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體重減輕,找不到原因,而食慾正常者。
2.婦女分娩巨大兒(體重》400克)者。
3.有過妊娠併發症,如多次流產、妊娠中毒症、羊水過多、胎死宮內、死產者(特別有先天性畸形及屍檢發現有胰島細胞增生者)。
4.年齡超過50歲。
5.肢體潰瘍持久不愈。
6.40歲以上有糖尿病家庭史者。
7.肥胖或超重,特別是腹部肥胖者。
8.有高血壓、高血脂者。
9.有反應性低血糖者。
10.會陰部瘙癢、視力減退、重複面板感染及下肢疾病或感覺異常而找不到原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