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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碩士筆試面試第一被拒錄案件審理進展:還沒宣判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8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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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華社的一篇報道引起輿論關注。報道稱,河南鄭州一鎮政府黨政辦主任報考一廳級單位的副科級領導崗位,筆試面試均是第一卻被以崗位不符淘汰,而招考單位錄取的第二名和第四名是一對夫妻。有關部門因此被指涉嫌“暗箱操作”。

此事讓另一起雷同事件重回公衆視野。去年6月,媒體持續關注了江蘇徐州碩士筆面試第一被拒錄,只因徐州人社局認爲其所學專業是“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不是招考要求的“中國語言文學”。儘管考生的母校爲此開了證明,國務院學位辦的專業劃分也很明確,但當地未糾錯。

徐州市政府新聞辦曾對外稱將對此展開調查,半年多過去了,目前進展如何?考生家屬2016年將徐州人社局告上法庭,一年多過去了,對這起行政訴訟,法院爲何久拖不決?

2016年,江蘇師範大學文學碩士紀元,報考了當地的一家事業單位。通過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均名列第一。但在錄用結果公示前,她突然得到通知,因專業不符,錄用資格被徐州市人社局取消。徐州市人社局認爲,紀元的專業屬於“中國語言文學類”,不是“中國語言文學”,差一個字都不行。

女碩士筆試面試第一被拒錄案件審理進展:還沒宣判

去年6月,多家媒體對此進行了報道,並持續引起輿論關注。去年7月,中國之聲報道了將徐州人社局告上法庭的紀元及家屬,遭遇法院的超期審理,莫名中止審理。紀元父親告訴記者,這起行政案件至今都未宣判。

法院這邊沒有下文了,到現在也沒判。我們問過也聯繫過,也沒有結果。

紀元父親說,主審法官曾經告訴他,馬上就會判決,甚至有具體的時間承諾,但宣判一拖再拖。紀元及家屬狀告徐州人社局的行政案件,徐州鐵路運輸法院於2016年8月15日立案受理。此案先後開庭三次,2017年1月11日是最後一次。此案目前處於一審階段,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一審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六個月,已經屬於超期審理。

爲何案件至今還未宣判?

徐州鐵路運輸法院行政庭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這個案件仍然在審理階段。原被告雙方都提出了要協調解決爭議的意向,現在雙方正在調解。

江蘇省高院新聞辦公室主任張志平也表示,據他所知,此案已向省高院辦理了延期審理的手續。

當事人曾經改變過訴訟請求,提出了新的訴訟請求,那麼案件的審理期限有一個重新計算的問題。因爲這個案件涉及到政府,還是在調解當中,所以徐州鐵路運輸法院辦理了一個延期審理的手續。

張志平還表示,即使法院對此案做出了判決,只能判決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爲是否違法,是否合乎程序,但無法解決紀元的工作具體怎麼安排的問題。

省市兩級法院的相關負責人都提到,案件正在調解中。而紀元的父親向記者聲明,他們從未向法院表達過答應調解的意思,法院方面也從未向他們提過“調解“二字。

就法院的法官找我談了一次,說爲了孩子的工作,把她安排到企業,然後你就撤訴,我沒願意。那很荒唐的對不對,我們考的是事業單位。法官要求見見面,說來看看紀元,問問孩子這一年多怎麼樣了。紀元沒答應見面,說心意領了。

在紀元父親看來,這不叫調解,“更何況哪有調解一年多的,而且沒有給你任何選擇。

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多位法學教授指出,就本案原告的訴訟請求來講,不適用行政案件調解的情形。

此外,對於江蘇省高院新聞發言人說到的,“此案期間變更過一次訴訟請求,案件的審理期限涉及重新計算的問題”,鄭州大學法學院楊會永副教授認爲,變更訴訟請求,並不影響案件的審理時限。

一般來講,行政訴訟在實踐當中,中間(訴訟請求)是可以變一次的,因爲這個訴訟請求,老百姓打官司你不可能要求提交的那麼準確。

法院受理此案的時間是2016年8月,紀元及家屬在2016年12月變更過一次訴訟請求。此外,根據江蘇省高院的說法,此案的延期審理在省高院已辦理了相關手續。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家行政學院法學教研部副主任楊小軍教授對此認爲,此案既不是疑難雜案,也不屬於重大案件,不需要延期。

雖然說它(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報江蘇高院,但是高院也不能胡來,這個有規矩的。案情重大、案情複雜纔可以,這個案情事實一點都不復雜,重大也談不上。此外,多位法學家告訴記者,此案中,法官給原告紀元及家屬做工作,讓他們撤訴,明顯不合適,也不正常,有違公正。

楊小軍教授也表示:在法院審理期間,法官是肯定不能來動員當事人撤訴的。你不能單方面的去逼當事人,或者去壓當事人,或者去勸當事人撤訴。撤訴是有條件的,在這個基礎上纔有談判公正的可能性。

此案中,紀元及家屬的訴訟請求是,請求法庭判徐州人社局對原告的裁定程序違法,判定恢復原告的錄用資格。紀元父親告訴記者,他們只想先論是非,去年底就已明確告知法院,不接受調解,要求儘快宣判。楊小軍教授也認爲,此案只有先論是非,才能更好地糾錯。

法院方面久拖不決,徐州市政府的調查進展如何?

此前,記者多次聯繫我多次聯繫過徐州市委宣傳部和徐州市人社局,遭遇相互推諉扯皮。記者近日聯繫到徐州市委宣傳部負責人,未得到積極迴應。

一起事實並不複雜的行政案件,法官的反常之舉,法院的久拖不決,當地政府的爛尾調查,更令外界疑竇叢生。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副主任楊小軍教授認爲:

政府調查沒有結論,法院審了這麼久也審不出結果,那就是說它不是事實問題,也不是法律問題。它是事實和法律以外的其他問題,在影響這個事情做出決斷。

原標題: 女碩士筆試面試第一被拒錄 向法院起訴卻被勸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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