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快訊 > 歷史朝代 > 媒體追問產婦墜亡事件4大疑點 到底是誰在說謊

媒體追問產婦墜亡事件4大疑點 到底是誰在說謊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71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8月的最後一個晚上,第一次生孩子的陝西綏德縣女子馬某,被臨產痛苦折磨約10個小時後,從分娩中心的待產室走至備用手術室,從5樓跳下,結束了自己即將27週歲的生命。她一同帶走的,還有腹中胎兒。

媒體追問產婦墜亡事件4大疑點 到底是誰在說謊

產婦跳樓身亡

導致這一悲劇的原因何在?目前唯一能確認的是,馬某苦求剖腹產而不得。但究竟被誰否決,如今仍是“羅生門”。

媒體追問產婦墜亡事件4大疑點 到底是誰在說謊 第2張

產婦跳樓死亡

昨日凌晨,陝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針對待產孕婦馬某墜樓事件第二次發佈聲明,重申主管醫生曾多次向馬某、家屬說明情況,建議行剖宮產終止妊娠。馬某及家屬均明確拒絕,堅決要求以催產素誘發宮縮經分娩,並在《產婦知情同意書》上簽字確認順產要求。在聲明中,院方還公佈監控錄像截圖,稱馬某兩次下跪請求家屬同意剖腹產。

對此,死者丈夫延壯壯對院方聲明內容並不認可。延壯壯還出示了他與妻子的聊天記錄,說沒有感覺到妻子有情緒異常。

主治醫生已停止工作

榆林市衛計局相關負責人和綏德縣公安局政工科工作人員均證實,警方勘查後認定,排除他殺,馬某系自殺身亡。

昨日,記者從榆林第一醫院綏德院區瞭解到,馬某的主治醫生李瑞琴已停止工作,配合調查。昨日上午,醫院負責人表示,目前警方正會同衛生部門、家屬、院方做調查,將會盡快給出答覆。

死者墜樓前發短信無異常

延壯壯告訴記者,在馬某進產房到下午6點之前,他曾與之有過幾次電話聯繫和發短信,當時並沒有感覺到她的情緒和身體狀態有異常。“第一次大概是上午11點,在電話裏她跟我說要吃水果,我就給她買了水果;第二次大概是下午4點,她說要吃巧克力和紅牛,我又去給她買了。”但是,兩次給馬某送吃的,他都無法進入產房,只能委託醫護人員送進去。

據當地媒體報道,事發後,馬某的待產牀旁櫃上巧克力、蘋果等食物原封不動放置着。

記者獲得的延壯壯與馬某的短信顯示,8月31日13點12分,延壯壯曾給馬某發短信詢問:“現在咋樣了?”馬某回覆:“就是疼,還慢了,宮口開得慢,還在催生。”

“當時,並沒有感到什麼不對勁,醫生也說情況很好。”延壯壯回憶道。

馬某墜亡事件時間表

8月30日

15時34分,馬某住院。

8月31日

9時許,馬某入待產室。

10時59分,馬某給丈夫發短信要其送水果。

11時30許,主治醫生檢查馬某胎心正常。

16時00分,馬某給丈夫發短信要其送巧克力和紅牛。

16時30分,醫生監測馬某胎心正常。

16時30分,醫生檢查產情進展順利,宮口開到4.5釐米,胎心正常,醫生決定繼續生產。

16時50分,丈夫給其發短信,叫通知護士出來拿紙,但未再回復。

17時50分,醫生檢查產婦宮口近全開

18時05分,馬某第一次從待產室出來。

18時09分,馬某在監控中顯示第一次“跪地”。

18時15分,馬某在監控中顯示第二次“跪地”。

18時40分左右,婦產科副主任霍軍偉檢查,馬某情緒不穩定,拒絕繼續生產想要剖腹產,宮口開到8~9釐米。霍軍偉口頭勸說安撫。

18時16分,在醫務人員的攙扶下,馬某回到待產室。

19時19分,馬某第二次從待產室出來。

19時26分,馬某再次回到待產室。

20時許,馬某墜樓。

疑問1是否下跪請求剖腹產?

稱馬某兩次下跪請求家屬同意剖腹產。

昨日墜亡產婦丈夫延壯壯告訴記者:“不是下跪,她是疼得受不了,人往下癱軟,我扶都扶不住。”

延壯壯的堂哥延力(化名)說,監控中馬某不是下跪,是疼痛時的下蹲動作,並不是向家屬下跪要求剖腹產。

延力稱,馬某兩次出產房時,說的是“我疼得撐不住了,跟醫生說一下”。她不小心蹲在地上時,其丈夫立馬去扶她,但當時旁邊的待產家屬好心提醒說,讓馬某在地上先緩一緩再起身。

疑問2是誰拒絕剖腹產?

