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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摔傷走醫保報銷 必須要開“摔傷證明”?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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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戴先生的妻子騎車外出時意外摔斷腿,住院治療一個月。現在,她打算通過醫保回老家報銷醫藥費,卻遇到一個難題——需要提供摔傷地所在派出所開具的“摔傷證明”。“我頭一次聽說有這種證明,我妻子摔傷後被鄰居及時送到醫院,根本沒報警,我去哪開呢?”9日,他致電媒體反映此事。

騎車摔傷走醫保報銷 必須要開“摔傷證明”?

摔傷醫保報銷要開證明

據戴先生說,事發當天晚上8點多,他妻子獨自一人騎電動車外出,走到小區門口時突然摔倒,恰被鄰居發現並及時送往醫院。經檢查,戴先生妻子右小腿骨折,身體多處擦傷。花了2萬多元,在濟南住院治療一個月後,戴先生妻子回老家江西南昌休養。

“我妻子在南昌一家工廠上班,廠裏給她上了新型農村醫療保險。按相關規定,摔傷住院可以走醫保報銷。”戴先生覺得十分幸運。“當地醫保辦說可以報銷,但得找濟南的社區和公安機關各開一份證明,證明我妻子是意外摔傷。”他第一次聽說這樣的證明,很是吃驚。

騎車摔傷走醫保報銷 必須要開“摔傷證明”? 第2張

摔傷醫保報銷要開證明

“我叫上當時目睹我妻子摔倒並把她送到醫院的鄰居,一起去轄區居委會,順利開出一份‘摔傷證明’。”隨後,當戴先生滿懷希望來到轄區派出所後,卻被潑了盆冷水。“民警說事發時沒及時報警,事後也沒再補報,警情沒備案,開不了證明。”

“有目擊者作證也不行嗎?”戴先生仍抱有希望。對此,民警一口回絕。戴先生也明白,“其實民警說得有道理,他們無法還原事實經過,不能只聽我和鄰居的一面之詞。”

一邊是醫保辦催要證明,一邊是派出所拒開證明,戴先生陷入兩難。10日下午,記者以戴先生家人身份諮詢了江西省南昌市醫療保險事業管理處。一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南昌市各地區關於醫保報銷政策的執行方式不同,當事人需要到所屬的區縣部門諮詢辦理,“以他們的需要爲準”。

醫保辦:報銷開證明是爲防騙保

濟南市天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一工作人員表示,投保人發生一般外傷,尤其像骨折這類意外傷,在進行醫保報銷時都得開證明,證明是自己的責任,並非第三責任方。“如果是因交通事故或打架鬥毆等原因造成的,醫藥費需由責任人進行賠償,醫保不予支付。”

據該工作人員介紹,醫保報銷中並沒有關於摔傷後需要“摔傷證明”的硬性規定。“這樣要求是爲了防止有人騙保。”她說,濟南城鎮居民醫保投保人找社區開證明就可以,城鎮職工醫保投保人除了找社區,還可以找單位開證明。“全國各地的政策會因地制宜,但大方向是一致的,具體到一些細節,應以當地政策爲準。”她說,戴先生的妻子只能與當地醫保部門進行協商。“如果開不出對方需要的證明,她很可能無法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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