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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兩月負債五百萬 負債累累夫妻責任該誰來買單?

來源:男爵風    閱讀: 1.3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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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結婚前就應該簽訂誰誰的責任,而不是夫妻二人共同來承當。近日,關於結婚兩個月就要負債五百萬引起了衆人的關注,就因爲存在婚姻關係,所以另外一半就會故意欠債累累逃跑,從而導致另一半償還這債,還因此成爲了“老賴”不還錢。

結婚兩月負債五百萬 負債累累夫妻責任該誰來買單?

結婚兩月負債五百萬‍

結婚兩月就負債五百萬了,這負債累累的夫妻責任該來誰來買單呢?據瞭解很多人故意以結婚爲由,暗中借錢或貸款做生意或者跑路,使得另一半就要以夫妻的名義償還這錢,這對另一半很不公平,而法律就是這麼定的。

結婚兩月負債五百萬 負債累累夫妻責任該誰來買單? 第2張

結婚兩月負債五百萬

相同的命運

女士發表文章《結婚有風險,領證需謹慎》,光在新浪微博閱讀量已達600餘萬

離婚5年多後,家住四川達州的陳女士卻因債務問題和前夫發生聯繫。去年6月,鄭某一紙訴狀,將陳女士前夫舒某和她一道告上法院,討要55萬元債務。而早在2010年1月13日,陳女士就已和舒某離婚。

達州陳女士55萬連帶責任之債,源起2015年前夫舒某寫的一份情況說明。該情況說明中,舒某表示,他於2009年7月23日在鄭某父親處借款55萬元,用於交付工程項目質保金。 庭審中,陳女士提交了一份上述工程的中標通知,該通知顯示,前述工程直到2011年才中標。最終,兩審法院均認定,雖陳女士已和舒某離婚5年,但由於債務形成於兩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且工程發生時間與轉款無必然聯繫,陳女士需對這筆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自去年10月前妻消失後,宜賓某國有企業職工趙先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應訴和對付債權人身上。趙先生前妻欠下數千萬元外債。截至目前,已有3名債權人將趙先生作爲共同被告提起訴訟,1名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三起訴訟中,包括趙先生前妻妹妹、舅舅等出庭作證,趙先生前妻長期在外賭博,“一次輸贏就是幾十萬”。但最終,法院仍以“24條”爲依據,要求趙先生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因對判決不服,趙先生提起上訴。

一度,趙先生的工資也被銀行強制執行。“整整三個月,工資一到卡上就被划走。”趙先生向宜賓翠屏區法院提起執行異議,法院裁定,由於趙先生不知道借貸關係的存在,同時趙先生前妻有賭博惡習,該借款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因此不能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最終,法院裁定,解除對趙先生工資卡的凍結。

家住福建莆田的王女士,因爲一段存續不足兩年的婚姻,卻需面對高達300餘萬債務連帶責任。今年6月,王女士以“被負債—泉州蘭瑾”的網名發表文章《結婚有風險,領證需謹慎》,光在新浪微博閱讀量已達600餘萬。王女士發現,自己並不孤單,有一個數量龐大的羣體跟她有相同的命運。

女人很受傷

聲稱因24條而被負債者中,有大學教授、醫生、公務員……女性是最大的受害羣體

重點大學畢業的王女士,2013年10月8日結婚,去年6月12日離婚。婚後,王女士努力工作和學習,相繼獲得了國內註冊內部審計師、外企財務分析師等職業資格證書。離婚後見到法院傳票她才知道,前夫在兩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揹着自己借款300多萬。剛開始,王女士覺得自己不知情,也沒有花借來的錢,“找位律師去代理一下就算完事。”但判決結果讓她傻了眼。莆田市兩級法院終審判決王女士需承擔連帶責任。今年10月20日,因無錢支付生效判決,王女士被法院納入失信名單,成爲“老賴”。從初步掌握的情況來看,聲稱因“24條”而被負債者中,有教授、醫生、公務員等各個階層,其中甚至還包括法官,不容忽視的是,女性是最大的受害羣體。

李女士是一位媒體人,供職於某央媒。早在離婚起訴時,李女士就已鎖定前夫婚內出軌和家庭暴力等證據,現在卻不得不面對本金高達280萬的夫妻連帶之債,而李女士前夫舉債時間,發生於兩人起訴離婚的次日。因受債務之累,李女士唯一一套住房也被查封。

