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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渦陽遇襲少女被拋屍事件始末原因 遭截肢、雙目失明

來源:男爵風    閱讀: 7.0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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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人

【講述】

Story案件評述

2012年3月,春寒料峭,安徽渦陽一名女高中生遇襲後昏迷在野外,路人報警後,警察和民政部門工作人員雖先後趕到現場,卻不負責任、敷衍了事,再次將其遺棄,被人發現時已是衣不蔽體、躺在鄰縣的溝渠裏。女孩因凍傷而截肢,雙目失明,精神恍惚。公衆在要求嚴懲始作俑者的同時,對當地公安、民政部門的相關公務人員口誅筆伐:玩忽職守令人髮指、瀆職犯罪亟需嚴懲……

這是一起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的案件,從鑑定角度來說則是環節錯綜複雜。被害人除了遭受嚴重頭部創傷和性侵害外,還昏迷在野外經歷了兩晝夜的低溫凍傷,多因多果。鑑定人費經周折,儘可能地釐清這些因與果的關係,爲司法機關對包括4名公務人員在內的被告人定罪量刑提供了可靠的證據。

花季少女遇襲昏迷遭遺棄誰之責

蓬頭垢面、裸露下身、神志不清……村民在溝渠發現了昏迷的小娟(化名)後報警,出警的警察到現場後認爲是流浪女,隨即聯繫民政部門,而民政工作人員又將其當成流浪女屍送上了運屍車,隨後爲推卸責任將小娟再度拋棄在了鄰縣的另一處溝渠,直至被當地警方發現……

小娟是一名高二學生,僅僅三天時間,她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三天前,她還享受着愉快的校園生活;三天後,她因遭人襲擊強姦而昏迷、兩次遺棄而凍傷截肢。

安徽渦陽遇襲少女被拋屍事件始末原因 遭截肢、雙目失明

“等我們給她做鑑定的時候,她已經清醒了,但明顯精神受到了嚴重創傷,整個人近乎木訥、很少說話。”案發後,法醫王飛翔受委託給小娟做傷殘程度及其它鑑定,他的鑑定意見直接關係到法院在審理此案時的定責方向。

時間追溯到2012年3月11日,小娟在晚自習後的回家路上,被人用磚頭打昏,隨即又被強姦,然後被拋棄在溝渠裏,直至第二天被附近村民發現,於是就有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小娟被送往醫院後,醫生檢查發現她顱骨多處粉碎性骨折、雙目失明、多處凍傷、組織壞死,雙腿小腿需要截肢、雙手手指需要部分截指。

敏感的媒體對此事進行輪番轟炸式的報道,一時間,公衆在要求嚴懲犯罪分子之餘,開始對當地公安、民政部門和處警民警、出勤工作人員口誅筆伐:玩忽職守令人髮指、瀆職犯罪亟需嚴懲……

當地黨委政府對此及時作出反應,在要求警方儘快偵破案件的同時,開始對相關部門和責任人追責,而追責最關鍵的依據就是傷殘等級及與兩次被拋的因果關係的司法鑑定。

王飛翔說,案情相當複雜,比如面對救助,爲什麼自己沒呼救?雙眼失明又是如何造成的?前後被兩次遺棄,究竟是哪一次造成凍傷?層層疑問,需要一個一個解開,才能做出相應結論。

攝片顯示,小娟顱骨多處粉碎性骨折, 顱內出血。“腦部受到較大的暴力作用,致重型顱腦損傷,小娟傷後應該是處於一個意識模糊狀態甚至昏迷,這是她無法呼救的原因。”醫院的病歷報告也證實了王飛翔的猜測,上面清楚地記載着,患者就醫時神志不清、呼吸不暢,大小便失禁。

安徽渦陽遇襲少女被拋屍事件始末原因 遭截肢、雙目失明 第2張

顱腦CT

王飛翔告訴記者,這也解釋了爲什麼她會被民警和民政人員當成流浪女和女屍進行處理。

而關於雙目失明的問題,記者也頗感好奇:受傷的是後腦,怎麼眼睛就失明瞭呢?王飛翔說,當時他們也無法確定,於是就找了法醫臨牀室副主任法醫師、眼科鑑定方面的專家劉瑞珏,又去請來了神經外科的專家一同會診。

結論是

小娟腦後受到打擊造成枕骨粉碎性骨折,導致枕葉受損,枕葉受損又直接導致雙眼失明。

“這一切的調查和鑑定能合理解釋公安和民政人員的遺棄行爲,但並不能爲他們脫責。”王飛翔說,“從第一次被發現,到接受救治,中間相隔了十三個小時,不能排除因爲公安、民政人員的失職而導致延誤治療時機這一可能性,另外對於凍傷這一環節,我們要查明兩次遺棄分別造成的傷害程度。”

據悉,在法醫傷殘鑑定中,凍傷的傷殘鑑定很少碰到。“這是本案的一個難點。在我們經辦的無數起案件中,摔傷、撞傷等都很常見,唯獨凍傷,接觸很少,缺乏經驗。”

難做並不代表不能做,因爲處理疑難雜症本是法醫們的“家常便飯”。爲此,他們花大力氣查閱文獻、收集數據。

“我們查閱文獻發現,當人體溫度下降到27攝氏度以下時,就能引起主要器官的凍傷。”隨後,王飛翔和同事又趕緊向當地氣象局要了3月11日晚到3月13日早上的地表氣溫變化數據。

“第一次暴露的時候,她是被嫌疑人脫光了下身衣物,又被拖拽到路邊的溝裏,身體持續暴露超過20個小時,而且期間一直處於昏迷狀態。”王飛翔回憶着當時的細節。

他們查看數據後發現,11日晚間到凌晨,當地最低溫度低於零攝氏度,這樣的溫度條件是完全可以形成凍傷。而12日晚間,她又一次被拋在野外,當晚的最低氣溫爲1.8攝氏度,她的凍傷又進一步被加劇。“如果第一次被發現時及時給她保暖、救助,傷情可能會恢復,但是第二次仍舊持續凍傷,組織就壞死了,無法恢復,唯有截肢。”王飛翔說。

既然兩次遺棄對截肢都脫不開責任,那究竟哪一次更爲嚴重、責任更大呢?

“沒有直接證據,也無法驗證,我們只能認定凍傷損壞是共同造成的。”

最終,王飛翔作出的傷殘等級鑑定爲,雙手喪失功能50%以上,相當於道路交通事故七級傷殘,雙腿腳踝以上缺失被判定爲三級傷殘,其雙目失明,經眼科專家鑑定,判定爲五級傷殘。至於腦部受損,王飛翔等人判定她需休息360至390日,營養150日,護理210日,評殘後需終身設置護理。

此鑑定意見爲法院的審判提供了直接的客觀依據。當地法院判決強姦案被告人姚某死緩;以玩忽職守罪、故意傷害罪判處民政部門周某、公安人員姜某有期徒刑七年,判處公安人員張某、王某有期徒刑四年。

“法醫也是有七情六慾的,面對這樣令人髮指的惡性案件,我們對小娟懷有深深的同情憐憫之心,對犯罪分子深惡而痛絕。但在鑑定中,我們不能因爲個人情感對案件定性、定責抱有個人傾向,因爲我們僅需要真相。”王飛翔說。

文章來源丨法制日報記者 餘東明 實習生張若琂

原標題:鑑定人講述 | 高二女生被強姦後遭二次拋棄,雙目失明、顱內受損...誰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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