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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接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當教師嗎?

來源:男爵風    閱讀: 1.5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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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保護個人隱私信息,原告代理律師向法院申請了不公開審理,原告小吳(化名)也沒有出現在庭審現場。民間反歧視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負責人於方強向法院提交了由原告簽字認可的旁聽申請,但未被許可。數十名媒體記者,守候在法庭之外。

你可以接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當教師嗎?

10時20分,法庭休庭10分鐘,隨後庭審過程一直持續到上午11時40分。被告律師沒有接受媒體採訪,隨即離開了法庭。

儘管法庭沒有當庭宣判,但是,20歲的安慶小夥兒小吳“邁出了爲自己維權的第一步”。

今年5月,小吳參加了安慶市教育局組織的安慶市市直學校教師招聘考試,並於5月19日參加了筆試。筆試通過後,他接着通過了6月28日的面試。7月12日,在安慶市教育局的安排下,小吳在安慶市立醫院做了體檢。然而,體檢過後,小吳被教育局告知其體檢結果有問題。後來經過複檢,小吳被確認,“HIV-1抗體陽性”。教育局對小吳作出了“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的決定。

小吳認爲,處於潛伏期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工作能力上與其他人並無任何不同,法律明文規定保護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於是將安慶市教育局告上法庭。

在起訴書中,原告提出訴訟請求:確認被告認定原告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的行爲違法;責令被告作出錄用原告爲安慶市市直學校教師的具體行政行爲等。

開庭前,原告小吳又將共同實施招聘的另一家單位——安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追加爲被告。#p#副標題#e#

“公務員招考標準是否適用教師招考?”

庭審結束後,原告代理律師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李方平律師接受了記者的採訪,據他透露,“公務員招考標準是否適用教師招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是否合法”,成爲當天辯論的兩大焦點。

李方平表示,除憲法、勞動法外,我國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也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平等就業等各方面權利有明確的保護;教師不是公務員,教師招聘按照公務員體檢標準拒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不合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業促進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爲由拒絕錄用。”李方平認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攜帶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目前小吳的身體並沒有出現艾滋病症狀。

安慶市教育局在行政答辯狀中援引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安徽省教師資格實施細則》等規定,並指出教師崗位對身體條件有明確要求,有傳染病或精神病史的人不得從事教師職業;此外,還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指出,淋病、梅毒、艾滋病尚被列爲乙類傳染病進行管理。

安慶市教育局表示,與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不同,不存在“艾滋病病毒攜帶者”這一概念,並無“艾滋病病毒攜帶者,所以不合格”的說法。因爲,“HIV感染後幾乎100%都會發病”。“所以,HIV感染的診斷一經確認,即作體檢不合格的結論。”

“這是一種自我授權,存在任意性。”李方平認爲,教師與公務員是不同的序列,沒有上位法規定,教師招考要適用公務員的體檢標準。“否則的話,它爲什麼不適用警察、軍人的體檢標準。”

安慶市教育局表示,在安慶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示中規定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對應聘人員進行體檢,這是依照安徽省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廳及安慶市人民政府的規範性文件作出的。該標準對全體應聘者統一適用,不存在歧視現象。

安慶市教育局認爲,原告作爲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確了招聘公告內容的情況下參加報名,就表明其願意按照統一的標準進行公平競爭。

“發佈公告也是一種行政行爲,必須具備合法性,這個招聘公告違反了幾項上位法。”對此,原告的另一名代理律師鄭繼能表示,公務員法中有明確規定,公務員執行公務時,認爲上級的決定或者命令有錯誤的,可以向上級提出改正或者撤銷該決定或者命令的意見。鄭繼能認爲,此案中,應當對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進行合法性審查。

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是否合法?這也成爲了庭外的關注焦點。

“如果各行各業都按照公務員體檢標準來招聘人的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無法找到任何工作了。”於方強表示,近年來,就業歧視現象層出不窮,一些政策有待完善,政策漏洞有待彌補。

據他介紹,10月13日下午,民間反歧視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寄送了一封建議信,建議儘快審查《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以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中的條款是否違法,刪除或者修改該標準中造成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歧視的條款,消除對於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制度性健康歧視,並從具體操作層面上杜絕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歧視。#p#副標題#e#

“希望社會能關注我們這羣邊緣人”

由於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存在諸多顧慮,所以,通過訴訟途徑來維護自身就業權利的案例尚未出現,不少法律界業內人士將此案稱作《就業促進法》實施之後,我國第一起艾滋病就業歧視訴訟案。

就在法庭展開激烈辯論之時,小吳還在100多公里外的一個縣城焦急地等待結果。目前,畢業於師範專業的他已經在一所學校幹起了代課教師,每個月能拿到1000元左右的工資,但這並不能讓他感到滿意:“如果我能成爲正式教師的話,工資肯定要高一些,而且不會像現在這麼累,治療的條件肯定要好一些。”

當記者問起,爲何敢站出來選擇訴訟途徑時,小吳答道:“我覺得這是和生存聯繫在一起的,沒有經濟來源怎麼辦?我的想法很簡單,就是想要一份好工作,可以有錢治病。”

“乙肝都翻身了,爲什麼艾滋病不可以網開一面呢?”小吳對將來抱有希望:“第一個人站起來,身後就會有很多人站起來。如果國家相關規定可以改變的話,我還可以去其他地方考教師或者公務員。”

這個“大學期間不是很用功讀書,但是很擅長考試”的農村青年,原本可以過上相對穩定的城市生活,但是命運和他開了一個不小的玩笑。不過,周圍沒有人知道這3個多月來小吳身上發生的一切,包括他的父母。

“他們也是農村人,沒有艾滋病的知識,一旦他們知道了,也會陷入恐懼之中。”現在,小吳有意識地疏遠了和朋友之間的交往。“關於我的案子,已經有了不少新聞報道,生怕他們在我面前提到這件事。”

“我希望社會能關注我們這羣邊緣人。”網絡幾乎成了小吳瞭解外界的唯一信息渠道。沒有旁人的時候,他會用手機上網,瞭解一些醫學知識,以及網民對這件事的反應。

然而,記者瀏覽一些論壇時發現,不少網民還是力挺安慶市教育局的做法。

對此,小吳感到“很正常”,“因爲他們還是不瞭解艾滋病”。但是,讓他不能接受的是,“有網民甚至提出要把我們隔離起來,認爲我當了老師,就會害了孩子。”看到這些,小吳有些傷心。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律工作者告訴記者,他反對艾滋病歧視,也同情小吳的遭遇,但作爲一個家長,他還是接受不了一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站在講臺上的現實。“這個問題牽涉到倫理、文化習慣等方面。”

“一旦小吳勝訴了,如何安置他,這也是政府部門需要面對的難題。如何做到學校願意接受,當事人隱私不泄露?”這位法律工作提醒記者。

對此,小吳也有顧慮:“如果再去上班,自己的‘身份’很容易暴露,現在只能先等訴訟結果。”

“顯然,在現實生活中,這個問題是法律層面無法徹底解決的。”這位法律工作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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