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快訊 > 社會萬象 > 德陽中江車禍:兩車相撞致2人遇難 路過客車未借滅火器

德陽中江車禍:兩車相撞致2人遇難 路過客車未借滅火器

來源:男爵風    閱讀: 8.88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成都商報4月2日報道,3月31日18時許,德陽市中江縣黃鹿鎮梨園路口路段發生一起兩車相撞交通事故,其中一輛白色轎車冒煙起火,車內兩人被困,情況十分危急。救援人員和當地羣衆展開救援,由於火勢太大,最終等到消防官兵趕來後纔將火徹底撲滅。此時,整輛車已經被基本燒空,車上兩名人員已經死亡。另外一輛車內受傷3人,已經被送往醫院救治。

事後,車禍現場視頻流出,視頻顯示,一名救援者曾向一輛路過的客車借滅火器,遭到拒絕。因此,不少網友對客車司機以及售票員見火不救的行爲進行譴責,對此客車司機謝師傅表示,他當時擔心發生爆炸,出於對全車乘客安全負責,所以沒停車,但現在他很後悔。

德陽中江車禍:兩車相撞致2人遇難 路過客車未借滅火器

事故現場視頻截圖

不幸

兩車相撞一車起火

兩名被困者遇難

3月31日18時許,在中江縣黃鹿鎮梨園路口路段發生一起兩車相撞交通事故。發生事故的是兩輛川B牌照的轎車,一輛爲紅色東風雪鐵龍,另一輛白色標緻308轎車。兩車車頭部位嚴重受損,並開始冒煙。

事發後,當地羣衆在現場展開救援,有人找來撬棍,將紅色轎車上的3名被困人員救出。

就在救援人員準備救白色轎車上的被困人員時,該車突然起火燃燒。

從網友提供的照片和視頻看,白色轎車起火開始燃燒,該車上主駕駛位置和副駕駛位置有人被困。附近羣衆打開自家水龍頭放水,七八名羣衆提着水桶打水接力滅火。

但是火勢太大無法控制,直到接到報警的消防官兵趕來,纔將大火撲滅。

4月1日凌晨,中江縣公安局對此事進行了通報:

2018年3月31日18時39分,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羣衆報警:在中江縣黃鹿鎮梨園路口路段發生一起兩車相撞交通事故,有人員被困。事故發生後,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組織交警大隊和黃鹿鎮派出所、消防大隊以及120等全力施救。經過調查,事故位於綿(陽)中(江)23KM+100米處,事故造成車輛燃燒,2人當場死亡,3人受傷。

客車未借滅火器 引發爭議

視頻流出:

過路客車見火不救?

網友紛紛譴責

事後,不少德陽人的微信羣裏陸續出現了一些事故現場視頻。其中一個視頻,引起了網友關注。

視頻顯示,在救援現場,一名救援者曾向路過的客車求助,希望借滅火器幫助滅火,但這輛車牌爲川Bxxxxx的客車減速後,一名女子卻說:“我們先走。”

救援者隨後問:“有沒有滅火器,拿來用一下。”車上的女子卻說“哎喲,不不不……”隨後,該車駛離了現場。

這段視頻很快被髮到網上,隨即引發爭議。

網友“中江爆料王”說:“施救的老百姓借滅火器,公交車上一個女的說不不不,這個女的是不是該譴責?”

同時,一張微信截圖顯示,一網友稱“今晚好多羣都在議論這個車子和這個女人”。有網友指出,說“不不不”的女子就是該車的售票員。

網友“黃宸宸嘛”甚至稱:(如果)客車借了滅火器,(或許)就不會出現那樣的悲劇了。

客車車主:

爲20餘乘客負責所以沒停車

現在很後悔很後悔

1日中午,成都商報記者輾轉聯繫到了這輛客車的司機。

這趟客車跑的是綿陽至中江班線,車主兼司機謝師傅介紹,當時他拉載一車客人前往中江,車上共有20餘人,行駛至事發路段時,見到了車禍,他駕駛車輛緩慢行駛,有人前來問是否有滅火器,乘務員也沒有多說什麼。

“車上有滅火器,但我們不敢停車。事故很慘,我們車是燒氣的,萬一事故車輛發生意外引燃客車怎麼辦?我要對車上的所有乘客負責。萬一我車上乘客出事,這個責任我承擔不起。”謝師傅說。

謝師傅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他經過時,事故車輛並沒有燃燒,只有些許冒煙。 但通過新聞,謝師傅隨後也瞭解到事故最終的結果。

“我現在很後悔,要是當時事故車輛燃燒起來了,肯定我也會停車拿滅火器。沒想到事情後來會這麼大,現在我也很後悔。”謝師傅說。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謝師傅的聲音透着深深的自責,連連說“很後悔,很後悔”。

目擊者:

後來找了個大滅火器

都沒有把火控制住

在中江縣黃鹿鎮做生意的楊應安是目擊者之一,當天他也參加了救援。在楊應安看來,最致命的是,兩名被困人員被卡在變形的車裏,無法施救。

“我當天送幾個客人回家,返回的路上就看到兩輛車撞在了一起。”楊應安介紹,當時兩輛車發動機都受損了,開始冒煙。當地的羣衆找來撬棍,分別將兩車的車門撬開,“紅色轎車上的人全部救出來了,白色轎車變形嚴重,主駕駛和副駕上的人卡起了,拉都拉不出來。”

他介紹,白色轎車着了兩次火,第一次起火不大,大家用水將其澆滅了。擔心車輛再次起火,周圍羣衆纔開始攔車找滅火器。

後來,白色轎車開始第二次起火,併發生爆炸。“我們最後找來一個大滅火器,都沒有把火控制住。”據此,楊應安認爲並非沒有借到客車的滅火器,就造成了後果。

楊應安介紹,大概10多分鐘後,從20多公里外中江縣城趕來的消防官兵抵達事故現場,藉助專業設備,消防官兵纔將大火撲滅。

成都商報記者瞭解到,目前,受傷的3名人員已經送往醫院救治,暫無生命危險,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客車未借滅火器 律師怎麼看

確保自身車輛及乘客安全下 有義務協助

“在確保自身車輛及乘客安全情況下,客車駕駛員有義務進行協助。”四川範澤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蔣健認爲,《道法》第七十條第一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本次事件中,客車在途經事發路段時,知道且遇到救援人員救助,應履行該法律規定的協助義務,即在確保自身車輛及乘客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滅火器。

另外,雖然現行規定沒有強制要求小客車必須隨車配備滅火器,但從安全行車的角度出發,建議車主隨車配備並置於方便取用的位置。

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佔表示,只能說客車駕駛員和售票員在道義上有救助的義務,但即使不借,也不需要承擔法律後果。王英佔認爲,在該起事件中,客車駕駛員其實可以將車開到安全地帶後,爲救援人員提供滅火器協助救援。

王英佔介紹,如果這個人是公職人員,比如說是警察或者消防人員,就有這種救助的法定義務。其不進行救助,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原標題:兩轎車相撞一車起火,兩人不幸遇難,路過客車未借滅火器

社會萬象
國際快訊
人間冷暖
奇聞趣事
世間印象
閒談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