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發史上最強通告到底是怎麼回事?1月6日,一條名爲《昆明永昌派出所發出史上最強通告:凡是銷燬此通告者,一律治安拘留!》的圖片,在微信朋友圈被廣泛轉載。
隨後,記者看到,通告發佈於2017年11月29日,落款留有永昌派出所,並且該有紅色的公章。
值得注意的是,通告的標題上方,非常醒目的標註着一行字:凡是銷燬此通告者,一律治安拘留。據悉,永昌派出所轄區內出現了小額信貸、金融資訊、網上理財等公司,這些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衆存款、詐騙、打架等情況,也使得多名羣衆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
經派出所覈查統計,共有60家以上的公司,集中在雲紡國家商廈寫字樓、東南亞商城寫字樓,這些公司多爲詐騙公司,坑蒙拐騙,騙取人民羣衆的錢財,嚴重擾亂了轄區的金融環境。
派出所的通告顯示,爲了肅清社會治安環境,現西山公安分局正在嚴厲打擊各小額信貸、金融諮詢、網上理財等公司的違法犯罪行爲,請廣大居民羣衆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同時也請以上各公司必須依法經營。
記者還看到,通告中還留有永昌派出所的電話,並提醒違法犯罪分子,違法犯罪都要付出代價。
隨後,記者與派出所工作人員取得了聯繫。該工作人員確定通告的真實性,但對於通告上方出現的“凡是撕毀此通告者,一律治安拘留”的字眼和撕毀後觸犯的法律法規等詳細問題,拒絕了記者的採訪。
據北京李長青律師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有明文規定,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這個撕毀通告,給予治安拘留的問題,確實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找不出緣由。”李長青律師說。