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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勸煙猝死案判 事件始末及判決回顧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8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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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勸煙猝死案判 事件始末及判決回顧

2017年5月,河南鄭州的楊帆因在小區電梯內勸阻一位老人吸菸,雙方發生爭論。爭執後數分鐘老人突發心臟病,經搶救無效去世。事發不久,死者家屬便將楊帆告上了法庭,索要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醫療費共計40餘萬。此案一審判定楊帆沒有過錯,但根據損害發生的實際情況和公平原則,需向老人家屬補償1.5萬元,死者家屬不滿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電梯勸煙猝死案判 事件始末及判決回顧 第2張

去年11月,此案二審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駐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審判庭開庭,但未當庭宣判。23日上午9點,此案二審再次開庭。法院應被告要求,從事發時接受老人家屬報警的文化路派出所調取了6份筆錄,雙方再次圍繞楊帆的勸阻是否與老人發病去世有因果關係展開庭辯。二審判決認爲,一審判決的“適用公平原則判決楊帆補償原告15000元”屬於適用法律錯誤,予以依法糾正。

電梯勸煙猝死案判 事件始末及判決回顧 第3張

本案最終判決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二審判決書中寫明,楊帆的勸阻未超出必要限度,屬正當勸阻行爲,且在勸阻過程中保持理性、平和,雙方未發生肢體衝突和拉扯行爲;楊帆的勸阻本身不會造成老人的死亡結果,老人自身患有心臟病,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緒的情況下,心臟病發作不幸死亡。雖然兩者在時間上有先後順序,但無因果關係,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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