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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高溫變烤爐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你造嗎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8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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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高溫變烤爐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你造嗎

隨着“三伏天”的到來,我國中東部地區也將迎來大範圍高溫天氣,中央氣象臺12日晚拉響高溫黃色預警。 高溫天氣是指地級市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向公衆發佈的日最高氣溫35°C以上的天氣。

12日,北京首個高溫日拉響橙色預警,局部地區超過了40℃,有網友笑稱“與烤肉只差一撮孜然”,而在天安門執勤的交警,皮鞋被燙開了膠。13日入伏當天,河北南部、山東西北部甚至進入40°C以上的“燒烤模式”。“燒烤模式”一開啓,高溫費就像高考作文一樣,又成了當季熱銷的話題。不出所料的是:日前,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衛計委、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四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發放高溫津貼。

記者梳理髮現,目前全國有27個省區市已出臺“高溫津貼”標準,但多地標準數年未漲。即便如此,許多中小企業的員工、流動性強的農民工仍領不到高溫津貼,或是常遭打折扣。有的老闆不按規定按月份發放,竟按超過35°C的高溫天氣具體天數發放,有的單位用綠豆、飲料等防暑降溫物資“衝抵”,矇混過關。

什麼是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高溫補貼是爲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據悉,北京市目前正在研究制訂今年(2015)的高溫津貼政策。

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除高溫津貼外,相關文件還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C以上還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爲37°C至40°C,最高溫的3小時不得室外露天作業,且全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然而,在午後烈日下的北京大街上不僅不乏園林工、清潔工的身影,仍有人不知道“高溫工時規定”,多數表示“並未指望能足額拿到高溫津貼”。

全國總工會表示,各級工會要督促用人單位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重點督促企業落實按時、足額發放“高溫津貼”費用,不得以發放錢物來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凡屬防暑降溫飲料的不得衝抵高溫津貼。

各個省市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陝西省

陝西省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爲: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天2元;其他工人每人每天1.2元。

重慶市

2007年6月1日,《重慶市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正式施行。根據該辦法,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爲一般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爲中度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則爲強度高溫天氣。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除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外,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其中中度高溫天氣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標準發放。

北京市

針對高溫天氣,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工資處表示,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或室內工作場所溫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單位,須按月給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北京市自2012年7月起上調勞動者高溫津貼標準。北京市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調整爲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在33攝氏度(含33攝氏度)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調整爲每人每月不低於90元。

廣東省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生廳、安監局、國稅局、地稅局、總工會聯合出臺《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關於公佈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其中明確規定了高溫津貼發放的額度:每年的6-10月,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標準爲150元/月。該辦法明確,不論室內室外,符合條件的都可以領取高溫津貼。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同時《通知》對津貼發放額度作出了明確規定,符合高溫津貼發放條件的用人單位需發放150元/月的高溫津貼。同時對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情形也作出明確,每人每天6.9元。

此外,《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

山東是我國大省之一,其氣候條件爲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具有降水集中,雨熱統計,冬夏較長的特點。而正值山東夏季炎熱的時候,一到炎熱的夏天人們就會想起高溫補貼,尤其是戶外工作者。

在2006年,山東省就下發過《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其中有明確規定,“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7、8、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青島市人社局工作人員稱,我市一直按照省裏部署執行,每年還會對高溫津貼政策進行改進。

2011年7月,《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職工的權益,但高溫津貼的發放似乎依舊艱難,不少在崗職工根本不瞭解自己是否能獲得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是和工資一樣的勞動報酬,如果企業拒絕發放,市民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尋求幫助。

2014山東高溫補貼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成都市

2012年7月24日, 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川人社辦〔2012〕241號),成都市發佈市高溫津貼標準調整通知。

全市高溫津貼標準在2007年確定的每人每天8元—10元的基礎上相應調整爲每人每天10元—12元,全市各類用人單位應將日高溫津貼標準至少上調2元。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高溫津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要據實單列,同時應計入企業的工資總額。調整後的高溫津貼標準從2012年6月26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湖北省

湖北高溫補貼標準由每天8元漲至12元 本月起發放

2014年6月9日起,職工可領取高溫補貼,標準爲每人每天12元,發放時間爲6月至9月。

2013年9月,省人社廳、財政廳、安監局等七部門聯合發佈,沿用6年的全省高溫津貼標準由8元/天上調爲12元/天,漲幅達50%。發放時間新增6月,調整爲6、7、8、9四個月。包括武漢市在內全省將實施這一新的高溫補貼標準。

2015年7月,福建、遼寧、山東等地都發布了關於調整夏季高溫補貼標準的通知,不同程度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條件下露天工作時,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的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不含33度,應在高溫的月份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而且不能以藿香正氣水、菊花茶、涼茶等等食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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