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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案始末 上訪媽媽唐慧事件始末

來源:男爵風    閱讀: 1.5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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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案始末 上訪媽媽唐慧事件始末,11歲是一個美麗的年紀,不少的孩子還屬於天真可愛的年紀,這個年紀也是不少人很有追憶的年紀,年僅11歲的可可的童年蒙上了永遠都抹不去的陰影,我們採訪了可可的媽媽唐慧,讓大家一起來關注吧!

唐慧案始末 上訪媽媽唐慧事件始末

2006年,在湖南永州,年僅11歲的樂樂遭到多人強姦、輪姦,並被弄到一家休閒中心,被強迫賣淫。3個月時間內,這個小女孩被迫接客100多次,其間還多次遭受毒打。

母親唐慧發現女兒被強迫賣淫後,想方設法救出了女兒。然而,這麼大的惡性事件,多次到公安機關要求立案,結果卻不了了之,直到兩個月後引起湖南省公安廳關注才立案。

2008年4月,案件由永州市人民檢察院向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6月6日,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當事人秦星犯組織和強迫賣淫罪,周軍輝犯組織和強迫賣淫罪、強姦罪,二人均被判處死刑。其餘當事人陳剛被判處無期徒刑,劉潤、蔣軍軍、蘭小強等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6年、15年。

唐慧案始末 上訪媽媽唐慧事件始末 第2張

上訴

事件發生6年後,直到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該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事纔算走完法律程序。

判決結果出來後,唐慧和被告人雙方都不滿判決結果。被告認爲量刑過重,唐慧則認爲還有相關責任人沒有受到追究,且無人作出賠償,100多個傷害過樂樂的人也沒受到追究和處理,因此,雙方都在上訪。

唐慧案始末 上訪媽媽唐慧事件始末 第3張

勞教

2012年8月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唐慧在法院辦公樓滯留15天並要求法院判處7被告人死刑、在有關機關門口阻車堵門等行爲“擾亂社會秩序”爲由,對唐慧處以“勞動教養1年6個月”。

唐慧被勞動教養的消息被公佈後,卻引來輿論的一片譁然。2012年8月8日,湖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受理唐慧對勞動教養案的複議。

唐慧的勞動教養決定經複議被依法撤銷。

唐慧案始末 上訪媽媽唐慧事件始末 第4張

賠償

2006年10月,永州發生“11歲幼女被逼賣淫”事件,唐慧的女兒樂樂(化名)在三個月內被逼賣淫100餘次。唐慧認爲,在該案立案和審理期間,當地有公安民警存在瀆職行爲,她強烈要求法院對主要犯罪嫌疑人判處死刑,對瀆職民警嚴肅處理,並要求相應賠償。2013年1月12日,在因被勞動教養提出國家賠償申請兩個多月後,唐慧收到了湖南省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送達的《行政賠償決定書》:永州市勞教委決定對唐慧不予國家賠償。12日,唐慧向新華社記者表示,她對這一結果不服,將提起行政訴訟。

檢舉警察

日前,湖南省永州市勞教委決定駁回“上訪母親”唐慧的國家賠償申請。昨天, 稱“再次受到傷害”的唐慧告訴記者,將就勞教賠償問題提起行政訴訟。此外,她還將於明日前往湖南省政法委,檢舉兩名警察姦淫其女兒。

唐慧稱,在她被勞教後,湖南省政法委曾承諾組織調查組徹查其女兒被逼賣淫案,但從去年8月至今,調查組從未約見她和女兒,也未通過任何方式告知調查情況。“我都不知道他們到底調查了沒有”。

唐慧表示,她將於14日主動前往湖南省政法委,檢舉永州市零陵區分局幹警雷某、永州市交警支隊民警劉某在樂樂受害案中姦淫幼女。唐慧稱,2007年3月,她就檢舉過兩人的犯罪行爲,但直到現在,他們都沒得到任何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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