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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歲女童餐館吃飯遭店員猥褻 猥褻女童案令人震驚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6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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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站猥褻女童案令人震驚,再次引發全社會對於性侵兒童的關注。家長的一時疏忽,罪惡之手就有可能會伸向年幼無辜的孩子。猥褻兒童案件一旦發生,將給孩子心靈帶來終生難以彌合的傷口。在浙江海寧便發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

六歲女童餐館吃飯遭店員猥褻 猥褻女童案令人震驚

女童餐館吃飯遭店員猥褻

朱某(化名),男,19歲,河南人,在海寧一家飯館打工。如今,他要爲自己的一時衝動買單。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6歲的小花(化名)一家,到朱某所在的飯館吃飯。大人們在包廂內進餐聊天,6歲的小花和4歲的小光(化名)便跑到包廂外的過道上玩耍。

六歲女童餐館吃飯遭店員猥褻 猥褻女童案令人震驚 第2張

女童遭猥褻

朱某傳完菜後,將孩子們叫到隔壁包廂,提出要玩捉迷藏,並將包廂反鎖,燈熄滅,對小花進行了猥褻。小花的家長髮現孩子們不見了,在門外叫喚,朱某隻好打開了燈和門。慶幸的是,小花及時對母親訴說了剛剛發生的一切,小花媽媽立刻報了警,將朱某繩之以法。公訴機關指控,朱某猥褻兒童,應當以猥褻兒童罪對被告人朱某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判決被告人猥褻兒童罪

今年9月15日,海寧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該案,被告人朱某明知被害人系不滿十四周歲的兒童而對之實施猥褻,其行爲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且依法應從重處罰。被告人朱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予以從輕處罰。海寧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朱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由於我法律意識淡薄,自己行爲對對方造成了傷害,深刻反思自己的行爲,當時自己太沖動了,對不起小女孩和她的父母。”朱某在庭審時懺悔道。

法官提醒加強教育兒童自我保護

法官指出,未成年人身心發育尚不成熟,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容易受到犯罪侵害特別是遭受性侵害。提醒家長,在公衆場所,一定要注意兒童的人身安全。一旦發生性侵兒童案件,一定要及時報案,讓侵害人得到應有的懲處,不要出於遮羞的心理,放縱侵害人。

平時生活中,家長要以合適的方式加強孩子性知識的啓蒙教育,讓其懂得什麼樣的行爲是侵犯了自己的性權利,同時,教育孩子不要隨便接受別人的東西,樹立自尊、自愛、自信、自強的品質。學校方面應當設置專門的課程,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對兒童及青少年青春期性知識的普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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