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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婦擔心捱打狠心錘殺熟睡前夫

來源:男爵風    閱讀: 4.9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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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婦擔心捱打狠心錘殺熟睡前夫

爭吵後錘殺前夫

上午10點半,頭髮花白、挽個髮髻的秦洪瑞被帶入法庭,她擡頭掃視了一下旁聽席,兒女都未到庭,她立刻垂下頭。

據檢方指控,秦洪瑞於2011年9月4日凌晨1時許,在房山區青龍湖鎮坨里村南街71號內1號王某(男,歿年56歲,秦洪瑞前夫)暫住地內,因瑣事與王某發生爭執,後秦洪瑞趁王某睡覺之機,持鐵錘猛擊王某頭部數下,致王某死亡。

自稱殺前夫是爲民除害

“我們娘仨苦啊”庭審一開始,法官詢問其對起訴書有無意見,秦洪瑞便哭着說。

在之後近兩個小時的庭審中,秦洪瑞也是時而哭訴自己命苦,時而又“哼”地一聲冷笑,說自己殺害前夫“我算是爲民除害了”。

“我犯法了,判死刑我都不上訴。”秦洪瑞承認了全部指控,稱案發當晚她因爲要去舉報王某偷摩托車,二人發生了激烈爭執,王某甚至威脅要殺害她,於是她決定“死也不能死他手裏,我先弄死他”。作案後,秦洪瑞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不過,對於其作案的具體原因,目前只有她一方供述,案發當晚在他們二人的暫住地,周圍的鄰居也只是聽到了家裏有人爭吵,半夜時聽到了王某一聲慘叫。

被鑑定有假象防衛

據秦洪瑞的辯護人、北京市華倫律師事務所丁海鵬律師介紹,秦洪瑞到案後由於其表述、神態異於常人,公安機關很快爲其做了精神鑑定,發現其存在心理學上的轉換性障礙,出現“假象防衛”,但是鑑定認爲她在作案時仍然具有控制、辨認能力。

由於鑑定認爲秦洪瑞能夠承擔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檢方認爲其行爲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根據其能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而本案又是因爲家庭糾紛所造成的,因此建議對其判處無期徒刑。

對此,辯方認爲,本案是二人長期因爲家庭瑣事存在矛盾,而案發原因又是秦洪瑞要去舉報王某,因此認爲被害人本身有一定過錯,建議法庭在量刑時酌情考慮。

此案未當庭宣判。

人物

“沒過一天舒心日子”

兩次離婚,被告人自稱被前夫打得頭破血流和骨折

“我23歲就跟了他,真心實意愛他,還給他生了一對兒女,但沒過一天舒心日子”,現年53歲的秦洪瑞受審時,說到激動處時喜歡環視一下週圍,渴望得到大家的理解。

兩個人打鬧了一輩子

秦洪瑞土生土長在房山農村,高中文化。工作單位與長其三歲的王某一牆之隔,二人經介紹認識後戀愛結婚。但這之後的生活,用秦洪瑞大嫂的話說,“作爲一個女人,她夠苦的,兩個人打鬧了一輩子”。秦洪瑞的弟弟證言證實,二人吵架最兇時甚至一把火把房子燒了,以至於到最後二人只能四處租房,案發時,王某就是死在了暫住地。#p#副標題#e#

秦洪瑞說,她懷長子七個月時,就因爲忍受不了丈夫的壞脾氣想要喝敵敵畏,臨死前想回孃家看最後一眼,看到“爸媽說說笑笑”,便又放棄了自殺。

秦洪瑞說,王某打兒子時“一腳從門前踹到外面”,夫妻吵架時王某還曾拿刀剁沙發。她說二人一見面就吵架,前夫曾把她打得頭破血流,還曾把她打得骨折,無法走路。

離婚復婚又離婚

在家人看來,秦洪瑞能吃苦,但就是脾氣剛烈。她曾經帶着兩個孩子,離家出走到順義生活了一段時間。

二人曾經離婚,之後又復婚,最終還是離了,並各自結婚。

在兩人分分合合的日子中,一雙兒女漸漸長大成人。據大兒媳透露,公婆常年吵架,家裏也沒攢下什麼錢,好在兩個孩子都非常爭氣,其丈夫靠着助學貸款上了本科。但同樣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小姑子,在路過公交站看到正在擦垃圾桶的母親時,迫於不願增加家庭負擔,未到大學報到。

兒女逐漸成人後,已經過兩次離異的秦洪瑞和王某又各自結婚,暗地裏她曾經發過誓言“他死了,邁過去都不看一眼”。

但是等到了晚年王某被發現患有肝硬化、糖尿病等需要人照顧時,秦洪瑞又跟現在的丈夫談妥後搬到了前夫王某家,“畢竟他是孩子的爹”、“我這輩子早晚算是死他手裏了”。

王某後來的妻子張某作證說,王某就是因爲秦洪瑞,才和她離婚的。

殺死前夫後曾想自殺

秦洪瑞說,她和前夫最後的矛盾,是因爲前夫偷了一輛摩托車。

她說,她一輩子就看不慣王某偷雞摸狗,上世紀80年代“他給人放黃色錄像,看一次3塊,被我給偷偷舉報了”,後來王某又涉嫌組織五個人到廠裏偷鐵也被她舉報了。這一次得知王某偷了輛摩托車後,她決定再次報警。

於是,案發當晚二人發生了激烈爭執。秦洪瑞說,王某當時聲稱要弄死她,她嚇得躲在屋裏,等聽到王某躺下睡覺了纔敢出門上廁所。

作案後,秦洪瑞曾想過觸電自殺,後來又想要先還摩托車,於是當晚就去張某家還了車。臨出門前,她特意將暫住地的大門鎖上,而目的就是“怕王某沒死,出來追我”。

還完車,秦洪瑞到女兒家道別,女兒聽說後第一句話就是“完了,家敗人亡了,你怎麼幹這傻事”。後在女兒的陪同下,秦洪瑞選擇了自首。

追訪

法院建議制定“反家暴法”

據瞭解,秦洪瑞這樣的案例,在一中院近三年來審結的近20件婦女犯罪中非常典型。

一中院調研發現,一些婦女被告人受丈夫的長期暴力侵害,往往不得已通過非法手段實行自我救助,一旦構成犯罪便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些案件,除了與她們法律意識淡薄、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時候往往選擇自行救助有關,還與我國現有法規就如何制止對婦女實施的家庭暴力行爲缺乏可操作性有關,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也只是規定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對精神方面和性方面的傷害應如何處理找不到任何法律規定。

因此,一中院建議,應儘快制定《預防與制止家庭暴力法》,通過立法爲受虐婦女提供更多的救助途徑,同時明確政府各部門應結合自身的具體職能採取各種必要的措施,加強對家庭暴力的行政干預。

一中院還建議成立相應的組織爲婦女提供諮詢和投訴幫助,該組織可由政法機關和村委會、居委會共同組成,既可以受理家庭暴力的自訴案件,又可以經常對社區家庭進行家訪,對家庭暴力行爲習慣者進行訓誡。

我這腦子跟着他受了刺激,說起話來像半導體,關都關不上,我之前跟民警、公訴人說起了也是沒完。秦洪瑞

他們這一家四口,這些年從來沒坐一塊吃頓飯。直到我們成家了還在還助學貸款,等我們有了孩子我丈夫纔算是感受家庭溫暖了,出事後他背地裏沒少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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