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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與男友打6年官司爭房產 將上訴法院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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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與男友打6年官司爭房產將上訴法院

沒領結婚證,洛南縣常女士和當警察的男友張先生共同生活15年,還生有一個女兒,且共同出資買了房。2008年分手後,爲了房屋歸屬雙方歷經多場官司,今年1月,法院終審判房子歸常女士所有,常女士拿到了房子鑰匙,可打開門卻發現,門窗被砸,牆上還被潑了墨水,報警後已經過去了9個月,這件事一直沒有處理結果。

法院執行男友才交出房子

常女士是銀行職工,1994年與民警身份的男友張先生同居,並按照當地習俗結婚。兩人於次年育有一女,但一直未領結婚證,同居後共同出資購買了房屋。2008年分手後,男方將女方告上法院爭取房屋所有權,雙方經歷了數次官司,於2014年將官司打到了商州區人民法院,法院審理後,將房子判給了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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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與男友爭房產

“當時是以我的名義買的房,分手後孩子一直和我生活。”11月19日,常女士對華商報記者說,法院判決後,她再次提起訴訟,同年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將房屋判給了她。

今年1月判決生效,張先生卻沒有及時交房,在法院執行部門催促下,3月30日,常女士從法院執行部門拿到了房屋鑰匙。可當常女士打開房門卻發現,門窗被砸,牆上被潑墨水,屋裏一片狼藉。

女子與男友打6年官司爭房產 將上訴法院 第2張

資料圖

“肯定是他將房子砸了。”常女士向警方報了案,洛南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來現場拍照取證並開始立案調查。常女士帶華商報記者去看房子,小房間的門明顯有被砸過的痕跡,燈泡、插線板損壞,牆上沾滿了墨水,衛生間污穢不堪。記者電話聯繫到張先生,他說房子不是他損壞的,隨即掛斷電話。

警方調查:沒有故意損壞房子

“我們進行了現場勘查,詢問了張先生,據他說是生活期間和搬離房屋時無意將房子損壞。”11月19日,洛南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辦案民警稱,他們初步調查認爲,房屋損壞不是張先生的主觀行爲,不屬於違法行爲,打算向局裏彙報後撤案。對於公安機關的意見,常女士堅持認爲房屋是對方故意損壞的。她認爲事情已經過去了9個月,至今公安機關沒有給她一個明確的說法。

律師建議:可向縣公安局申請督察

陝西仁和萬國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陸遜說,法院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女方,男方就應主動返還房屋。在這期間造成房屋損壞的,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都應恢復房屋原狀。

若男方是故意損壞則構成違法。鑑於男方是民警,女方可向洛南縣公安局申請督察辦理此案;如果對警方給出的處理結果後不服,還可向上級公安機關再次申請處理。

常女士表示會去洛南縣公安局申請督察,若公安機關不能給她一個公正的結論,她將上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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