件真相大白(視頻) 第11張

要揭穿鳳凰山事件事實真相,已經並不取決於孟照國的神奇故事了,而是這異軍突起的百名目擊鳳凰山南坡白色物體的證人。如果沒有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就憑孟照國自述的故事本身,是根本就不可能證明其故事的真實性的。而有了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目擊證人,甚至無需孟照國這個角色,也能通過排除法來證明鳳凰山確有外星飛船降臨。即使是不能通過排除法來進行證明,鳳凰山南坡有外星飛船降臨的可能性卻是始終存在,這仍將導致“疑似外星飛船降臨事件”。任人怎麼懷疑,也難以予以否定。這即意味着,哪怕是孟照國自己當場承認自己是在說謊,也並不會對鳳凰山事件的“疑似真實性”產生太大的影響。所謂擒賊先擒王,打蛇打七寸,只有將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通通打掉,才能徹底終結鳳凰山事件。

第一節: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是鳳凰山事件的唯一證據

爲什麼說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是孟照國與李洪海目擊外星飛船事件真實性的唯一“證據”呢?這是因爲整個“鳳凰山事件”沒有任何確鑿的物證,發生在孟照國身上的一切怪異行爲現象都存在可能是外星人所爲也可能是孟照國本人所爲這兩種可能性,而在科考隊所引入的五個“旁證”中,其中四個“旁證”都不能證實鳳凰山事件的真實性,就只剩下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

第二節: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的共同特點

只有搞清楚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有什麼共同特點,才能將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作爲一個整體進行分析。他們有什麼共同特點呢?用兩句話可以概括:第一句話,他們的目擊時間全都在孟照國講述他的神奇故事之前,而將目擊經歷講出來的時間則全部是在聽說了孟照國講述他的神奇故事之後。也就是他們在看到的時候不說,在聽到的時候卻要說。這眼見爲虛耳聽爲實的現象是非常令人不可思議的事情,但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全都解釋清楚了這一點,這就是第二句話,那就是當時他們雖然全都看到了鳳凰山南坡上的白色物體,但由於觀看距離的原因,當時卻全都沒有看清楚那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在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當中,會不會有哪怕只是極個別的例外?沒有,也絕對不可能有。當年10月份,四方聯合科考隊在紅旗林場的大力協助之下,進行了地毯式的全面調查,統計了當時所調查到的10多名曾目擊過白色物體的證人的目擊時間範圍,最早目擊時間是5月29日,最晚時間是6月7日,也就是調查報告中提到的該林場職工翟士成、佟忠偉在這一天分別在山上從不同的地點角度看到了鳳凰山上的白色物體。雖然他們的目擊是和孟照國與李洪海近距離目擊外星飛船爲同一天,但他們都是在聽說了孟照國的神奇故事之後才“恍然大悟”說出這一經歷的。而當時目擊白色物體的這10多名證人,在表明自己確實看到了白色物體的同時,也明確表明了由於觀看距離的原因,並不清楚那白色物體到底是什麼東西,只是以爲是地球上的什麼東西。這說明這10多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都具有筆者概括的兩句話共同特點。顯然這僅僅只是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中的一小部分證人,一小部分目擊白色物體證人的共同特點是否可以完全涵蓋其他所有目擊白色物體證人?筆者會不會以偏概全?不會,只要稍加分析,就會發現其他所有的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都是不請自來地鑽進了筆者所概括的兩句話共同特點當中。

其它所有的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都屬於四方聯合科考隊調查之時的“漏網之魚”,他們所講述目擊經歷的時間更晚,被後來的調查者“打撈上岸”,完全符合“而將目擊經歷講出來的時間則全部是在聽說了孟照國講述他的神奇故事之後。”那麼在第一句話的共同特點裏就只剩下一個問題,他們的目擊時間是在孟照國講述的神奇故事之前還是之後,或者說有沒有在孟照國講述神奇故事之後的新的目擊白色物體事件發生?筆者結合當時的情況進行分析。

其一,孟照國講述目擊外星飛船事件到四方聯合科考隊進駐紅旗林場進行調查,其間共有四個月的時間,在這四個月的時間之內,不僅有山河屯林業局宣傳部長關洪聲寫的新聞報道,同時也有衆多飛碟研究者和媒體記者前往調查採訪併發布調查報告及新聞稿件。再加上紅旗林場居住區絕大多是林場職工及家屬,總共也只有幾百戶人家,因此這四個月的時間裏,足以使孟照國目擊外星飛船的故事傳遍紅旗林場居住區內的每一個角落。而四方聯合科考隊進駐紅旗林場進行調查取證之時,沒有發現任何一起發生在孟照國講述神奇故事之後的新的目擊白色物體事件。這是一個完全空白的階段,也是一個分界線。而後來進入紅旗林場進行調查的飛碟研究者,按孟照國自稱的每月接待好幾批這一說法,最保守的估計每月也至少有一批調查者進入紅旗林場,但也都沒有攔截到或者說發現有新的目擊白色物體事件發生。

