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8歲小男孩獨自騎共享單車上路,直接撞到一輛正常行駛的小轎車上,摔倒在地。所幸男孩只是受了輕傷。警方表示,按照法律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因此在這起事故中,男孩父母監護不當,應負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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