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的治療目前以藥物治療為主要手段,精神分裂症的治療目前以藥物治療為主要手段,藥物治療安全有效,可獲得,使用方便,患者對治療依從性高。根據急性期還是慢性期、以陽性症狀為主還是以陰性症狀為主選用有針對性的藥物,原則上以少量開始逐漸遞增,至好轉時則逐漸減少,以少量藥維持治療。病人服藥不合作時可短期應用肌注或靜脈注射,待合作後改口服。於恢復期及預防期可以口服少量上述抗精神病藥物,或口服或肌肉注射長效藥物。
治療目標急性期治療目標:
①消除主要症狀,爭取臨牀緩解;
②預防自殺和衝動行為的發生;
③將藥物不良反應降到最低,防止嚴重不良反應的發生;
④為恢復社會功能、迴歸社會作準備。
鞏固穩定期治療目標:
①防止症狀復燃;
②控制精神分裂症後抑鬱或強迫症狀;
③預防自殺;
④控制和預防長期藥物不良反應;
⑤促進迴歸社會。
預防復發的維持期治療目標:
①預防病情復發和惡化;
②提高患者對治療的依從性;
③恢復社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