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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稱 可賦予校車必要的特權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5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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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昨日在新華網參加訪談時說,校車的標準應該嚴於其他載客客車標準,應該提供一切有利於校車安全運營的條件,甚至可以賦予它必要的特權。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稱 可賦予校車必要的特權

要建立校車安全准入標準

黃毅說,近一個時期接連發生的校車事故讓人非常痛心,也凸現了在校車管理上存在的一系列問題。按照《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需要在校車的安全管理上採取切實管用的措施。

他說,需要建立校車安全准入的標準,校車要有更加嚴格的標準,效能要更優於其他客車。同時還要進一步明確和理順在校車安全管理上的職責劃分,校車製造、運營和管理等問題涉及很多部門,也需要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界定相關部門的職責,真正做到各負其責,形成校車安全監管的合力。

黃毅說,全社會對校車的安全也需要形成共識,學生家長本身應樹立安全意識,抵制不合格校車,對校車存在的問題可以舉報監督。學校要做好校車管理,在接送學生的時間排序、接送上下車地點,以及接送學生的人員管理等方面採取有力措施加強管理。此外,還需要解決無證承擔校車運輸等非法載客的問題。

使校車安全管理有法可依

黃毅表示,《校車安全條例(徵求意見稿)》近日在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將來頒佈實施之後,會對校車的安全准入、校車的安全標準、校車安全監管的職責,以及在校車安全管理上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都要作出明確規定。我們期待着這部法規能夠在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儘快頒佈實施,從而使校車的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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