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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第一案宣判17年 原告賠償款只收到一半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9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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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高空墜物第一案”宣判17年後:猜疑、冤屈與沒收到的賠償|深度聚焦)

高空墜物第一案宣判17年 原告賠償款只收到一半

△ 18年前,郝躍在田灣正街被落下的菸灰缸砸傷

18年前,郝躍在重慶學田灣正街被從天而降的菸灰缸砸了腦袋,搶救了半年才撿回條命來。

扔菸灰缸的人一直沒找到,郝躍把事發地樓上的24戶人家都告上了法庭。法院最後判決,其中22戶每家賠償郝躍8100多元,總計17萬多。這起案子被稱爲“高空墜物第一案”,也被認爲推動了侵權責任法關於高空拋物實行“連坐”的立法。

立法得到了推進,但爭議聲還在。此後多年,每當有高空墜物的案件出現“連坐”式的判罰,都會在法理和道德上引發激辯。

“第一案”裏的人們也一直沒能走出來,郝躍被砸後身體大不如前,生意失敗了。到如今,法院判決的17萬賠償款只收到了一半。那些成爲被告的居民們,則感覺一直被冤屈籠罩,猜疑和謠言始終充斥在那棟可能落下菸灰缸的樓房裏。

高空墜物第一案宣判17年 原告賠償款只收到一半 第2張

△ 妻子懷疑郝躍的神志受到了影響,他現在最愛玩的就是遊戲“消消樂”

下沉的人生

“那個時候我們都有千萬家產啊。”羅朝蓉總忍不住說這句,而說到這句,又忍不住哭了。她把自己的人生分爲兩個階段,丈夫郝躍被砸前和被砸後。

郝躍被砸時,他們已經有兩家公司,一家工程機械租賃,一家汽車租賃公司。“事發時候,大女兒十幾歲了,小女兒還在我肚子裏。”羅朝蓉說,當時他們已經不住在田正灣街了,只是郝躍那天跟老相識的朋友在65號、67號樓下襬“龍門陣”。

“誰知道哪裏突然來個菸灰缸,重3斤多,玻璃的,直接砸到郝躍的腦袋。”

2000年5月10日,羅朝蓉並不在事發地,她趕到醫院看到正在搶救的郝躍。

“半個腦袋砸出這麼大一個洞。”羅朝蓉用兩手比着一個尺寸,郝躍昏迷了70多天才醒來。

“當時我們有那麼多工地要照看,還要照顧郝躍,親戚都出動了,輪流幫我們。”羅朝蓉說,自己大着肚子,白天跑工地,晚上在醫院,每天精神恍惚。“那時候還要保證公司的運轉,白手起家,不想就這麼倒了。”

90年代,羅朝蓉和郝躍開始了創業,他們經營着六臺出租車,每天早出晚歸。後來,又開始嘗試做工程類的生意。

在羅朝蓉眼裏,郝躍原本就是普通工人,自己只是個幼兒園老師,是抓住了時代的機會,積累起了財富。

“菸灰缸事件,真的,把我們很多未來的計劃,設想都打斷了。”羅朝蓉說,丈夫在撿回一條命後,總是迷迷糊糊,記憶力下降,言語表達有問題。“常常想的和說的完全相反。”

羅朝蓉剛開始覺得郝躍的智力只有兩三歲孩子,她不敢再讓郝躍參加公司裏的事物,然而仍然是總經理的郝躍,卻覺得自己正在恢復,問題不大。

郝躍和羅朝蓉的關係變得不太和睦,爭吵時常發生,羅朝蓉怕丈夫腦子不清醒,守不住家財,但郝躍就像爲了證明自己,開始瞞着妻子行事。他們的生意虧損了兩千萬,窟窿越來越大,在羅朝蓉眼裏,已經沒有了東山再起的可能。

夫妻關係越來越差。與之相伴的,則是成年之後的女兒,從國外留學回來後,家裏沒有了往日的富庶,“結婚的嫁妝”都拿不出來。

最近幾年,羅朝蓉覺得郝躍迷上了疑似傳銷的課程,“經常一天都沒有人影,家裏的錢也讓他拿去投資那些東西了。”但是郝躍對此卻否認,覺得自己在學習,是羅朝蓉不理解他。郝躍拿出手機想證明,裏面都是網絡遊戲的鏈接,他現在最大的愛好就是玩“消消樂”。

郝躍被砸後,生活在不斷下沉,越來越糟。羅朝蓉問:“我能怪誰呢,怪那個菸灰缸嗎?”

