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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暴力案件 癌症妻子想薰死暴力丈夫

來源:男爵風    閱讀: 6.8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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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事件(案件)頻發直接導致女性暴力案件發生

女性暴力案件 癌症妻子想薰死暴力丈夫

記者從市局110指揮中心瞭解到,女性報警佔總體報警數的88.6%,男性報警佔0.5%,孩子報警佔8%,老人報警佔1%,其餘爲第三者報警。從總體家暴事件或案件看,城鄉結合部報警數字明顯高於中心區。多數女性受暴年齡集中在30-50歲左右。遼寧身警官高等專科學校治安管理系教授王銳調查表明,多數女性暴力案件原因就是家庭暴力。

家暴事件一: 男子傍富婆妻子一忍再忍

一次,一位30多歲的女性受暴者打110報警求助,劉文輝將其約到報警中心面談,這位自稱姓王的女士見到劉文輝淚水嘩地流了下來:“我現在的日子生不如死,什麼時候是個頭呢?”

王女士的丈夫40歲,一家三口的日子過得雖不寬裕,但也是有滋有味,直到某一天,王女士的丈夫向妻子宣告自己有了外遇--是一個比他大10歲的富婆:“你看着辦吧,想離我隨時奉陪,不離你也別干涉我。”王女士丈夫表明態度後,就時常和富婆混在一起,很少照顧家,對孩子更是不聞不問。“從他有外遇那天起,我們就過着分居的生活,他和我沒有話說,要是聽我哪句話說得刺耳,擡手就打我,經常當着孩子面把我打得遍體鱗傷的,因爲孩子小,我就忍着,心想等孩子長大了,我就和他離婚。”

王女士雖然這麼說,可是在她眼裏,她的孩子一直沒長大,孩子初中時,她擔心反叛期的孩子受不了家長離婚的刺激,孩子上高中後,她怕孩子因她離婚影響學習成績,就這樣一拖再拖,在其丈夫眼裏,王女士簡直就是厚臉皮:"你看看你那張老臉,還好意思在我面前晃悠,你什麼時候能有自知之明呢?"王女士一邊訴說着丈夫對自己的語言刺激,一邊流淚。

家暴事件二:野蠻妻子砍傷丈夫還反咬一口

劉文輝介紹,家暴報警中,也有個別例子,其中一位女性報警說她丈夫砍她,等接警警察到其家中一看,原來報警女性是位野蠻老婆,她先操刀把丈夫胳膊砍了,見事情鬧大,反咬一口報警說丈夫砍人。

劉文輝表示,從家暴現狀看,家暴事件(案件)中,女性實施家暴的數量和對丈夫的傷害程度也在悄悄增長。

市民周女士因丈夫多年酗酒,而且酒後常打她、孩子還雙方老人,一次在丈夫酗酒被打後,周女士和丈夫扭打在一起,廝打過程中周女士操起菸灰缸將丈夫的腦袋打破,周女士因此被教養。#p#副標題#e#

家暴事件三:孩子報警最讓人心酸

劉文輝表示,現實多數家暴事件(案件)中,夫妻吵架、動手大多爲生活瑣事,其中反映在經濟收入不高,家境不很富裕的家庭,"我們常常出警後,看到某報警家庭中男女主人因疲於生活奔波,心情不舒暢,醉酒解愁,打老婆(丈夫)孩子,甚至老人。"

讓接警和出警的警察最心酸的是接到孩子們的報警,孩子報警分爲兩部分,大部分是報警孩子的父母總打架,孩子無辜受牽連。其次是某些孩子調皮不聽話,父母教育說服不成,動手打人。

一次,一個10歲的小女孩報警說父母打人,警察來到現場時,發現報警的小女孩哭得非常厲害,警察於是勸說孩子的父母對孩子的教育要講究方法。說着說着,孩子的父親異常激動:“打兩下都不行,還學會報警了,我就打你了怎麼了,你還能讓警察把我抓起來呀。”看到這種狀況,接警警察忙安撫其情緒,建議其要應加強自身修養家訓有方,“孩子畢竟還小,對社會、生活有太多的好奇和探知,作爲父母千萬不要把工作中等不良情緒帶回家,我們都知道一個孩子如果長時間生活在恐嚇、辱罵、毆打等生活陰影中,對其日後的學習、生活都不利。”

家暴惡果--癌症妻子想薰死暴力丈夫

在遼寧身警官高等專科學校治安管理系王銳教授的研究中,家暴事件(案件)中的女性受害者,在不堪經歷無法忍受家庭暴力後,直接導致的後果就是尋求方法加害施暴者,有80%的女性暴力案件直接源於家庭暴力。

市民張女士是一位晚期癌症患者,幾次手術及化療,張女士已經受得皮包骨,張女士是一位家暴受害者,她的丈夫不管張女士病情及惡化程度,常常對其揮手就打,因爲和公婆同居一室,軟弱的張女士一忍再忍,希望自己的忍讓能換來丈夫的憐憫,讓她安然度過餘生,可張女士的丈夫絲毫不顧及她的感受,後來發展到在孩子、親人面前毆打張女士,

一次,張女士丈夫喝酒後回家再次對張女士拳打腳踢,被打得鼻青臉腫的張女士看着昏睡的丈夫,到廚房打開煤氣開關,當聞到濃重的煤氣味被竄入丈夫睡覺的房間後,張女士披着衣服躲到陽臺。半夜,張女士婆婆被煤氣味薰醒,來到廚房欲把煤氣閥關死。氣急的張女士操起菜刀就砍向無辜的婆婆和被警醒的公公。

王銳曾和被刑拘的張女士取得溝通,張女士對自己欲薰死丈夫的犯罪行爲供認不諱,但其並不後悔:“我實在是被打怕了,不是我死就是他死,只有一個人死了,這樣的苦日子才能結束……”王銳表示:"要是沒有家暴,恐怕不會發生這個極端案件,張女士也會安然地度過餘生,因爲家暴一切都毀了。"

一次家暴出警後,警察發現實施家暴的男子從小就生活在父母無休止的謾罵、毆打和冷漠中,“孩子的心靈受傷了,他會尋求自保,甚至會極端地使用暴力來維護自己可憐的自尊和懦弱。所以請實施家暴的父母們注意,夫妻間有嫌隙,千萬別當着孩子面爭吵、動手廝打,不要把上一代人的不良情緒、感情蔓延到孩子身上,那樣真是害了孩子。”王銳說。

維護家暴受害者必須提上法律日程

王瑞表示,我國現行的《憲法》、《民法》、《刑法》和《婚姻法》中,都有針對家暴的相關條款和內容,但是法律條款不細化,懲罰力度不夠,不足以在最大程度上對家暴實施者進行懲處。“我們首先呼籲家庭生活中的男女的修養和德行要多方位提高。其次,呼籲媒體等多宣傳健康生活範例,也建議現實生活中的男女遇到生活壓力盡量自行減壓,甚至可尋求心理諮詢師的幫助,不要一時糊塗造成終生遺憾。最重要的是希望政府相關部門能儘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從嚴懲治類似家暴實施者,弱者有法可依在很大程度上能避免再次受害,或衍生出加害家暴實施者的想法和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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