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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南京“郵票富商被劫殺案”開庭 三被告均當庭懺悔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7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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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郵票富商被劫殺案”上週開庭

20年前犯下惡行的三個少年,如今一人已成富商;三人均當庭懺悔

1997年南京“郵票富商被劫殺案”開庭 三被告均當庭懺悔

指紋比對。 抓捕犯罪嫌疑人現場。楊維斌 攝

1997年7月,三個鄭州少年在山東菏澤打悶棍搶劫致人死亡。1998年,他們在菏澤法院領刑。服刑多年後,他們先後因表現良好而提前獲釋。不爲人知的是,他們內心深處還壓着一個驚人的祕密。出獄多年後,他們的生活漸入正軌,有人還繼承了家族的生意,開起了公司。但2016年12月,來自南京的警察突然出現在他們的面前……

趙恩,生於1979年,如今的他脫髮嚴重,戴着一副黑框眼鏡,皮膚白皙,面相並不兇惡。

樊軍傑和祁剛均生於1981年,看上去都比實際年齡蒼老一些。

三人都在河南鄭州長大,在他們進入青春期的年代,正趕上黑幫電影流行,趙恩等人也不好好學習,整日打架鬥毆。尤其是趙恩,父母離異對他的心理造成非常負面的影響,“我爸現在的老婆是他第三任妻子。”

初二轉學後,趙恩和樊軍傑成了同班同學。樊軍傑喜歡研究郵票,趙恩漸漸也對郵票產生興趣,比他們低一年級的祁剛因爲家住得不遠,也和他們一起玩。

三個人從打架鬥毆偷雞摸狗開始,膽子越來越大,後來竟然發展到打悶棍搶劫。搶劫的對象很固定,都是郵票商人。原因很簡單,那個年代倒騰郵票還挺來錢,趙恩和樊軍傑研究這個,知道郵票商人手頭多少都有點錢,所以盯上了這個羣體。

在山東搶劫殺人

1997年夏天,趙恩偷自行車被他父親發現,父親氣得要將他送到派出所,他嚇得和樊軍傑、祁剛一起逃到山東菏澤。

到菏澤後,1997年7月28日,三人因爲缺錢,又開始故伎重演,鐵棍打頭搶了當地一郵票商人的“大哥大”、現金和一些郵票,並導致對方死亡。之後,三人逃回鄭州,把贓物分了。祁剛分到了那部“大哥大”,然後轉送給一個朋友。

正是通過這部“大哥大”,菏澤警方找到了祁剛的朋友,祁剛的朋友則把菏澤警方追來的消息透露給祁剛。得到消息後,祁剛等人逃離鄭州來到南京。

逃到南京再次作惡

來南京後,按照搶郵票商人的老套路,他們於當年8月16日下午在玄武區陸家裏用鋼管迎面一棍,將在大方巷郵票市場做完生意回家的富商喬某某擊倒在地,並將其捆綁在自行車後座,他們將裝有現金和大宗郵票的密碼箱劫走,後喬某某因顱腦嚴重損傷死亡。

作案後,三人迅速打車過大橋去了江北,在珠江鎮下車後,在路邊攔大巴去了安徽合肥,又從合肥回了鄭州。回鄭州後,三人買了個保險箱,把從南京、菏澤搶來的郵票都鎖在裏面,後來又拿出來變賣了一部分。

之後,三人又逃到廣東,找人做了假身份證,準備轉道廣西偷越國境到越南去避風頭,結果被循蹤而至的菏澤警方抓獲。

警方起獲保險箱後發現了幾萬塊錢和部分郵票,並將郵票發還給了菏澤的受害人。

1998年,菏澤中院認爲趙恩等三人構成搶劫、搶奪罪,其中鄭州3起,菏澤1起。由於在菏澤作案時趙恩不滿18週歲,而樊軍傑、祁剛纔15週歲,均爲未成年人,按照刑法規定,三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8年和13年。

埋藏19年的祕密終於暴露

在被菏澤警方抓獲後直到判刑坐牢,他們出於恐懼,始終沒有交代在南京作案的事實。

坐牢期間,趙恩等三人表現非常好,老老實實改造,不敢有任何造次,生怕有個閃失再把南京的事情牽出來。因積極改造表現良好,趙恩、樊軍傑、祁剛三人都獲得減刑,分別於2012年、2009年、2005年被提前釋放。

再說南京警方這邊。當年案發後,玄武警方在案發現場一個塑料袋上提取到了指紋,並在現場提取到了鋼管等重要的痕跡和實物證據。經走訪多位羣衆,警方得知現場有3名可疑的年輕男子。但限於技術條件一直未能鎖定三人,此案漸漸成爲積案。

多年來,南京警方跑遍了全國30多個省區市,但因爲人工比對指紋效率太低,都沒能比對出嫌疑人身份。隨着全國各地警方建立起指紋庫進行自動比對,指紋比對效率極大提高。2016年9月,案發現場提取的指紋被系統比中,顯示與祁剛的指紋吻合。2016年12月21日冬至日上午9點多,祁剛被南京警方抓獲。

祁剛開口第一句話就是:“這件事這麼多年一直在我心裏堵着,我徹底講。”4個多小時後,同案犯趙恩和樊軍傑也在家裏被抓獲。趙恩等人此時才知道,當年他們那一棍,直接要了那位南京郵票商的命。

據南京警方偵查階段的調查,祁剛2005年出獄後,繼承家族產業做起了生意。樊軍傑和趙恩相繼出獄後,都去投靠祁剛。祁剛出資給樊軍傑在開封開了一家超市,和趙恩則成立了一家貿易公司,祁剛還幫趙恩還過不少賭債。某種程度上,祁剛是趙恩和樊軍傑的提款機,但他有把柄在他們手上,只能一次次付出。

庭審一整天

三人再次走上審判席

公訴人:應按照新罪獨立判處

上週,此案在南京開庭。對趙恩等人的庭審進行了一整天,法庭花費大量時間審查三人當年在作案過程中的具體分工和作用。

作爲檢方指控的主犯,趙恩說,他們三人不管做什麼事都是商量着來,不存在誰安排誰的問題。“我沒有推卸責任的意思,那一棍確實是我打下去的,我願意承擔我的罪責。”樊軍傑和祁剛則給出了不同的說法。他們表示,自己當時什麼都聽趙恩的。辯護人還認爲,在南京的犯罪本應和菏澤合併處罰,因其已在菏澤受過刑事處罰,請求法院從輕判處。

庭審中,公訴人拿出了當年警方在現場提取的鋼管,作爲重要物證予以出示。記者看到,這根鋼管是實心的,很沉。

公訴人表示,因三被告人在1997年9月30日(1997年3月曾修訂刑法,10月1日起才施行)之前犯罪,應適用1979年刑法有關規定,而因其在菏澤被抓時沒有交代南京的犯罪事實,且菏澤的刑罰已執行完畢,他們已經失去了合併處罰的機會,只能按照新罪獨立判處,請法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給予相應的判罰。

在刑事附帶民事的審理中,受害人家屬提出了800萬元的賠償請求。三被告人均對受害人家屬表示了深深的懺悔,並稱願盡全力進行賠償。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將擇日宣判。

紫牛新聞記者 羅雙江

原標題:南京“郵票富商被劫殺案”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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