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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爲消費者維權300次 獲最美消費維權人物稱號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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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貴州一記者爲消費者維權三百餘次,獲頒“最美消費維權人物”

記者爲消費者維權300次 獲最美消費維權人物稱號
唐紅(左)在採訪中

連日來,《烏蒙新報》記者唐紅在貴州六盤水成了“消費維權明星”:他被中國消費者協會、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等單位授予“中國最美消費維權人物”,成貴州獲此殊榮的第一人。

唐紅從事新聞工作已有20年,現爲《烏蒙新報》記者,在當地,他被人稱爲“維權記者”。

多年前,盤州一鄉鎮菸農所買的化肥不光起不到催長作用,反而把烤煙催蔫了。唐紅的報道引起工商、警方等部門的重視,最終查實菸農買到的是假化肥,造假者因此落網。

2013年,六盤水一小區的近百戶居民買的商品房部分出現滲水情況,居民在物管與房開商之間被來回“踢皮球”,長達兩年未解決。居民到報社反映後,唐紅介入採訪,聯繫了房管和質監等部門進行協調。最終,房開商對房屋進行維修,並賠償了購房戶的相關損失。

2015年,聶女士在六盤水城區轉讓一個門面開早餐店,一直如期把水費交給轉店給她的人。但去年8月份,水務公司突然稱她偷了自來水,要對她罰款10餘萬元。聶女士到報社反映自己的遭遇後,唐紅進行了採訪。稿子見報後,引起相關方面的重視,最終查實並非聶女士偷水,而是轉店給她的人遺留下了問題。爲此,聶女士被免予處罰。

“許多消費者也是讀者,他們的消費糾紛,有小到幾十元、幾百元的生活用品,也有大到上百萬元的房產。”唐紅說,能獲此殊榮,是他把消費者的維權反映與自己的工作性質、媒體平臺和輿論監督等充分結合在了一起。

不過,唐紅做好事也會觸動一些不法者的利益,爲此,他曾數次接到過威脅短信。

特殊的工作性質,讓唐紅多年來經常奔走在消費者、消協與被投訴方之間,維護着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據統計,20年來,他通過媒體平臺共爲消費者義務維權300餘次、挽回經濟損失上千萬元。

因常幫消費者維權且有成效,早在2006年,唐紅就多了一個身份——六盤水市消協消費維權監督員;當年,他同時獲得了“全省十佳消費維權人物”榮譽稱號。

經六盤水和貴州省相關方面層層上報,唐紅從20名候選人中脫穎而出,被中國消費者協會、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等單位,聯合授予2017年度中國“最美消費維權人物”稱號。

據悉,“最美消費維權人物”全國每年僅評出10名。唐紅是貴州獲此殊榮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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