後來,李女士和網名“小羽媽媽”的人歷時數月,在10月15日完成了一個針對因“24條”而承受夫妻共同之債羣體的問卷調查。該問卷調查遍及27個省市自治區,共收回有效問卷284份。分析問卷,李女士發現,“女性和孩子成爲最大的受害者。而配偶一方婚姻存續期間‘包小三’,另一方還需對相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很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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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兩月負債五百萬

24條之困

有人感嘆,24條預先推定夫妻債務共同承擔,這會造成現實中有人利用法律漏洞“合法”奪取對方財產的現象

曾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留學的海歸董女士的經歷頗顯荒誕。

2012年2月15日,董女士和王某結婚。中國裁判文書網相關判決書記錄,在婚後不到兩個月時間裏,王某向葉某瘋狂借貸1120000元。其中最早一筆20萬借債,發生於同年3月14日,此時兩人的婚姻還沒有滿一個月。據董女士講述,結婚兩個多月後前夫王某即消失不見,至今下落不明。同年6月,她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離婚。首次離婚未獲得支持,直到2014年2月20日,再次起訴後才被法院判決准予離婚。

董女士和王某法律意義上的婚姻存在了兩年,但共同生活的時間可能也就兩個月。判決書顯示,王某向朱某舉債時間爲2012年2月19日,此時爲兩人結婚的第四天。因爲這段婚姻,董女士付出了慘重代價。此後的10多起民間借貸訴訟中,董女士均被判承擔連帶責任,總金額在500萬左右,這些借貸基本在婚後兩個月內發生。婚前由父母出資,登記於董女士名下的一套價值300餘萬的住宅已被強制執行拍賣,因資不抵債,她也成了“老賴”。

“現行法律,特別是‘24條’預先推定夫妻債務共同承擔,這會造成現實中有人專門找白富美結婚,利用法律漏洞‘合法’奪取對方財產。”有人如是感慨。

“被負債—泉州蘭瑾”那篇600多萬閱讀量的網絡爆文和網名“小羽媽媽”的人,直接推動了這一特殊羣體的相互慰藉。一個名爲“抱團取暖”的微信羣,成爲這一羣體較早的根據地。隨着參與者越來越多,大家意識到,既然普遍認爲“24條”存在問題,有沒有辦法改變呢?“被負債”300多萬的長沙女子陳玲2013年組建了“願司法公正24條修正”微信羣,並積極和法院、婦聯聯繫,以期改變羣體困境。

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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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兩月負債五百萬

他們的呼籲

在共同現實困窘面前,這一特殊羣體個體心態也發生了細微變化。特別是有了媒體關注後,“小羽媽媽”發現,有人積極參與,不過是爲了藉助輿論之力影響個案。這和“小羽媽媽”建羣初衷完全背離,最終,“小羽媽媽”解散“抱團取暖”微信羣,建立新羣。並明確,必須拋棄個案思維,各方合力,用法律的名義重構家庭債務承擔規則。

“小羽媽媽”說:“我們一直反對過激行爲。我們倡導的是即使山窮水盡,也要熱愛生命,並對生活抱有熱情與夢想。我們的目的是引起相關機構注意,重建夫妻債務規則,以便社會更加和諧。” 目前看來,這種努力顯露出一定的效果。圍繞“24條”所產生的爭議,除了不斷引發媒體關注外,同時也引起了一些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法律學者、律師羣體的關注。其中,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司法廳副廳長傅莉娟在全國兩會期間,已連續三次就“24條”提交了修改建議。鑑於“24條”對婦女、兒童影響最大,包括江蘇、福建、安徽、湖南、雲南、浙江、廣東等地的羣友們,則通過各種途徑向省、市及全國婦聯求援。

“被負債—泉州蘭瑾”王女士的經歷,被這一特殊羣體作爲勵志故事四處傳播。在極其艱難的情況之下,王女士即將完成註冊會計師所有科目考試。 而昆明的夏先生,在去年前妻跑路,債務纏身的情況下,重拾書本,並參加了今年的司法考試。“我仍相信,只有法律才能保護自己。”夏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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