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大參考》報道了,開封的一位丁先生叫外賣訂了一份黃燜雞米飯,沒想到卻吃到了一塊造型奇葩的“雞肉”——肉上有毛還帶兩顆疑似牙齒的東西,讓他至今都噁心不已。
整個發佈會現場,開封市鼓樓區食藥監局不接受採訪,不做任何解釋,只是公佈了一份雞源性檢測報告。
並在加蓋開封市鼓樓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章的官方文件上寫着,丁某舉報的黃燜雞米飯吃出“老鼠頭”經權威機構檢測實爲雞肉。
既然說是雞肉,那麼丁某在黃燜雞米飯中吃出的肉上有毛還帶“牙”的“雞肉”又是雞身上的哪個部位呢?(恕小編讀書少,實在不知道雞身上有這樣的特徵。。.。。.)而面對記者的提問,開封市鼓樓區食藥監局局長倪運偉是避而不談。
那開封市鼓樓區食藥監局提供的這份檢測報告究竟是一份怎樣的檢測報告呢?記者隨後找到河南農業大學食品學院的教授進行了解讀。
河南農業大學食品學院黃現青教授說,這份報告本來檢測的就是送檢樣品裏是否含有雞肉。
而從檢測結果顯示的:檢出雞源性成分,能證明送檢的這份黃燜雞裏的確含有雞肉。不過,黃燜雞米飯裏檢測不出雞肉那還能叫黃燜雞嗎?
而最關鍵的問題在於,丁先生所懷疑的黃燜雞米飯裏可能含有老鼠肉的情況,在這份檢測報告中根本就沒有這一項的檢測。
可老鼠肉又屬於不能食用的非食源性材料,目前還沒有檢測標準。但是通過這樣的一份檢測報告來看,根本無法證明送檢的這份黃燜雞米飯裏是否摻有老鼠肉,而證實了裏面有雞肉。這樣的送檢行爲又有何意義呢?難道只是爲了證明黃燜雞裏有雞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