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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地下代孕黑幕曝光 代孕無法律保障

來源:男爵風    閱讀: 2.3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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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地下代孕黑幕曝光 代孕無法律保障

暗訪長沙地下代孕黑幕 85萬包生男孩代孕者賺2萬

據湖南都市頻道報道,不管患有何種不孕不育的症狀,只要繳納85萬元費用就能成功地生下男孩。這樣的廣告詞就出現在長沙一家懷孕公司的網站上,他們聲稱自己是一家跨過公司的長沙分公司,有償收購女性卵細胞,並可以提供代孕服務,並可以制定性別生育。而在我國,買賣配子、合子、胚胎,實現代孕技術都是違法甚至犯罪行爲,而市民若是通過這種方式進行生育的話,很有可能人財兩空,權益無法保障。

這家公司聲稱自己是跨過公司,在曼谷、上海、長沙都有分支機構,其業務就是代孕和收購卵細胞。價位從38萬到80萬不等,收購卵細胞等業務也赫然標明其中。

對此,記者撥通了該網站的聯繫電話,卻無法接通。官網上言之鑿鑿的聯繫號碼卻是無效號碼。最終,記者聯繫上了一位李姓工作人員,對方要求記者出示身份證明。兩天後,對方約記者在長沙與株洲相鄰的一個公寓內,隨後又致電記者要求臨時更改見面地點。而在最初約定的見面地點,兩名男子不時在現場徘徊,一直觀察過往的車輛,並對記者的採訪車反覆打量。最終,李某現身,並介紹稱公司現有四個套餐,25萬、35萬、55萬、85萬。李某告訴記者,由於現在監管嚴,所以費用也水漲船高。價格比網上公佈的實際高5萬。言談中,李某自稱85萬的套餐保證可以生男孩,且手術安全,暗示記者儘快預付訂金。據記者瞭解,這類代孕公司會首先確定客戶需求,然後公司方面會收集符合要求的卵細胞提供者。最終,通過試管嬰兒的方式將受精卵移植給代孕女子。

當記者提出想選擇85萬的套餐時,對方稱可以由顧客挑選代孕女子的容貌和品質。9月22日晚上十點。記者見到了所謂“線頭”的人,及一名卵細胞提供者,但是需要繳納20%的訂金。待線頭短暫離開時,記者與卵細胞提供女子進行了交談,對方稱由於近期缺錢,才自願賣卵細胞,可賺2萬元。隨後,記者將情況反映給長沙市衛生計生委,相關部門迴應,代孕和買賣卵細胞已經涉及犯法,他們將對此立即展開調查。

延伸閱讀:代孕無法律保障

我國衛生部的行政規章《人類生殖輔助技術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嚴禁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和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我國衛生部2003年制定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與人類精子庫相關技術規範、基本準則和倫理原則》也明確禁止代孕技術的實施。

但是,這僅僅是部門規章,僅適用於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也只規定了對於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違反規定的處罰,其對民事行爲沒有絕對的法律效力,只是可以作爲法院判案的參考性依據。

我國現行刑法中,沒有明確規定代孕行爲是否涉嫌非法經營罪,相應地,也就沒有辦法對做代孕生意的中介公司作出非法經營的判定。

此外,代孕協議無效。一方面代孕這個事情與我們國家的倫理道德方面存在着一定矛盾,另一方面,代孕這一行爲其實是物化了婦女子宮,將子宮孕育生命的能力作爲商品約定出售。雖說只要得到代孕婦女的許可不能算作強制,就不好認定爲犯罪,但就事情本身而言也是違反公序良俗的。因此我們說協議在法律上來說是無效的。

代孕協議無效,帶來的直接後果就是當事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如果順利代孕成功,看起來好像也沒有什麼可擔心的,雙方依約履行便是,就算髮生糾紛,當事人也會考慮到種種原因選擇私了。

但是,這種問題一旦鬧上法庭,需要司法途徑解決的話,以一份無效的代孕協議,如何明確各方責任呢?在代孕委託人、代孕媽媽、中介公司這三方中,容易產生權益損失的當屬委託人和代孕媽媽了。一方是付出了鉅額金錢,另一方則是付出自己的身體和精力。

有檢察官稱,代孕媽媽一方在其中是負擔着最大的風險的。生出的孩子作爲代孕協議的標的,如果孩子先天身體素質、性別等因素使得委託人一方不滿意,拒絕領走孩子,那麼代孕媽媽只能面臨兩個選擇:要麼自己撫養,要麼將孩子遺棄。而這兩個選擇,一個意味着要揹負沉重的社會倫理壓力、經濟壓力,另一個則會揹負上刑事責任。

委託人一方也並不是毫無憂慮。代孕媽媽‘坐地起價’、或者由於情感原因無法割捨,決定留下代孕寶寶的案例網絡上也有報道過,這樣的情況對委託人來說也承擔着金錢和希望破滅的雙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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