其二,當孟照國的故事沸沸揚揚之後,如果有人再次看到了白色物體,如果不是因爲膽小怕事,就令人匪夷所思了。首先是這個看到白色物體的人顯得非常無聊,因爲大家都知道那是外星飛船,這個時候再裝模作樣地沒有前往看個清楚,就沒有太多的理由讓人相信。也就是說,要麼就沒有看到白色物體,要麼就是直接了當地看到外星飛船,不存在再次看到白色物體的證人,只存在看到外星飛船的目擊證人。但翻遍所有調查報告,目擊外星飛船的證人就只有孟照國與李洪海兩個人,沒有其他任何一個人。

其三,即使是真的出現有因膽小怕事的人再次目擊了白色物體,顯然他知道那白色物體意味着什麼,他既然要說出這件事,肯定是趁熱打鐵,在第一時間將他的目擊經歷講述給人聽。這將直接引起兩方面的反應,其一就是曾組織取證隊上山的林場工會主席周穎其人。在6月9日上山取證未果之後,一直關注着這件事情。如果有新的目擊白色物體事件物體發生,很難想像他(她)會坐視不理。其二,就是對外星飛船有着極大興趣的山民,如果真的有新的目擊白色物體事件發生,也極難想像他們會無動於衷。既使是在工會主席周穎坐視不理和山民們無動於衷的情況之下,新的目擊事件這一信息仍然會傳播開來。但事實上無論是林場工會主席還是山民,都未曾有新的舉動,同時繼續不斷到來的調查者也從未發現有這樣的新的目擊白色物體的信息和證人。

通過這三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其他所有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其目擊時間依然是在孟照國講述他的神奇故事之前,只不過他們將目擊經歷說出來的時間更晚罷了。

因此,其他所有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都符合筆者概括的第一句話的共同特點,在搞清楚了這一點之後,他們都會自然而然地進入筆者概括的第二句話的共同特點之中,因爲他們當時看到了不說而在聽到的時候才說,總得給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理由,這必然是因爲當時沒有看清楚,這是唯一的合理解釋。也就是說,筆者所概括的共同特點,完全涵蓋了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一個也不能少,一個也跑不了。當我們搞清楚了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的共同特點之後,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揭祕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二,孟照國事件真相大白(視頻) 第12張

第三節: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不能證明孟照國目擊外星飛船的真實性

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既然是當時全都沒有看清楚,這就說明他們並不知道白色物體到底是什麼東西,因此他們自己是根本不可能證明白色物體就是外星飛船的,更何況他們當時連“以爲”都未曾“以爲”過那會是外星飛船。連他們自己本身都還沒有搞懂那東西是什麼,就用他們還沒有搞懂的東西來證明孟照國目擊外星飛船的真實性,恐怕天底下從來就沒有這樣的邏輯。一句話,百名目擊證人不能證明孟照國目擊外星飛船的真實性。

那白色物體不就是外星飛船嗎?怎麼就不能夠證明孟照國目擊外星飛船的真實性了呢?這是因爲百名目擊者所看到的白色物體之所以被人們直接認爲是外星飛船,並不是由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自己所證明的,而是由孟照國來進行證明的。而孟照國的故事正是我們需要搞清真僞的,孟照國的故事在此時仍然只是一個未知數,這個未知數是絕對不能用來證明任何東西的。一旦我們排開了孟照國的證明因素,那麼這百名目擊色物體的證人所唯一能證明的就是鳳凰山南坡有一個看不清楚的白色物體。那麼這個白色物體到底是不是外星飛船,答案並不是唯一的。因爲這一現象還存在着我們可以設想以及所不能設想的其它可能性因素。比如可設想的可能性因素包括,暫時降落此地的直升機、熱汽球;陽光照射在有露水的草葉上所形成的反光現象;陽光透過雲層空隙在地面上所形成的光亮現象,大面積石頭帶給人們造成的視覺錯覺仍至於海市蜃樓現象等等。同時還存在因我們自身認知的侷限性而不能作出設想的其他潛在的可能性因素。而這些可能性因素是否能夠排除,與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本身是沒有直接關係的,而是與調查者的調查取證工作以及分析判斷是緊密相關的。也就是說,有能力證明白色物體就是外星飛船的,除了孟照國之外,就是調查者,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沒有能力來證明白色物體就是外星飛船。他們不能證明白色物體是外星飛船,也就不能不能用他們來證明孟照國目擊外星飛船的真實性。

