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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離家出走遭輪姦 7名嫌犯中5人未成年

來源:男爵風    閱讀: 7.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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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7日凌晨1時發生的一幕,將在李晴(化名)心中留下永遠的傷痛。

少女離家出走遭輪姦 7名嫌犯中5人未成年

17歲的李晴來自湖南永州,在常平鎮打工。當晚,她像以往一樣上網晚歸,被父親呵斥並打了一個耳光後,她便離家投奔“好友”。

不料,3名所謂的“朋友”卻藉機把李晴帶到旅館內,借安慰之名先後對其實施強姦。其中一人打電話叫來的另外4名男生,也先後將魔爪伸向李晴。事後,有2名男生還將李晴身上所帶的2400塊錢拿走。

目前,警方已將7名犯罪嫌疑人捉拿歸案。

不服父親管教賭氣離家

“你爸正在氣頭上,你得趕緊找個地方躲一下!放心,有我們呢。”16日晚10時多,常平鎮土塘村的燈光籃球場,17歲少女李晴因到網吧上網晚歸,被父親李文(化名)打罵後負氣離家。隨後,她前往常去的土塘籃球場,並被相識的幾名籃球少年說動了。

李晴迷戀網吧不是一天兩天了。8月15日傍晚下班後,她也在網吧流連到深夜纔回家。16日,父親終於忍不住打了她一耳光。被打後,李晴忍淚偷偷翻出2000多元工資,溜出家門來到附近的籃球場。

七八個打籃球的少年中,李晴只認識綽號爲“小不點”、“小胖”和“小鵬”的3人。得知李晴被父親責打後,“小鵬”勸說她“今晚在外面躲一下”,李晴默默點了點頭。

由於李晴遲遲不歸,心急如焚的李文和妻子到處尋找愛女下落。“快跑,你爸來抓你啦!”幾名少年喊着,李晴遠遠看到了父母的身影,猶豫了一下,跟幾個男孩逃離了籃球場。

跟隨“朋友”飲酒終遭輪姦

小晴說,當她們跑到土塘村長弓博四街的時候,李晴身邊只剩“小不點”、“小胖”和“小鵬”3人,“小不點”去一家名叫富佳旅店的出租屋開了一間15塊錢一晚的房間。

關上門後,“小鵬”開始打電話。很快,剛纔跑散的另外5名少年又來到了房間,帶着幾瓶啤酒和一盒自稱是“補血的藥”。

房間只有一張牀,8名少年將李晴圍在中間,紛紛約她喝酒消愁。李晴隱約感到情況有些不對,拒絕吃少年們帶來的“補血藥”,只勉強喝了一口啤酒。

這時,“小不點”把自己的一瓶啤酒“咕嘟嘟”喝完,說了一句“我醉啦”,就徑自躺在李晴身邊,並開始動手脫她的衣褲。

一旁的少年們邊鬨笑,邊向李晴伸出魔爪。在這個不到10平方米的陋室裏,7名少年先後強行與李晴發生了性關係。期間,旅店的老闆娘聽到聲響過來敲門,但被少年們一句“沒事沒事”,趕了回去。

17日凌晨,8名少年迅速散開,哭哭啼啼的李晴走出房門,旅店老闆娘才知大事不好,於是報警。警方直到凌晨2時才聯繫上李文,李文夫婦知道悲劇已經釀成,腦袋一片空白。

李晴說,那些欺負她的人,大部分都不認識,只有“小不點”比較熟悉。“一開始只有3個人,後來越來越多人。無論我怎麼求他們,他們就是不肯放過我。”她說。

少女性格封閉迷戀上網

據李文介紹,李晴性格內向,“很封閉,和我們都很少說話”。前年剛上完初二,就因不想讀書輟學了,現在在工廠打工。

李晴的母親王某告訴記者,李晴和自己都在同一家電子廠打工,在流水線上工作,今年7月纔剛進廠。“她上班很聽話,但基本不和工友交流”。由於最近一個月都不用加班,5時20分就下班的李晴閒着無聊,每晚都會出去玩,也很少在家吃晚飯。