高空墜物第一案宣判17年 原告賠償款只收到一半 第3張

△ 住戶夏澤園還保留着當初被判賠償後的扣款憑證

清白與法理

2001年,郝躍把事發地的住戶們告上了法庭,包括了學田灣正街65號6號房到67號3號房之間共計24戶人家。

羅朝蓉作爲代理人,面對鄰居們的質問,她說她不是爲了錢,他們並不缺錢,只是爲了讓大家引以爲戒,讓以後的人有所警醒。

重慶渝中區法院最終判決,除了搬離的兩名住戶外,其餘22戶均不能排除有扔菸灰缸的可能性,22家住戶各賠償郝躍8100餘元,共17萬多。

“當年,我們在法庭上都走偏了,那時候《責任侵權法》都沒出來,用啥子判嘛。”夏澤園是住在學田灣67號樓三樓的戶主,也是當年的22戶被告之一,即便是十幾年後,他都能把那些已經發黃的案卷材料立刻拿出來。

事發後,夏澤園做過實驗,臨街窗戶有1.5米的擋雨板,又有1.5米的遮陽棚,他拋東西,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掉到郝躍站的位置。“如果有人要害他,使更大勁兒扔出去,那就是刑事犯罪。”

夏澤園拿出判決書,上面顯示判決依據的是當時的《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中涉及的侵害生命健康權的民事責任以及第一百三十四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法院判決同時依據了過錯推定原則。

“這些法律依據能有說服力嗎,當時我們的法庭,街坊鄰居們關注點都在說有沒有菸灰缸,菸灰缸是啥樣上面,而不是適用法律上。”

夏澤園參與了完整的兩次庭審,一審那場持續了近4個小時。爲了避免衝突,現場來了很多法警,也有記者,“羅朝蓉在另一個屋子裏”。

法庭上,二樓的鄰居說,窗戶有防盜網,家裏也沒人吸菸,住地二樓投擲不到那麼遠,而且也都租給了別人。4樓的住戶則提出自己當時並不在家,7樓的住戶說丈夫不抽菸,家裏只有一個小塑料桶菸灰缸。在農貿市場賣豬肉的住戶則說,當天睡得早,家裏也沒有菸灰缸。

在夏澤園眼裏,那是一場無力的辯駁現場。“都在圍繞菸灰缸,都是在說家裏菸灰缸長什麼樣子,有沒有菸灰缸。”一審敗訴後,老夏還和街坊們去法院門口拉過橫幅,找多方反應。但是在當時,更多的解讀是從道德上來去提醒公衆不要高空拋物。“清白最終還是沒有證明,人心不齊,方向也不對,都是先撇清自己,最終誰都沒撇清。”

夏澤園還記得2002年二審時候,每個人走出臉上都掛着鬱悶與憋屈。他曾在筆記本上工整的抄寫了民法通則,“如果是當時有後來的責任侵權法,那我服氣。”

2010年7月《侵權責任法》施行,其中有明確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夏澤園也承認作爲全國第一起高空拋物案,菸灰缸案確實觸動了從基層管理到立法層面的改變。“現在重慶很多樓梯的入口都有禁止高空拋物的提醒欄。”老夏說,他不知道是否跟這個案子有關,但當時確實鬧得挺大,但他又強調,“進步要看得到,個體的委屈也要看得到”。

高空墜物第一案宣判17年 原告賠償款只收到一半 第4張

△ 夏澤園抄寫了很多法律條款

三個人的賠償

“雷聲大,雨點小。”羅朝蓉形容此後的執行情況。

按照2002年的終審判決,當時22戶鄰居每個人負擔8000多元賠償,共計17.8萬餘元。此後的執行比她想的要難很多。

2002年,最先給錢的住戶是魏茂和,他當時是區人大代表,又得過重慶市一些道德模範的稱號。

“我被談話要帶頭履行法院的判決。”魏茂和至今自己覺得法院把自己“網”進去的,就是想讓自己帶頭。

“因爲我魏茂和是道德模範,是人大代表,是先進典型,是大家眼裏的好人。”魏茂和說這些的時候,從隨身攜帶的公文包裏抽出多份自己端着證書,獎章加身的圖片資料。

“我不僅幫助法官去敲門讓街坊配合調查,我還說了我早就不在那裏住了。”在魏茂和看來,自己的名譽比什麼都重要,而被告的身份是他不能忍受的。

“我拾金不昧,對峙歹徒,幫扶貧困,助人爲樂,別人都是佔一樣,我都全了啊,我這麼優秀的人,竟然也是被告,這是我一輩子想起來都覺得冤屈的。”

