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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開顱變成植物人 法院判醫院有過錯

來源:男爵風    閱讀: 7.4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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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30歲的張先生因劇烈頭痛到某醫院就醫,最後成了植物人。

病人開顱變成植物人 法院判醫院有過錯

不久前,張先生的家人再次走上法庭,討要後續治療費32萬餘元。

頭疼就醫,結果成了植物人

2008年5月,家住惠濟區農村的張先生因頭痛頭暈到醫院就診,CT檢查診斷爲左小腦佔位,需要手術。

做開顱手術時,張先生在手術室停止了呼吸和心跳,持續治療4個月也未清醒,至今處在昏迷狀態,僅靠鼻飼養維持生命。

中國法醫學會鑑定意見爲:這家醫院在對張先生的診療過程中存在醫療過錯;該過錯與患者目前植物性生存狀態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評定醫院的過錯參與度爲20%~30%。張先生目前構成一級傷殘。

2011年5月6日,二七區法院判決,醫院賠償張先生已經發生損失24萬餘元,對於後續治療費和護理費等損失,法院要求另訴。

後續治療費用,醫院5年支付一次

今年5月11日,張家再次起訴到二七區法院,要求該院賠償醫療費、後續5年基礎治療費等費用32萬餘元,要求今後長期護理費、治療費、康復費按5年給付一次。

昨天,記者從二七區法院獲悉,法院判決支持了他們的大部分請求,同時宣告治療費用5年期滿後如仍需要,可再次起訴。

二七區法院法官王京洲解釋指出:這樣處理主要是考慮到患者成爲植物人的特殊病情,患者有可能恢復得很好,就不需要或需要很少的治療費,但患者也可能長期處於植物人狀態。爲了維護患者及家屬的利益,分期支付後續治療費用比較科學。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也規定,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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