“李晴不喜歡看電視,只愛上網,整天玩手機,與弟弟關係也不好,卻喜歡在網上和別人聊天。”這是李文對女兒的印象。白天不上班就在家睡覺,也不和家人說話,晚上就出去上網,經常到凌晨纔回家。他曾經想給家裏買臺電腦,但被女兒拒絕,“不要買,我不上網了”。

“以前罵她一次,會變得聽話,但一個星期後又會回到從前,如此循環反覆很多次,”李文說,他並不是反對女兒出去上網,只是想她在9時前回家,畢竟女孩子獨自在外不安全。

據介紹,李晴平日只和父親有些許溝通,和母親和弟弟則沒有任何交流,打工掙的錢也都是自己保管使用。“我罵她,她不敢吭聲,她媽媽罵,就會對罵”,李文說,李晴不愛說話但脾氣很暴躁,現實中朋友很少。

李晴一家來東莞已20多年了,李晴在東莞長大,目前一家4口租住在一間4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裏,生活並不富裕。

談及李晴的遭遇,其母親王某泣不成聲:“做夢都沒想到,她才17歲,這輩子都毀了,今後的路該怎麼走?”

她希望那7個毀掉李晴前途的男孩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

7嫌疑人悉數歸案

警方通報

7嫌疑人悉數歸案

昨日,警方通報稱,一少女李某(17歲,湖南新田人)因識友不善,在常平鎮土塘一住宿房間內被7名男子輪姦。接報後,常平警方高度重視,案發後僅12個小時,便迅速將7名涉案疑犯抓獲歸案。

通報顯示,8月16日22時許,李某和朋友蔣某東、譚某勝、黃某鑽、黃某新等7人在土塘球場玩。因玩得太晚,李某怕被父母責怪,便同意譚某勝等人的提議到土塘一住宿房間內休息。在房內休息期間,蔣某東等7人買來啤酒和李某喝。接着,譚某勝等人合計買來安眠藥和避孕套,並試圖將安眠藥灌給李某,後遭到李某極力反抗而沒有成功。後黃某鑽等7人先後強行與李某發生性行爲。實施完強姦後,蔣某東將李某身上的2400元搶走。

經審訊,蔣某東、譚某勝、黃某鑽、黃某新等7名男子對其結夥輪姦李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7名男子(除蔣某東、黃某新2名男子爲成年人外,其餘的5名男子均爲未成年人)涉案疑犯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醒:單身女生與異性朋友見面要謹慎,見面時應有人陪同,時間儘量選在白天且地點一定要選在公共地方,不要單獨與對方到隱蔽地方玩耍,以免受到傷害。

觀點

律師??案件情節十分惡劣

對於上述案件,廣東虎門律師事務所律師方木輝接受採訪時稱,按照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相關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涉及二人以上輪姦的,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方木輝律師認爲,儘管具體量刑涉及多方面因素,而且犯罪嫌疑人年齡都在14-18歲區間,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但由於李晴案件性質惡劣,等待犯罪嫌疑人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心理專家??涉案孩子大多處於叛逆期

由於案件受害者與絕大多數犯罪嫌疑人均屬未成年人,東莞市康華醫院心理科何淑蓉副教授認爲,從事件本身來看,17歲的李晴正處於叛逆期,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父母的溝通教育方式不對,很容易讓孩子的行爲出現反常,產生叛逆心理,要是孩子因此結交上一些損友,很容易對自己造成傷害。

何淑蓉說,從心理學角度來講,當前的李晴,正處於一種“急性應急障礙”的狀態中。事件發生後,父母及周邊的人應當給她提供一個安靜的環境,儘量別去打擾她,避免讓她受到二次傷害。“條件允許的話,李晴的父母應該帶她到正規心理機構接受心理干預治療,以免事件在李晴心中留下深刻陰影。”

對於7名犯罪嫌疑人,何淑蓉認爲,犯罪嫌疑人都處在14-18歲這個年齡層,很容易受到外界誘惑,而且容易有從衆心理。當前,很多的年輕人沉迷網絡,這些人可能也受到了網絡上一些不良信息的刺激和誘惑,從而進行模仿,並犯下罪行。

何淑蓉建議廣大的家長,平常要注意未成年孩子的行爲舉動,留心他們所結交的朋友,一旦發現情況不對勁,應該注意方式方法,以平和和平等的心態,與孩子們做好溝通,讓孩子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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