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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相營銷鏈接被微信封禁 多級分銷是否涉傳銷?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7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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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法治課|新世相營銷鏈接被微信封禁,多級分銷是否涉嫌傳銷?

“原價199元營銷課程1元起售,推薦給朋友購買可直接獲得40%的現金獎勵,每多一萬人購買課程漲價5元。”3月19日上午,以“拉人頭返利”爲營銷手段的“新世相營銷課”銷售鏈接在朋友圈被大量轉發。根據新世相公佈的課程收益榜單,截至10時23分,有網友已賺取上萬元返利。

與此同時,該營銷行爲也引起部分網友的質疑,有網友認爲已涉嫌傳銷。至當天中午12時左右,該營銷課鏈接因多級分銷行爲違規被微信團隊封禁。對此,新世相首席品牌官邵世偉迴應澎湃新聞()稱,新世相接受微信關於多級分銷的處罰,並立即進行了整改,此前參與活動的用戶仍然可以提現。對於網友的傳銷質疑,邵世偉稱該營銷行爲並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對澎湃新聞表示,上述多級分銷,涉嫌違法。因爲其以低價出售課程本身,主要目的是靠拉人頭盈利,課程只是載體。此舉可能涉嫌傳銷。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曹遠澤認爲,多級分級營銷模式鼓勵發展“下線”,“下線”越多返“佣金”越多,按照“下線”的銷售業績來返傭,屬於《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規定的傳銷。新世相涉嫌傳銷,其屬於金字塔頂端,其下線越多,獲利越多,且已有人通過推薦朋友購買獲利,可以看出其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已達三級。相關部門應當透過現象深入本質,進一步規範互聯網商業健康發展。

新世相營銷鏈接被微信封禁 多級分銷是否涉傳銷?

稱推薦朋友購買可或40%現金獎勵

推薦朋友購買可獲返利,因多級分銷被微信封禁

從起初“新世相營銷課”的海報可看到,其稱“推薦給朋友購買可直接獲得40%的現金獎勵,獲得推薦現金獎勵多的學員,按照影響力實時排名。榜單第一名獎勵價值50萬的新世相定製廣告推送;第二名到第十名最高一萬元獎金。

購買須知中寫到,該產品爲付費精品課,原價199.9元,1元起售,每多一萬人購買漲5元,一直漲至恢復原價。購買成功後,即可永久性重複收聽產品所有內容。

根據媒體報道,3月19日上午10時23分左右,該課程價格已漲至44.9元,新世相公佈的課程收益榜單顯示,網友“葉子姑涼”通過發展下線模式已經賺取佣金10593.5元,排名第二、第三的網友分別賺取4930.2元和4608.9元。

至3月19日中午左右,該營銷課程銷售鏈接被微信封禁。微信團隊發佈公告稱,“微信團隊嚴厲打擊多級分銷等違規行爲,在《微信公衆平臺運營規範》等規則中也有明確規定。新世相通過多層抽成等方式,推廣網絡課程,違反了微信平臺規則。目前微信團隊已對相關公衆號進行了處罰。希望大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平臺規範,共同維護和諧健康的網絡環境。”

根據微信公衆平臺《微信公衆平臺關於整頓新型多級分銷欺詐行爲的公告》,新世相違規行爲屬於“本質在於利用關係鏈發展人員,形成多級上下線關係,按照下線人數或者銷售業績計算盈利,與傳銷行爲類似,一定程度上具有金字塔欺詐、龐氏騙局等特徵。”

3月19日下午,新世相首席品牌官邵世偉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新世相已注意到微信對多級分銷進行定義,並禁止此類行爲,新世相接受處罰並立即進行了整改,此前參與活動的用戶仍然可以提現。已經付費的用戶,新世相會全力做好服務。新世相讀書會APP仍然能夠正常使用,想購課的用戶可以直接在APP內購買。

3月19日晚10點,澎湃新聞打開新世相讀書會APP後發現,上述營銷課程顯示已有96736人購買,課程最終售價定格在54.9元。

新世相營銷鏈接被微信封禁 多級分銷是否涉傳銷? 第2張

每萬人購買課程價格上漲5元

律師:分級銷售或是傳銷變種

新世相課程的營銷行爲引起部分網友的質疑,有網友認爲已涉嫌傳銷。對於網友的傳銷質疑,邵世偉稱該營銷行爲並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對此,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認爲,傳銷本質是收人頭費、分層級分配。傳銷是沒有實際盈利產品的。傳銷賺的是下線人頭費,即每發展一個下線,該下線所交的費用,按比例分給其上線、上上線直至頂層組織者,形成一個金字塔型的資金分配方式。就新世相營銷事件而言,如果其資金流向顯示出按照按層次提成,則涉嫌傳銷。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曹遠澤則認爲,新世相讀書會通過在微信朋友圈分享二維碼鏈接的方式銷售營銷類音頻課程,本質上是通過返“佣金”的方式誘導微信用戶進行關注、購買和再推廣,即發展“下線”,屬於多級營銷模式。多級分級營銷模式,鼓勵發展“下線”,“下線”越多返“佣金”越多,按照“下線”的銷售業績來返傭,屬於《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規定的傳銷。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爲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爲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曹遠澤稱,根據《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爲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組織,其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

“新世相涉嫌作爲傳銷組織的一部分,是第一級發佈者,是金字塔頂端,它的下線越多,它獲利越多,新世相告知買家,買家分享出去,買家的朋友買了,買家得到收益,已達到三層級。”曹遠澤說。

曹遠澤認爲,新世相讀書會這一銷售模式,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不排除具有金字塔欺詐、龐氏騙局等特徵,相關部門應當透過現象深入本質,進一步規範微商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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