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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街頭揭祕"丐幫神話" 年賺十幾萬?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9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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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街頭揭祕"丐幫神話" 年賺十幾萬?

3月4日東南網報道,“我一個月收入有一萬多,一年能賺十幾萬。”他說,“在一個城市月收入如果低於五千,我就要換地方。”昨日,出現在福州東街口的他,接受了導報記者的採訪。從他的口中,導報記者瞭解到了一個鮮爲人知的“丐幫財富神話”。

拿出三十幾萬在老家蓋新房

福州,熙熙攘攘的東街口,不乏乞討者。

但是,有個“乞討者”不太一樣,他雖雙手殘疾,但沒有“捧”個碗坐在地上等路人施捨,而是埋頭在“創作”——— 靠頭部的運動,他運用夾在眼鏡上的毛筆,寫字作畫。這個“乞丐”引起了導報記者的好奇,我們交談了起來。

“我一天收入一千多,有時幾百塊,一個月有一萬多,一年差不多賺個十幾萬。”他說。

“有這麼多?”導報記者下巴差點掉下來。

“嗯,在一個城市,如果我一個月收入低於五千,我就要換地方了。”

這位名叫陳志強 (化名)的殘疾人今年31歲,是漳浦人。在來福州之前,他在廈門和漳州“行乞”。

去年,陳志強拿出三十幾萬元,在老家蓋了棟三層樓的新房,現在他仍在努力賺錢,準備回家蓋個店面。

“現在我的父母都靠我養活。”說到這裏,陳志強的嘴角微微上揚。

因爲雙手殘疾 出生就被拋棄

“我一生下來爸爸就把我丟到野外了。”說到這兒,陳志強顯得有些心酸,“媽媽找了一個晚上才把我找到。”

21歲,長大成人的陳志強因爲身體嚴重的缺陷,無法正常工作,只能到漳州和廈門以乞討爲生。

24歲那年,在廈門中山路,陳志強看到一個殘疾人靠寫字作畫謀生。他發現,通過這樣的方式,不但賺錢多,而且“因爲是個賣藝的,不會被民政的人抓”。從此,陳志強下定決心學習這樣的本領。

經中山路那名 “前輩”點撥,陳志強開始學習靠頭部運動來寫字。苦練了約半年後,他開始上街“賣藝”。“一開始路人說寫得很難看,我就更勤奮練習,一直努力把字寫得好看。” #p#副標題#e#

“丐幫”真的有 都有固定地盤

街頭行乞、賣藝能賺多少錢?

“生活困難纔會去當乞丐,也有人當乞丐當到發財。”陳志強說,“我當了十幾年就當到發財了。”

“東街口乞丐不少,他們一天能賺多少?”“如果只是拿個碗行乞,賺得不多。賣藝賺得比較多,有人賺得比我還多。”陳志強說。

在街頭行乞、賣藝,也會存在地盤之爭。“如果兩個賣藝人(或者乞丐)離得太近,客人只給我,沒給他,別人會眼紅,大家經常因爲這個鬧糾紛。”

如果一個地盤已被人長期佔據,其他人也很難進入。“有一次我想去廈門南普陀,就被長期在那邊的一個賣藝人給趕走了。”

對於“傳說中的丐幫”,陳志強說:“真的有,有些乞丐會十幾個人聯合起來結成幫派,佔據一個地盤,不讓新的乞丐進去。”

記者手記

希望每個人都找對自己的路

“他居然能賺這麼多?”看完這篇文章,很多人首先糾結於這個問題。

要釐清這個問題,首先得探討陳志強是行乞還是賣藝。如果是乞丐,很多人會覺得這是“不勞而獲”。如果是賣藝,則收入會顯得“正當”些。

這個問題,陳志強自己都說不清楚,而筆者更願意把他歸爲賣藝行列。雖然他的字和畫談不上藝術價值,但他爲此付出了努力。

其實,陳志強只是找對了自己的路。他告訴筆者,自己從小就被父親看不起,爲了不讓父親看扁,他小時候就去學着抓螃蟹賣錢;因爲沒法工作,他纔出去乞討;爲了賺更多錢,他才學習寫字作畫。

雙手殘疾,面臨絕境,陳志強找準了自己的路,自求生存。健全人該向他學習的,也是找準自己的路,讓自己活得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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