馬某墜樓死亡後,榆林第一醫院綏德院區婦產科副主任霍軍偉曾接受記者採訪,介紹了部分情況。

霍軍偉說:“8月31日18點30分左右,值班醫生跟我說病人疼痛難忍想剖腹產,但家屬拒絕剖腹產。我說去檢查一下,過去檢查的時候就是18點40分左右,病人情緒不太穩定。我安慰說你這個生小孩疼痛肯定是難免的,疼痛了後小孩才能生出來,醫生和家屬都替你受不了罪,你必須自己承但,後來她平靜下來了。

我說我給你做個檢查,看那個宮口開到什麼程度了。檢查以後,我告訴她不是非要剖腹產,產程觀察屬於正常範圍內,你要是配合就繼續觀察,不配合我們就要把你的意見和你的家屬商量,疼痛難忍後不配合接生也可能導致難產,結合胎兒頭比較大,我的意見是,如果你家屬同意的話就給你剖腹產。”

隨後,霍軍偉說,他和馬某溝通後出來,但家屬仍說拒絕剖腹產,“他們說法是她這麼大的罪都受過來了,快看到結果了他就不願意剖。”

霍軍偉說,家屬如果同意剖腹產,他們肯定給剖,“兩次都是家屬給勸回來。”

死者母親郝愛英講述

“我女兒是8月30日下午進的醫院,陪同的親屬有她丈夫、婆婆、二姑和我四個人。8月31日上午9點左右進入產房,我們一直在外面等。直到晚上6點左右,女兒從產房出來,說很疼,我們問醫生宮口到什麼程度了。醫生說八指了,那就是快生了,我們把女兒勸回去了。第二次女兒又出來了。

我們問醫生,醫生說十指了。當時我女兒說要剖腹產,醫生說,剖腹產也是一個小時,順產也是一個小時,當時醫生還讓女婿過去勸我女兒回去。我們都在外面進不去。又過了一會兒,護士跑來說我女兒不見了。我們到處找,後來是女婿在一樓找到的,光着身子,人已經不行了。網上說醫生三次建議剖腹產我們不同意,這不可能,我們不懂,要是醫生說剖腹產,我們肯定會答應,我們什麼都不懂,肯定都是聽醫生的。也根本不存在因爲錢的問題不給剖腹產。”

疑問3產婦想剖腹產,醫院一定要徵求家屬意見嗎?

一位多年代理醫療糾紛相關案件的律師告訴記者,從法律層面來講,患者本人擁有知情同意的權利,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是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醫院應首先尊重患者意願。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

此外,如遇緊急情況,也可以在家屬不簽字情況下手術。爲搶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權人無法及時簽字的情況下,可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簽字。

疑問4醫院是否在產程中盡職?

曾在浙江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有過多年臨牀經驗的婦產科大夫田吉順告訴記者,產婦在待產室內可以走動,醫生不會限制產婦的自由,有時候也會鼓勵產婦走動以便順產。

在田吉順看來,這次事件中,關注的焦點被帶偏了,真正應該注意的是醫院是否在產程中盡職。根據醫院披露的外科護理記錄單,8月31日17點50分,馬某的宮口近全開,“根據監控錄像,產婦在宮口近全開之後,還到處走動,在我看來是有疑點的。”

田吉順說,臨牀認爲,如果順產,產婦宮口近全開意味着快要生了,距離生產最多不會超過兩個小時,一般來說,若超過1個小時還未生,醫生要考慮是否難產,因此,在宮口近全開之後,醫生護士應該隨時關注產婦的情況,並且隔一段時間記錄產婦的生產指徵。

然而,根據醫院目前披露的護理記錄單,17點50分到19點19分只有三次記錄,並且沒有宮口開全、胎兒頭位情況等關鍵信息,只強調產婦“極不配合,家屬表示理解,拒絕手術”等內容。

田吉順認爲,按照正常順產流程,到19點19分,醫生應該已經開始指導產婦生產,或者判斷是否難產而改爲剖腹產。若醫院拿不出更爲詳細的產程記錄內容,意味着醫院可能存在失職。

社會萬象
國際快訊
人間冷暖
奇聞趣事
世間印象
閒談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