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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爸帶娃騎行窮遊 6歲男孩每天負重6公斤騎60公里

來源:男爵風    閱讀: 1.9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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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個6歲的小孩來說,每天騎行60-70公里,負重6公斤,大部分時間吃自己煮的飯,偶爾去餐館,每天住帳篷,騎行過程中差一點出狀況。對於這樣的窮遊,六歲男孩的父親表示,並不是帶兒子趕路,而是磨練他的意志力和自信。

狼爸帶娃騎行窮遊  6歲男孩每天負重6公斤騎60公里

近日,一位來自四川廣元的父親將自己帶6歲兒子騎行“窮遊”的直播畫面放到網絡上,引發了網友熱議。

20日是他們出發的第三日。這位父親和6歲兒子一人一輛自行車,從廣元出發,打算途徑綿陽、成都,到重慶後再沿路返回。

熱議一:鍛鍊意志還是“網絡乞討”?

對於這位“狼爸”的育子方式,有網友認爲,在孩子能接受的情況下,這種教育方式更能培養出一個獨立自主的小孩,避免孩子成爲溫室中的花朵。

但也有網友並不贊同,認爲磨練意志和自信並不一定非要通過這種方式,還是要考慮孩子的身心健康快樂成長。

還有部分網友並不認同父親直播的這種方式,認爲這個過程拿來直播,有以孩子作爲噱頭的嫌疑,更有網友認爲這在本質上是一種“網絡乞討”。

熱議二:教育方式可商榷 但可能違反交通法

批判現在孩子太矯情也成爲部分網友的觀點。有網友認爲,很多00後、10後被父母和隔代長輩嬌慣,失去了鍛鍊意志的機會,這位父親的做法恰恰用行動教育孩子,“總比窩在家裏看動畫片和玩遊戲強多了”。

有網友表示看完視頻發現小孩子很開心,也得到鍛鍊,安全措施相對充足,爸爸的保護也比較充分,“就是年齡太小,不符合規定”。

網友認爲,遵守法律是家長必須要給孩子上的必修課之一。

未來網記者查詢資料發現,早在1988年,我國發布的《道路安全管理條例》中就明確規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在2004年發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也提到“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狼爸帶娃騎行窮遊  6歲男孩每天負重6公斤騎60公里 第2張

多數網友認爲父親的行爲已經違反了交通法規。視頻截圖。

對此,父親認爲,兒子的騎車技術沒有問題,而且在大人的眼皮底下,自己會處理。

熱議三:屬監護侵害行爲 應向警方報案

“狼爸”在視頻中提到,有一天下雨,孩子直接被衝到路中間。父親也承認,如果孩子騎車技術不好的話,肯定會出事。

此前,這位“狼爸”曾經直播孩子走鋼絲引發衆網友褒貶不一討論。

知名評論人@喬志峯認爲,“狼爸”的不理智行爲已經構成了監護侵害行爲,應該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舉報。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四部門聯合頒佈《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爲若干問題的意見》,並於2015年1月1日起實施。

該意見不僅對監護侵害行爲進行了界定,還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勸阻、制止或者舉報”,特別是學校、醫院、村(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發現未成年人受到監護侵害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舉報”。

原標題:“狼爸”帶6歲娃窮遊 每天負重6公斤騎60公里住帳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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