魏茂和至今堅持着一個說法,那八千多元是“資助”郝躍的,而不是“賠償”。

另外首批賠償的,是兩個有單位的住戶。“他們分別被從工資裏劃撥款項。”一個是電車公司的退休職工,每個月只有400多元收入,強制扣除150元每月劃到郝躍的賬戶。另一個是警察,每個月被扣了500元,直到8000多元的賠償還清。

羅朝蓉和法官們一起去找過其他的鄰居,她不敢上樓,也懼怕面對面,因爲覺得尷尬。她印象最深刻一個做老師的鄰居,一直理直氣壯地不付。“小羅,你知道你讓我受到多大的委屈和冤枉嗎,我是個老師啊,你讓我怎麼做人。”羅朝蓉說,她跟着法院一起去學校找過她兩次都不在,她再也沒有勇氣去自己找了。

“都是一家老小要養的,每個人都叫苦連天”。夏澤園說,2003年,法院來找他,他就提供了離婚加低收入證明,法院後來也沒再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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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事發後的處境,郝悅的妻子哭了

委屈、陰謀和謎底

直到2014年,羅朝蓉走在學田灣附近,樓上扔下一個包着垃圾的塑料袋,正落在她跟前,她又決心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當年未盡的賠償,她說再次做這些仍然就是覺得希望能夠引起大家重視,不爲錢。

此時,十幾年過去了,網絡以及實名制已經關聯到每個公民,陸續的之後有五六萬元進入郝躍的賬號。其中就有夏澤園的8000多元。“我都不知道,就划走了,現在誰銀行卡沒個幾萬塊錢,聯網了,划走了就划走了吧。”老夏說,自己的退休金只有2000多,一下子大半年的退休金就沒了。

但是他覺得,這比那些03年就被扣錢的人好。“那時候要一個月扣我幾百塊錢,我都沒辦法活。”

羅朝蓉把之前收到的賠償款算來算去,發現至今只收到了一半,法院用了各種辦法,當年的那些被告,有的已經去世,有的杳無音訊,還有的只付了一部分。

羅朝蓉覺得自己的心態變化很大,當年法庭上信誓旦旦說的不缺這點錢,現在卻是覺得幾萬塊錢對家裏很重要。因爲公司欠了幾千萬,羅朝蓉和郝躍都上了失信人名單,就像一些沒有履行賠償的田灣正街住戶一樣。

2017年底,又一起高空墜物案進行了“連坐”式的宣判,羅朝蓉想,現在又是聯網、又是實名制,錢應該好要些了吧。

她還是會想真兇到底是誰,而郝躍則不想再琢磨這件事,就覺得這是自己倒黴。

而在田灣正街的樓房裏,夏澤園一直覺得警察當年應該繼續找兇手,因爲有人扔紙屑能夠理解,但是扔菸灰缸,“他不知道會砸死人嗎?”

有各種傳言繼續被傳播着,“郝躍他是得罪人了,有人故意的。”、“那天晚上樓頂有人燒烤,是那羣人扔的。”、“夫妻兩個吵架,扔出來的。”……

羅朝蓉說,曾經自己還收到過別人的帶話,說出四萬元就告訴她是誰幹的。她猶豫過,但最終沒有信。“我覺得這個人心術不正,他要是知道就應該告訴我線索。”更多的居民,爲了證明自己的清白,還發毒誓說自己要是兇手就如何如何。

2000年5月10日深夜,在田灣正街開麻將的馬大姐聽到了有人喊叫,立馬出去,看到了郝躍倒地,血流不止,還有地上的完好的玻璃菸灰缸。隨後,她叫丈夫出來,守住菸灰缸說不讓人碰。後來就來了更多的街坊,混亂中他們將郝躍送到了醫院。

再後來,馬大姐聽說菸灰缸還是因爲指紋被破壞了,查不出嫌疑人,又排除了人爲故意傷害的可能。

“如果當時能找出來那個菸灰缸是誰扔的,後來也就沒這麼多是非了吧。”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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