第四節: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都具有盲目獵奇的心理。

從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的共同特點當中可以看出,他們在“看到時”不說而在“聽到時”要說的根本原因,就是因爲當時全都沒有看清楚那個白色物體。雖然這是很好的“理由”,但看沒看清楚卻並非是他們當時說與不說的先決條件。雖說是沒看清楚,但畢竟他們當時是“看到了”,他們當時說與不說,都是他們的自由選擇,而這種自由選擇對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而言,肯定會發生有人在當時就說出了自己目擊經歷的這種情況。但事實上這種情況並沒有發生,這說明他們全都放棄了當時說出目擊經歷的自由選擇,而全部一致地選擇了當時不說出來。顯然,他們當時全部都不說的背後,絕非是因爲當時沒有看清楚這麼簡單,而是有其它方面的原因。

那麼是什麼其它方面的原因呢?調查報告統計了他們當時的四種“以爲”:未溶的冰蓋、哪家的塑料大棚、墜落的靶機、探測汽球。不難看出,這些都是地球上的物品或自然現象,這其中有些現象是足以令人驚奇的,但他們當時沒有任何人說出這一經歷,就足以說明他們對地球上的物品或自然現象並不驚奇,完全提不起興趣,因此才導致他們當時全都選擇了不說出來。而他們在聽了孟照國與李洪海目擊外星飛船的神奇故事之後,感到無比的震驚,不僅紛紛回憶起來了自己目擊白色物體的經歷,而且興趣難抑,一個個都站出來有話要說。通過對比我們可以發現,白色物體是普通的東西或者說是“已知”的東西,還是神奇的東西或者說是“未知”的東西,纔是他他們不說與說的根本所在。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的證人對神奇事物是非常感興趣的。而他們在目擊白色物體時,是在不明飛行物知識信息傳播了十多年時間,而且正是在央視播放探索不明飛行物專題系列片期間,很難想象他們對外星飛船不會產生興趣。只要他們有興趣,就不可能排除他們知道外星飛船這方面的知識信息。而只要他們知道外星飛船方面的知識信息,就不能排除他們見到白色物體時會往外星飛船上進行聯想。但他們當時卻無一例外地全都沒有聯想到外星飛船,而一聽了孟照國講述的遭遇金屬怪物後才又頓時就全部者聯想到了外星飛船,這將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他們有四種“以爲”,但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如果他們具有求知與探索的精神,則會上前查證,但他們同樣也無一例外地全都沒有親自前往查證,這反過來證明他們並沒有什麼求知與探索的精神。他們“親眼看到”這個白色物體時,興味索然,而一“親耳聽到”聽到孟照國與李洪海的目擊外星飛船故事之後,卻又興趣盎然,足見他們的興趣點根本就不在於鳳凰山南坡上的白色物體,而是僅僅只在於這個白色物體到底有多神奇。而且,他們對並不神奇的東西採取的是懷疑與否定的態度,這一點從他們自我否定當初的“以爲”就足以證明。而對神奇的東西,他們一致地採取了相信與肯定的態度,這一點從他們站出來“作證”也足可以證明。這說明,他們都具有非常強烈的獵奇心理。而且這種獵奇的心理並不會導致他們要去驗證,只要是神奇的東西就相信,不是神奇的東西就不相信,是神奇的東西不惜幫別人說話,而不是神奇的東西他們就連看都懶得去看說都懶得去說。這就說明他們是在盲目地獵奇。

在盲目獵奇心理作用之下,他們站出來作證的目的,就絕非僅僅只是爲了證明孟照國與李洪海沒有說謊這麼簡單,而是通過將孟照國與李洪海的故事扶正這種手段,以此達到借雞生蛋的目的,證明他們自己也有幸看到了外星飛船。同時他們也爲自己留有一條後路,那就是一旦孟照國與李洪海的謊言故事被人戳穿,他們因並沒有說看到外星飛船而進退自如,遊刃有餘。孟照國與李洪海反而成了這百名目擊白色物體證人的一個棋子。

揭祕孟照國事件真相仍在繼續,預知後續如何,且看【孟照國事件系列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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