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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中止出版自傳 稱外逃無人通風

來源:男爵風    閱讀: 1.3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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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賴昌星律師時,馬塔斯只是簡單地論及賴昌星的司法前景,並沒有保證他的“客戶”可以打贏官司。他說,加拿大不會輕易和隨便地將賴昌星送回中國。這種語氣令人懷疑,因爲衆所周知,馬塔斯正是代表賴昌星同代表加拿大的聯邦政府打官司,現在他把賴的命運繫於加拿大,而不是他,這有些諷刺。
  
  然而當下,“命系加拿大”也有道理。賴昌星能夠延請加拿大着名律師打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主要還是因爲手裏有錢。因此,在6月中加達成的關於打擊犯罪的合作諒解備忘錄中,兩國將贓款分割協議(agreement on the sharing of the proceeds of crime)納入啓動軌道,顯然是要由簡到繁,最終解決貪官和經濟犯罪分子潛逃加拿大的問題。談判的主要內容就是,商討決定未來加拿大在境內查獲中國逃犯帶來犯罪所得金錢,需要繳還中國的比例。
  
  “分割協議”的達成主要在於對比例問題的共識:二八開、三七開、五五開,一旦解決,即可啓動。如今中加雙方關係進入暖春,戰略合作關係深化,這個問題的解決也提上了議事日程。有人說,這一協議一旦落實,貪官和經濟犯罪分子就不會再選擇潛逃加拿大,因爲沒有金錢揮霍的人身自由,並非是他們的目標。而金錢路一斷,恐怕賴昌星等人的官司也就難以爲繼。
  
  這一點,在中加交往熱絡的背後,賴昌星不可能不察。
  
  “賴昌星傳”一起隱身
  
  而他的微妙變化,還在於那本《賴昌星說賴昌星》的中止出版。
  
  今年春節前,賴昌星高調出來爲書宣傳:見記者、上電視,形成“未演先轟動”的局面。當時,他親口告訴筆者,這本請人代筆的“賴昌星傳記”已經完稿,他正在“聽審”稿件,並信誓旦旦地表示節後會在網上展開銷售。但是,春節後至今,“賴傳”非但沒有如期出版,他本人也選擇了“隱身”。#p#副標題#e#

賴昌星中止出版自傳 稱外逃無人通風

有人猜測,這本書的流產可能是由於受到了中國的壓力,但這並不是真相。
  
  賴昌星曾給筆者詳細描述過書中的內容,他將自傳定位成自己的發家史、成功史——一個沒有太多文化的人,一個家境也相當貧寒的人,到底如何在商場上長袖善舞,快速騰達,甚至搞出了一個轟轟烈烈的遠華走私案?
  
  賴昌星對自己經商成功的祕訣總結是:第一,敢幹的魄力;第二,不嫉妒有錢大家賺,只要自己設定了賺錢目標,並達成了目標,那麼即使合作者賺得再多,也不眼紅。講來講去,賴昌星這本書,還是要自清,內容旨在澄清,或者重寫遠華案中被描述的賴昌星。
  
  但他不否認,這本書還是他的“自敘”,並沒有涉及嚴格的歷史事實對比考證,甚至許多數字,可能都是有很大差錯的。因此,很難說,這本書背後有嚴密的政治操作,且成本很低。
  
  賴昌星當時透露,商業操作是有的,只是這本書第一次開印,數量限於10萬本,而且不是透過任何圖書出版公司來做廣告推銷,只是通過網站來銷售。他還強調,書的價錢,會低於200港元一本,“國內有人要訂,照樣收錢寄書,至於是否能送到購者手中,那就不管了”。
  
  他甚至也承認,作者和幫他操作書的銷路的朋友都希望他談感情問題和那些紛紛揚揚的緋聞傳言,以使書好賣。但他很抗拒,只談了一些,主要涉及當年與前妻曾明娜之間的戀愛婚姻關係,完全沒有他自己花花綠綠的生活花絮。書中,賴昌星與國內着名歌唱家等人的關係也有交待,不過沒有“色彩”,只是“朋友與商業的關係”,用他的話說,仍然是“澄清案情”。
  
  說到底,這本書沒有“爆料”,也沒有外界期待的“政商關係的內幕”,與在遠華案中判死刑的海關關長等人的關係,賴昌星也是平鋪直敘,沒有驚險的內容。他說,如果真的要賄烙官員,爲何不直接找當時的廈門市長、市委書記?
  
  筆者問他,那麼,你出走時難道沒有人給你通風報信嗎?書中如何寫的?賴昌星說,是他自己感覺與判斷出來的,“大難臨頭,總有預兆”,這或許是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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