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時代,很多人都已經習慣了通過網路解決很多問題,包括看病找醫生。對此,國家衛計委新聞發言人宋樹立表示:網際網路上涉及醫學診斷治療是不允許開展的,只能做健康方面的諮詢。
宋樹立介紹說,按照醫療實施主體,遠端醫療包括兩類:一是醫療機構之間的遠端醫療,醫療機構之間特別是條件比較差、醫療水平比較低的機構向一些專科的或者綜合力量比較強的大型醫院的專家來尋求幫助。二是醫療機構利用資訊化技術向患者直接提供醫療服務,我們把這個稱為“遠端醫療”。
宋樹立指出,遠端醫療只允許醫療機構開展,開展某一個類別的、某一個專科的服務要具有相應的資質。開展遠端醫療服務的醫生也要具有相應執業資質,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為規範,保障患者的知情權。網際網路上其他涉及醫學診斷治療是不允許的,只可做健康方面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